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南特委秘书长——王明
王学堂
王明又名王兴让,1910年11月出生于磁县下七垣村。幼年读书,1929年在大名第七师范学校读书期间即参加了党的外围组织反帝大同盟。1930年3月经同学李尊荣、李重义二人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名第七师范学校是一所红色学校,为我党培养和输送了不少优秀干部。王明在该校上学期间,不仅勤奋读书、学习,而且积极为党作宣传工作,散发革命传单,并到大名县城西南各地组织群众麦收斗争。
1930年,王明和吕鸿安一起辍学回到家乡磁县恢复发展党的组织,王明负责共青团磁县县委宣传工作,在磁县城关(磁州镇)和马头镇一带搞学生运动,并在南关中学、马头三高、林坦的军营、高家庄等地宣传马列主义并建立了党团组织。
1932年2月,王明受党的委派到怡立煤矿(西佐)搞工运,为开展工作,开始以小贩身份为掩护接近工人,之后深入井下和工人一起挖煤。当时怡立煤矿矿工的生活是非常艰苦的,因营养不良和卫生医疗条件太差而患病及死亡的情况屡见不鲜。针对这种情况,王明就经常向工人兄弟宣传“劳动创造财富”、“是工人养活资本家还是资本家养活工人”的讨论,积极启发工人兄弟的阶级觉悟,并在怡立煤矿组建了赤色工会。到9、10月间,工会会员已发展到40余人,党员也发展了10余人。与此同时,还组织了工人罢工斗争,在“反对发米面,要求发现洋”的斗争中,迫使资本家低头作了让步,斗争的胜利,鼓舞了工人们的斗争勇气。不久,王明同志又组织怡立煤矿的矿工参加了由王维纲领导的小东社工人运动。
1934年,冀鲁豫边区特委成立后,调任王明为特委秘书长,他坚持秘密从事地下党的工作,为了应付当时的恶劣环境,组织上让张桂英与王明以夫妻名义做掩护。开始,特委秘书处设在河南省安阳市的城东毛家庄,住在一间只有三、四平方米的小土坯房里,生活条件十分艰苦,王明当时的公开身份是安阳火车站瓷货店的老板。每日早出晚归,骑着一辆很破的自行车走村串户,到基层组织了解情况,分发文件,收集党费。因为当时的经济很困难,仅靠为数不多的党费维持整个秘书处的经费开支,生活上很拮据,为了党的工作,他们冬天从不生火,没有饭吃就到河里捞蛤蜊。1934年底,秘书处从安阳城东的毛家庄搬到了安阳城西的高楼庄,为了应付白区工作的艰苦、恶劣环境,又先后搬到磁县的马头镇,成安的苗家庄。
1936年3月间,王明开始兼任磁县中心县委书记,办公地点搬到武安县的西周庄。在敌人统治下的白区进行党的活动,随时都有被捕的危险,5月,因叛徒白万芝的出卖,王明不幸被捕入狱,敌人判处他二年半的有期徒刑。王明在狱中坚守党的机密,与敌人进行坚决的斗争。同时,组织上派张桂英以兄妹关系到安阳监狱去看望王明,了解其被捕情况,王明把已准备好的铁壳怀表交给了张桂英,通过夹在怀表内的一张小纸条将情况告诉给党组织:“我是在安阳江南饭店与白万芝接头时被捕的,白万芝是党内叛徒。我已将党的文件及密码吃进肚里,并提醒特委要提高警惕。”王明以共产党员的钢铁意志,在狱中同敌人进行了坚决斗争,保守了党的机密,使党组织得到保护。“七·七”事变后,形势危急,国民党仓皇南逃,安阳城几乎成了一座空城,王明在这紧急关头,看准时机,他带领狱中难友打死看守,逃出虎口。
越狱后,王明积极寻找党的组织,不久,他便参加了张锡珩领导的抗日民军十三支队,任连长和指导员。1939年12月份,王明从十三支队回到磁县抗日政府,任磁县抗日自卫队支队长。1940年任漳北各救会(农、工,青、妇)组织部长。1941年至1945年,王明先后任磁县三区、邢台一区区长等职。抗日战争时期,王明始终转战于太行山区,他积极宣传党的抗日救国方针,开展游击战争,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为人民的解放事业做出了很大贡献。
1946年至1948年,王明调任晋冀鲁豫中央局党校总务处长、中央局研究员等职,他工作勤勤恳恳,扎扎实实,很好的完成了党交给的各项任务。
全国解放后,王明被调往天津工作,历任六区区长、地政处处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等职。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特别是在天津市的房屋私改政策、房屋建设和房屋管理上,都作出了显著成绩。
王明对待革命工作一贯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他善于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解决问题;他待人诚恳、直爽、平易近人;他忠于党,立场坚定,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机密。“文革”十年浩劫,王明从身体到精神上都受到了严重的摧残和磨难。1968年3月9日含冤去世,年仅57岁,使我党失去了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以上材料根据王明同志生前回忆录及爱人张桂英同志的回忆和部分抗日时期老同志的回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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