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漳县大队招聘辅警50名
日期:2023-03-30 13:58:47  点击:
来源:邯郸文化网  作者:

        根据工作需要,受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漳县大队与临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路面执法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德才兼备、公开、平等、择优,严格按照《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邯郸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在政治觉悟、业务考试、体能测试的基础上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招聘劳务派遣制路面执法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全部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过硬、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3.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邯郸市户籍,18周岁以上(200546日前出生,含当日)35周岁以下(198846日后出生,含当日);

5.身高1.70米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6.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癫痫、无精神病史。

7.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治安)拘留、司法拘留,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告时间:2023330日至202345日。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

3.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346日至49(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4917:30(特别提示: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网址:http://zp.zhinengkaowu.com/ (详见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信息)

5.审查材料: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6.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评环节。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7.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邯郸市惠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告,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共计三个项目,按照纵跳摸高、10c4往返跑、1000米跑顺序进行,三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体能测评参照标准(可因地域、天气等情况适当调整)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到低,进入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2:1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内容:逻辑思维,快速反应,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方式:结构化方式,时长5-10分钟,面试由评委打分,满分100分,采用“体操打分法”,面试成绩结束后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末位成绩相同人员按照笔试成绩更高者优先入选。

()体检和政审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毛发检测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蛇形分组法的各小组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及毛发检测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考核。考核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

()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邯郸市惠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有关待遇

实行劳务派遣,工作岗位为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漳县大队负责安排,试用期3个月,期满由派遣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一)工资待遇:按照临漳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二)其他待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住房公积金。

合同期限内如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1.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

2.工作期间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迷信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5.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6.不能胜任交警本职工作的。

六、其它事项

1.对未按要求参加招聘环节的其中一项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2.招聘期间我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培训及辅导班,如报考人员因此引发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与我公司无关,特此提醒!

此次招聘解释权归邯郸市惠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所有。

咨询电话:0310-8909006(工作时间)

 

                  202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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