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光(1930—1999年),曲周镇前河东村人。13岁时赴临清市当店员。1952年在曲周县百货公司参加工作,历任工会主席、副经理、党支部书记,工作期间经营有方,把县百货公司建成为全国先进单位。“文革”中受破孩。1971年调到县文化馆任馆长兼支部书记,历时25年。任内勇于进取,广揽人才,扩建馆舍,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把县文化馆建成为“河北省文明单位”和“先进单位”。1988年被评为副研究员,当选为省政协委员,省政府授予“河北省劳动模范”,国家文化部授予“全国农村文化艺术先进工作者”称号。
李国光热爱摄影艺术,1959年开始在报刊发表作品,1965年两幅作品入选“全国第九届摄影艺术展览”。后在《人民日报》、《河北日报》等多家报刊发表了大量摄影作品,并曾在港、台、日本、美国举办个人影展。系中国摄影家协会和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会员。邯郸摄影协会副主席。事迹载入《中国摄影家大辞典》、《世界名人录》等多种辞书。
李国光靠自学成材。几十年如一日孜孜以求,创作不息,摄影作品不仅量多而且质高。患病期间,不少领导和好友前来探慰,虽经名医诊治,仍未能如愿,不幸于1999年10月29日与世长辞。病故后,举行了隆重的追悼会,悼词中对他的业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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