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日期:2021-11-10 11:43:40  点击:
来源:邯郸文化网  作者: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滨海旅游城市——秦皇岛市(学校现有秦皇岛、昌黎、开发区3个校区)。学校始建于1941年,1975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1万余人、各类硕士研究生757人。现有专任教师1060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1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508人,其中教授173人;有“双师型”教师563人。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管优秀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河北省模范教师等省级以上各类人才90余人,教育部及河北省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31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28周岁以下(1992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拟公开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10名,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evttc.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http://121.28.131.187:8047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 13日10:00至11月19日10: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14:00。

交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16:00。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岗位报名交费只能通过“扫码”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由于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考试的,报名费不再退还。

3.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报名有效(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发布)。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打印笔试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考生需在通知时间内登录http://121.28.131.187:8047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能力水平。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满足比例要求的,合格分数线上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evttc.edu.cn/)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详见科技师范学院官网发布的面试通知。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

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考核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法当场打分,即在本考核组内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公布,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显著位置张贴。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资格条件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及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9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3)本人亲笔签名的《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4)政审材料(附件3)(含现实表现、无违法违纪证明,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对其党员身份予以证明,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5.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最终成绩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evttc.edu.cn/)公布,并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显著位置张贴。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1.退役士兵;2.烈士子女或配偶;3.残疾人;4.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5.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evtt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evttc.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和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拟聘人选将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35-8076166(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35-8058540(校纪委办公室)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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