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七剑——龙舌剑
日期:2021-03-29 10:49:47  点击:
来源:周亮的江湖(公众号)  作者:周亮

   

我的七剑

周亮

俯瞰中国三千年史,战乱与和平,此起彼伏。所谓天下大势,分分合合。有人总结说:战争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

考据实质,根据需要,古代战场有车战、马战、步战、水战、城防等多种形式,因而造就了璀璨的兵书战略,以及五花八门的武备兵器。

像霸王的戟、李广的箭、尉迟恭的槊、李逵的板斧、岳云的锤,通过评书演绎,让中国的老百姓耳熟能详。

绝招如关公的拖刀计,秦琼的撒手锏,罗成的回马枪┅┅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人,如数家珍般朗朗上口。

习武之人多爱趁手的家什儿(兵器的俗称)。《西游记》里孙悟空学艺归来,先到城池偷运兵器,装备花果山的子孙。

又受老猿蛊惑,去到龙王的水晶宫借宝。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一概不适用,最后拔了大禹治水的“定海神针”。

这么多年,我先后练习过各类器械,杂七杂八,应了那句老话,“十八般兵器,样样拿得起,放得下。”不是骄傲,而是自谦——就像黑瞎子掰玉米似的,散落一地。

岁月黯淡了刀光剑影,时光远去了鼓角争鸣。我想可能我们是受历史文化影响最重,而钟情古兵器的一代人了。

忆往昔,成长在广阔天地里,幼时的玩物,就是一根竹棒,亦或一柄木制的刀剑,能让我们乐此不疲的连日撒欢。

春节前,我收拾屋子,抽空清理自己过手的兵器。发现,剑——有七把之多。

擦拭打磨后,关掉午夜的灯,静谧中,幻想着自己手持利刃,黑衣夜行,像个侠客般纵横。乘着余兴,开腔便是——“穿林海,跨雪原┅┅”

 

猛然醒悟,这是杨子荣的《打虎上山》。杨子荣打虎,用的不是梢棒,而是驳壳枪。于是,兴趣戛然而止,垂头丧气的坐下。 

 

 

 

 一、龙舌剑

我国考古工作者曾发掘出一些古剑,那些锋芒即使在地下埋藏了一、二千年,出土之后,经过适当的处理,剑身依然光亮夺目,坚韧锋利。

 

1965年,湖北省江陵望山一座楚墓里,出土越王勾践剑,剑刃锋利。这把剑是国宝级别的,据说能吹毛断刃,被誉为“天下第一剑”。

无独有偶,勾践活着跟夫差争雄,就连出土夫差也决不让着勾践,没过几年,也就是1976年,湖北襄阳蔡坡就出土了吴王夫差剑,剑刃锋利。

还有1974年,陕西临潼秦始皇的从葬陶俑坑,出土三把宝剑,光亮不锈,剑刃锋利。

剑的锻制和地域有关,并非何地都可出产良剑。《周礼》曰:“郑之刀,宋之斤,鲁之削,吴越之剑,迁乎其地而不能为良,地气然也。”

《越绝书》记录:楚王令风胡子至吴越,求见铸剑名匠欧冶子、干将为其铸成龙渊、太阿和工市三枚宝剑,后晋郑“闻此三剑,求之不得,乃兴师围楚城。”

一场由剑的争夺而引起的战争,最终导致伏尸百万——倾国倾城的,不只是美女。

春秋时的吴王阖闾,曾接受越国王允常送来三把剑:“湛卢”、“盘郢”和“鱼肠”。其中“鱼肠”形制较短,相当于后世所说的匕首。

《吴越春秋》记载:楚国流亡之臣伍子胥逃到吴国,吴王僚的堂兄弟公子光接待他。伍子胥知道公子光有野心,想篡权,便将勇士专诸推荐给公子光,谋议刺杀吴王僚。

于是,公子光宴请吴王僚。吴王僚有戒备,派兵陈列于道旁,从王宫到公子光家,大门、台阶、厅堂、坐席旁,布满甲士,操长戟,带利刃。吴王僚身穿三重盔甲,手持刀剑的亲信更是不离左右。

公子光借口脚疾,躲进地下室,让专诸将短剑藏于烤鱼的腹中,伪装上菜,呈献给吴王僚时,突然从鱼腹中取出短剑刺杀,吴王僚当场毙命。公子光取代吴王僚即位,是为吴王阖闾。

 

 

因为被司马迁写进《史记》,成为名垂千古的春秋战国四大刺客的故事之一。

也给后世留下一个争议,因为刺杀的剑藏在鱼腹中,称为“鱼藏剑”。和前面所说“鱼肠剑”不是一个意思,“鱼肠”指的是剑身上呈现的纹路。

宋人沈括在《梦溪笔谈》里说:“鱼肠剑即今蟠钢剑也,又谓之松文。取诸鱼燔熟,褫去胁,视见其肠,正如今之蟠钢剑文也。”

照沈括的意见,“鱼肠”是指剑上的花纹似鱼肠而来。春秋时代用的不是钢剑而是青铜剑,能呈现鱼肠状的花纹,用的什么方法,有待今后的考证.

周敬王二十四年,吴越大战,吴王阖闾被灵姑浮的大刀砍中右足,伤重而亡。埋于楚门外的海涌山,以专诸所用的鱼肠剑殉葬。三日后,葬处有白虎蹲踞其上,所以叫做虎丘山。

后秦始皇东巡,使人挖掘吴王的坟墓,萧山求剑,没有找到,那儿遂成为低坑,即今日的虎丘剑池。

铸剑名师干将,和妻子莫邪,采集五山的精铁,六合的金英,选择时日,使童男童女三百人,积碳为山,鼓风冶炼,历时三日,精心制作,为楚王练得两剑。

先成者为“阳”,剑身呈方块形的龟纹;后成者为“阴”,剑身作水纹形的散纹。均锋利无比,光耀夺目。为纪念这对夫妻,后世称阳剑名“干将”,阴剑名“莫邪”。

 

 

 

剑成后,干将知道楚王暴戾,不会再让他们夫妻存活下去,以免为别人铸剑。遂将“阳剑”藏起,只将“莫邪”呈献。

楚王知干将藏剑,派人去取,并嘱如不得剑,当即杀之。世人为鸣不平,编造了中国早期的故事《三王墓》:

莫邪携剑逃亡,生干将遗腹子,名赤。长大成人后报仇,楚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两眉的距离很宽,一尺长当然是夸张形容)欲刺杀他,于是下令搜捕。

 

赤逃亡山中,悲歌行走,遇客问,言事由。客说:楚王千金买你的人头,你很难接近他。我来替你干这件事,把你的宝剑和人头借给我。

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以此近楚王,刺杀成功,然后自杀,三颗头颅落入汤镬,很难分辨,因为同葬,号“三王墓”。

此故事在《列士传》、《吴越春秋》、《越绝书》、《博物志》、《列异传》等均有记载,其中,反派名字各异,有说是楚王者,有说是晋王者。

 

中间插播这段故事,是为我后面引用的《搜神记》中的片段做铺垫。

吴王阖闾攻楚成功,得干将、莫邪两剑,用石试之,应手而开。相传现在虎丘的试剑石,便是当年试剑的地方。

后来,阖闾伐越失败,受伤而死,授命儿子夫差报仇,才有了后面的吴越争雄,勾践卧薪尝胆。

往事越千年,成为后人评说的段子,而两人的宝剑穿越历史,得以保留下来。晋代干宝做志怪小说集《搜神记》,再次说到干将、莫邪剑:

吴王死后,“莫邪”留在吴国,但不知下落。直至六百多年后,晋朝宰相张华,见到天上“牛斗”之间有一股紫气,便召问天相家雷焕询问。

雷焕说,这是宝剑的精英,在豫章丰城的反射。张华当即封雷焕为丰城县令。

雷焕到任后,挖掘监狱的地基,得一石函,长六尺、阔三尺。打开一看,里面有双剑,以南昌西山的土擦拭,光艳四照。

现在丰城有一所剑池,池前有石函,俗称石门,即是雷焕的得剑处。

雷焕遂以一剑送张华,一剑自佩。张华得剑,从剑文中得知它是“干将”。

张华、雷焕佩剑同船过江,剑忽然跃出水中,急使人入水寻找,只见两龙张须相向,五彩闪耀,使人惊恐而退。以后,两剑便不再出现。

张华这个人,算是个识货的,但毕竟他的风流配不上名剑。干宝的故事中,他不但和宝剑有关,更跟狐狸精有关——这是早期记载狐狸精的故事。

 

 

张华,字茂先,晋惠帝时曾任司空官职。当时,战国燕昭王墓前有一只斑狐,由于多年修炼,能变幻出各种形象。

有一天,班狐变幻成读书人,想去拜见张公。走过墓前的华表时,对它说:“以我的才华和容貌,可不可以去见张司空吗?”

华表回答:“你的机敏,没有什么做不到的。但是,张公的智谋,恐怕很难能骗过他去。你走出去定会受到羞辱,还可能回不来了。这样不但丢掉了修炼千年的身体,也一定会深深地牵连到我。” 

斑狐不肯听从华表的劝告,仍然前去那里递上自己名帖,求见张公。张华看到这位书生梳着少年头,风流儒雅,长得洁白如玉,一举一动,抬眼回头,都非常得体,于是,很看重他。

 

少年讨论起《史记》、《汉书》、《后汉书》,探求诸子百家学问的精奥,阐述《诗经》的深幽旨意,贯通天、地、人三道,校正吉、凶、宾、军、嘉五项礼制。听得张华一句话都辩答不上来。

张公感叹地说:“天下难道有这样的年轻人!他若不是鬼怪,就一定是狐狸。”随后,吩咐仆人准备客人住处,留下人看守。

 

书生说:“圣明的主人应该尊贤容众,怎么能嫉妒人家的学问呢?”便要求告辞。张华早已叫人把住了门,不能走出去了。

书生看到这一切,又对张华说:“明公这样做,恐怕天下的人,会卷起舌头不再说话;有智谋的人,望着门不会进来的。我深深为明公感到惋惜。”

 

下面雷焕这哥们又出场了,就像周星驰和吴孟达、郭德纲跟于谦,演戏需要搭档。不过张华和雷焕,怎么瞅都不像正面角色。

那时,丰城县令雷焕,字孔章,是位上通天文,下晓地理,学问渊博的人,前来拜访张华。

张华把书生的事告诉了他。雷焕说:“您要是怀疑,为什么不叫猎犬来试一试。”

张华便叫猎犬来试,书生竞然没有一点害怕的样子。斑狐说:“我天生具有才华智慧,反认为我是怪物,用犬来试我,尽管千试万验,这能有什么可怕的。”

 

张华听他这样更加生气:“这一定是个老妖精,听说妖魔忌狗,所能分辨的是数百年的妖,如果是上千年的老妖精,犬就不能分辨了。只有找到千年的枯木来照它,那它的原形立即便可看到。”

雷焕说:“千年的神木怎么能找到呢?”张华说:“世人传说,燕昭王墓前的华表木,已经有千年了。”于是,派人去砍伐华表。

被派的人来到华表前,忽然空中有一个穿黑衣服的小孩前来,问派来的人:“您干什么来的?”

使者说:“有一个少年来拜见张司空,多才又巧辩,怀疑他是妖怪,让我来取华表去照一照他。”

 

黑衣人说:“老狐狸糊涂,不听我的话,如今祸事已牵连我,他哪里能逃脱!”说完,大声地哭泣,突然间就不见了。

派来的人伐华表时,从木头中流出血来,伐后把华表木头带回去。点起华表木用来照书生,立即现出原形,是一只斑狐。

 

张华说:“这两个东西不是遇到我,一千年也得不到。”于是,把狐狸煮了。

暴殄天物,送给张华和雷焕这两个货,没说错吧?!小人容不下君子的才华,而龌龊者不配拥有尊贵的神器。

 

 

大约199293年的时候,我二十岁出头,在灯明寺小镇上耍枪弄棒。有一段时间,集市上出现卖剑者,这在当时的农村很少见。前后有几拨人,跑去给我送信,要我买这把剑。

我禁不住好奇,跑去看,原来不是卖剑的,是卖刀的,家用切菜刀。地上铺了一大块粗布,上面码放了诸多形制统一的菜刀。

 

我站在摊子前面,抱臂站立,七八个人开腔,要看剑。卖刀人拿出了一把剑,唯一的一把剑,并展示剑的钢口。他的做法是,用剑锋砍断七、八号粗的铁丝。

在众人的簇拥下,我记得好像花了十块钱,把它买下来,带回家。周边接连几天,总有人听到风声,到我家,要看剑断铁丝。而怂恿我买剑的人们,更是以功臣自居。

我少时跟镇上的李长代老人习武,印象中多练刀棍,小孩子喜欢挥动起来,比较勇武,当时没有练习剑术。

攸忽四十年,我南跑北颠,东奔西走,居无定所,颠沛流离,很多器物有了丢,丢了有,来来去去,我一向也不在意。

直到现在,我又看到这把剑。它也没有一直被我带在身边,不弃多离,经常忘怀,竟然还在。

想一想,能见证我曾经的岁月,比较年长的也就是它了。时光的长河中,多少人走近,又走远,这个家伙被撇在角落里,默不作声,竟有些黯然神伤。

这把剑是战剑式样,剑柄鱼鳞格,因为我喜欢龙吞口,所以就起名——龙舌剑。

我不会再用剑刃去砍铁丝了,况且我家里也没有了铁丝。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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