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的衣食住行
日期:2024-01-18 17:25:01  点击:
来源:邯郸文化网  作者:吴钩

 

【服饰】

一个社会的开放度,可以从女子的服装体现出来。人们常说唐代社会开放,一个依据就是唐代女性穿着华丽、性感;又有人以为宋代社会趋于保守,女子衣着单调,裹得严严实实。但只要看宋人自己的描述,就会知道这样的看法其实是不合实际的成见。

南宋周辉的《清波杂志》记述:“女妇装束,数岁即一变,况乎数十百年前,样制自应不同。如高冠长梳,犹及见之,当时名大梳裹,非盛礼不用。若施于今日,未必不夸为新奇。”宋朝女子很起时髦。男子也是如此,《梦粱录》说,“自淳祐(1241—1252)年来,衣冠更易,有一等晚年后生,不体旧规,裹奇巾异服,三五为群,斗美夸丽,殊令人厌见,非复旧时淳朴矣。”

从来人的画作中,也可以发现宋女性的服装并不保守,南宋《茗园赌市图》画了一个正在旁观斗茶的市井妇女,穿着抹胸,微鲜乳沟,外罩一件褙子,也没有裹脚,看起来很健康、性感、开放。再看梁惜《蚕织图卷》里面的家庭妇女,也是内穿抹胸,外套褙子,乳沟显露。据学者孟晖《中原女子服饰史稿》的考证,一件环胸外加对襟褙子,是来韌女子的话见服饰,“内衣外穿,袒露颈、胸,实在是有来一代的平风气,虽然其裸酵程度较之前代有所收敛”。

历代王朝对庶民的服饰都有限制,庶民着什么服装、用什么额色,都有规定,不可僭越,如从唐代开始,严禁民间穿黄颜色,唐“天子常服黄袍,遂禁士庶不得服,而服黄有禁自此始……臣下一切不得用黄矣。”宋承唐制,也禁民间着黄色,但禁令远比其他王朝宽松,“国朝之令,非妇女、小儿不许衣纯红黄”。换言之,女子与儿童着任何服饰都是不犯忌的,男子也只是禁着“纯红黄”,至于淡黄、偏黄色衣服,是可以穿着的。宋人叶绍翁的《四朝闻见录》提到秦桧的儿子秦僖就喜欢着黄衫:“小相僖尝衣黄葛衫侍桧侧,桧目之曰:‘换了来。”僖未谕,复易黄葛。桧瞪目视之曰:‘可换白葛。’僖固请,以为‘葛黄乃贵贱所通用’。桧曰:‘我与尔却不可用。’盖以色之逼上。”虽然着黄葛衫有“以色之逼上”的嫌疑,但这只是因为秦桧是权相,不欲节外生校引人猜疑,对于一般士庶而言,“葛黄乃贵贱所通用”。

宋初,朝廷也曾禁止庶民着紫色,因为紫色乃权贵专用的富贵之色。然而,宋朝的市民偏以紫色为时尚,到了来太宗朝,皇帝只好“以时俗所好,冒法者众,故除其禁”。权力管制对市民时尚不得不作出了让步。

服饰管制、服饰等级不断被市民社会突破,“衣冠之制,上下混一” 成为了来代服装文化的一大特点,甚至出现“罗穀、绮绕、织文、締绣,自人君至于庶人,同施均用”的情陀。有一些士大夫对此感到不满,上书皇帝:“自陛下即位以至于今,……衣冠车服之制独未为之别,以明辨上下等威。而消去天下奢侈僭上之心。”但朝廷的管制似乎也有心无力。这其实恰恰显示了宋代社会管控的松懈、国家权力对市民生活的退让。

【鲜花】

陆游诗曰:“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没有另一个 代的市民比宋人更加热爱鲜花了。宋畅流行“簪花”的时尚,即将鲜花戴于发髻或帽冠之上,男女皆然。周密的《乾淳岁时记》说,六月时节,茉莉初出,“其价甚穹(高),妇人簇戴,多至七插,所直数十券,不过供一饷之娱耳”,可谓爱美至极。

欧阳修《洛阳牡丹记》说:“洛阳之俗,大抵好花。春时城中无贵贱皆插花,虽负担者亦然。大抵洛人家家有花。”其实“好花”不仅是“洛阳之俗”,宋人都爱在家中插花,以增生活情趣。

《夷坚志》记录了一件事:“临安丰乐桥侧,开机坊周五家,有女颇美姿容,尝闻市外卖花声,出户视之,花鲜妍艳丽,非常时所见者比,乃多与,直悉买之,遍插于房栊间,往来谛玩,目不暂释。”

因为喜爱插花,宋人总结出了许多插花的技术经验,温革的《琐碎录》说:“牡丹、芍药摘下,烧其柄,先置瓶中,后人水,夜以水酒地,铺芦席,又用水洒之,铺花于其上,次日再人瓶,如此可留数日。”宋人还发明了出神入化的嫁接技术:“百花皆可接。有人能于茄根上接牡丹,则夏花而色紫;接桃枝于梅上,则色类料丽冬化:又下李上接梅,则香似梅而你花。搜達的于被食中器年,植之则花碧,用扼子水潢之则花赏。元祐中,微县民叙池中生:莲数朵,通用此术。”一些嫁接技术高超的接花工成为抢手货,-接花工尤著者,谓之‘门园子’。豪家无不邀之,姚黄一接头直钱五千,秋时立契买之,至春见花乃归其直”。嫁接种叫作“姚黄”的牡丹品种,需付费五贯,先立好合约,等到春天花开出来再付款。

也因为民间有爱花的时尚,朱朝形成了一个庞大的鲜花消费市场。《东京梦华录》说,北宋汴梁的春天,“是月季春,万花烂漫,牡丹芍药,棠棣香木,种种上市,卖花者以马头竹篮铺开,歌叫之声,清奇可听”。

《梦粱录》说,南宋临安“四时有扑戴朵花,春扑戴朵桃花、四香、瑞香、木香等花。夏扑金灯花、茉莉、葵花、榴花、栀子花。秋则扑茉莉、兰花、木樨、秋茶花。冬则扑木春花、梅花、瑞香、兰花、水仙花、腊梅花。更有‘罗帛脱蜡像生’(用丝绸做成的假花)、四时小枝花朵,沿街市吟叫扑卖(扑卖,一种赌博形式,顾客赢则得物,输则失钱)”。

三月暮春,正是鲜花盛开时节,临安的鲜花生意更是热闹:“春光将暮,百花尽开,如牡丹、芍药、棣棠、木香、酴、蔷薇、金纱、玉绣球、小牡丹、海棠、锦李、徘徊、月季、粉团、杜鹃、宝相、千叶桃、绯桃、香梅、紫笑、长春、紫荆、金雀儿、笑靥、香兰、水仙、映山红等花,种种奇绝。卖花者以马头竹篮盛之,歌叫于市,买者纷然。”

五月端午节,更是家家户户皆插鲜花,《西湖老人繁胜录》记载:“初一日,城内外家家供养,都插菖蒲、石榴、蜀葵花、栀子化之类”,“虽小家无花瓶者,用小坛也插一瓶花供养,盖乡土风俗如此。寻常无花供养,却不相笑,惟重午不可无花供养。端午日仍前供养。”以致《西湖老人繁胜录》的作者认为,花农“一早卖一万货花钱不密。何以见得?钱塘有百万人家,一家买一百钱在,便可见也”。

市民落欢买束鲜花插于家中水瓶,以警建生活情趣,跟今日城市小资的生活时尚何其相似?这不正是来每人极为讲求生活品质的体现么?

【美食】

“一日三餐”对今人而言,是寻常事,但在唐来之前,平民多吃不起三餐,所以那时实行的是二餐制,上午下午各一餐。当然宫延是有三餐乃至四餐的。一日三餐在宋代才普遍起来(但也有部分人家只吃二餐),这只有在农业产量大为提高、食物变得丰富并且有了夜生活之后,才可以实现的。

吃饱之后,人们便会追求吃得精致。宋人对于饮食是非常讲究的。富贵人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凡饮食珍味,时新下饭,奇细蔬菜,品件不敏”,甚至“增价酬之,不较其值,惟得享时新耳”。寻常的饮食摊子,也很注意干净、卫生,汴京中,“凡百所卖饮食之人,装鲜净盘盒器皿,车檐动使奇巧,可爱食味和羹,不敢草略”。临安也是如此,“杭城风俗,凡百货卖饮食之人,多是装饰车盖扭儿,盘盒器皿新洁精巧,以炫耀人耳目,盖效学汴京气象,及因高宗南渡后,常宣唤买市,所以不敢苟简,食味亦不敢草率也”。

对饮食的精致追求,促使宋朝社会诞生了花样繁多的美食,《东京梦华录》“饮食果子”条,《梦粱录》“分茶酒店”条、“面食店”条、“ 素以食店”条、《武林旧事》“市食”条,都罗列有一个长长的美食、小吃、点心名单,抄也地不过来。仅面食就有醃生教羊面、桐皮面、盐煎面、鸡丝面、插肉面、三鲜面、胡蝶画、笋拨肉面、子料浇虾臊面……便头炎有羊肉馒头、笋肉馒头、鱼肉馒头、蟹肉馒头、糖肉馒头、裹蒸馒头、菠菜果子馒头、杂色煎花馒头……烧饼类有干层饼、月饼、炙焦金花餅、乳饼、菜饼、胡饼、牡丹饼、芙蓉饼、熟肉饼、菊花餅、梅花饼、糖饼……糕点则有糖糕、花糕、蜜糕、糍糕、蜂糖糕、雪糕、彩糕、栗糕、麦糕、豆糕、小甑糕蒸、重阳糕……——今日的五星级大饭店,菜谱上的名目也未必有那么丰富。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宋朝的开封与杭州,简直就是“吃货”的天堂。

我们现在品尝到的火腿、东坡肉、涮火锅、刺身、油条、汤圆、爆米花等美食与小吃,都是发明或流行于宋代;烹、烧、烤、炒、爆、熘、煮、炖、腌、卤、蒸、腊、蜜、葱拔等复杂的烹饪技术,也是在宋朝成熟起来的;宋人用于给食材调味的调料已有盐、蜜、酒、醋、糖、奶、芥末、花椒、豆豉、酱油等,也跟今人厨房内的调味品差不多。

“脍”和“鲔”是最具宋朝特色的两类美食。脍,即生鱼片,传入日本后称为刺身。“野鱼可脍菰可烹”,脍在来代非常流行,苏轼、陆游都是鱼脍的发烧友。鲔,则是通过腌遗与微生物发酵使食材产生特别风味的宋期美食,鲜鱼、虾蟹、鸡鸭、雀鸟、���掌,都可腌制成鲔。将食材洗净,拭干,注意不可留有水遗,用盐、糖、酱油、椒、姜葱丝等制成调料,然后将食材装人坛内,装一层食材,铺一层调料。装实,益好。候坛中腌出卤水,倒摔卤水,加入米酒,密封贮藏。这时候便可以耐心等待做生物与时间的合作,在黑暗中静静地酝酿出鲔的美味了。

难怪美国汉学家安德森在《中国食物》中说:“中国伟大的烹调法也产生于宋。唐食物很简朴,但到宋朝晚期,一种具有地方特色的精致烹调法已被充分确证。地方乡绅的兴起推动了食物的考究:宫廷御宴奢华如故,但却不如商人和地方精英的饮食富有创意。”1998年,美国《生活杂志》曾评选出一千年来影响人类生活最深远的一百件大事,朱朝的饭馆与小吃入选第五十六位。

【住房】

《清明上河图》画了许多民居,城外农村的民房很简朴,瓦房与茅屋相间;城郊则尽是瓦房;进入汴梁城,居民住宅就比较考究了,或庭院深深,或小楼耸立,多窗明几净。这也大体上反映了宋人居住条件的城乡差别,农民住得差些,市民住得好些。总的来说,在城市,宋朝的砖瓦建筑比例应该是超过前代的。

有一位叫成寻的日本僧人,北宋熙宁年间来到中国旅游,他看到,从钱塘江到杭州的凑口津,“屋皆瓦葺,楼门相交”,“河左右家皆瓦聋无隙,并造庄严”。杭州城内更是高楼林立了(三至五层高的多层建筑在宋代大都市已很常见了),《梦梁录》说:“临交城部广阔,户口繁伙,民居屋宇高森,接软连桥,寸尺无空,巷陌壅塞,街道狭小。”有钱人家对住宅非常讲究,明人笔记《救园杂记》说。“江南百钱氏以来,及米元盛时,习尚繁华,商货之家,于楼前种树,接各色牡丹于其杪。花时登楼赏玩,近在栏检间,名楼子牡丹。”

但大城市人烟浩瀚,人多地少,房屋自住率不高,许多市民都得租房居住。北米初年,甚至连宰相也是租房住的,仁宗 率相韩琦说:“自来政府臣饮,在京僦官私舍宇居止,比比皆是。”朱燕也说:“且如祖宗 ,百官都无屋住,虽宰执亦是赁屋。”南朱的临安居民,也多租房,“兼官私房屋及基地,多是赁居”。

宋代城市巨大的租房需求,制造出一个十分活跃的房屋租赁市场,在大城市有套房子出赁的人,基本上就衣食无忧了,司马光说:“十口之家,岁收百石,足供口食;月掠房钱十五贯,足供日用。”宋人认为,“僦屋出钱,号日‘痴钱’,故僦赁取直者,京师人指为‘钱井经商’”。意思是说出租房子来钱太容易了。连政府也进军房地产市场,在都城与各州设“楼店务”,负责官屋的出租,分割租赁市场这块大蛋糕。

那么宋代的房租高不高呢?这得看城市、地段、房子大小。

《梦粱录》说临安的“屋地钱俱分大中小三等钱”,不过没有提供具体的数目。另据程民生先生的《宋代物价研究》,在北宋京师,一座住宅的租金大约每月数贯到数十贯。其他城市的房租则便宜得多,如濮州,地段好的房屋每间每日租金为一二百文,而“后街小巷闲慢房屋”,每日只需三五文钱。当时一名城市底层人的日收人,大概也有一百文左右。

宋政府对房屋租赁业有一条规定:“假每人户赁房,免五日为修嵇之限,以第六日起掠(收租)。”即法律要求从租赁关系确立之后的第六日开始算租金,前五日免租金,因为租房者需要儿天时间用于搬家、清洁打扫之类。我觉得这是一条比较人性化的规定,照顾了租客的利益。

宋代也有“廉租房”。有人认为“楼店务”管理的官屋就是廉租房,其实不是,因为租金并不低。不过在南宋临安,政府经常减免租住官屋之人的房租,甚至一年到头也未收一文钱,比廉租房还廉租房。又如北宋仁宗年间,蔡襄知泉州,想在万安渡修建一座大桥,方便民众往来,蔡襄先在“桥岸造屋数百楹,为民居,以其僦直入公帑”,这几百间房子就有“廉租房”性质,低价租给当地的民众居住,其租金收人则用来修桥。

【家政服务】

如果你生活在宋朝的城市,要请家政服务是非常方便的,找中介机构就行了,《东京梦华录》说,“凡雇觅人力(男佣)、干当人(杂役)、酒食作匠(厨师)之类,各有行老供雇。觅女使(女佣)即有引至牙人。”这里的“行老”、“牙人”,有点像现在的家政中介公司,你想雇请佣人、保姆、工匠什么的,尽管找“行老”、“牙人”介绍。

南宋的家政中介服务可能更加周到,按照《梦粱录》的记述,如要雇请“大夫、书表、司厅子、虞侯、押番、门子、直头、轿番小豚儿、厨子、火头、直香灯道人、园丁等人”,“俱各有行老引领”;“府宅官员、豪富人家欲买宠妾、歌童、舞女、厨娘、针线供过、粗细婢妮,亦有官私牙嫂,及引置等人,但指挥便行踏逐下来”。这些“行老”、“官私牙嫂”还结成一个担保网络,倘若有受雇的佣人逃跑、偷盗东西,则有“原地脚保识人前去跟寻”。

宋人不仅雇请佣人很便利,如果家里要办喜事,比如婚嫁,从花轿、盲饰、衣服、被卧、布囊、酒器,到随从的衫帽、衣物及一切杂物,“俱可赁,不须借措”,“凡合用之物,一切赁至,不劳余力”。俨然已有了“婚庆服务公司”。

如果婚嫁喜事要大摆宴席,你也完全不必费心、操劳——不用到酒楼,也不用自己措办,交给专业的“婚宴服务公司”承包就可以了。朱 市场上有“四司六局”,就是“专任饮食、请客、宴席之事”的机构,“常时人户,每遇礼席,以钱请之,皆可办也”;“虽广席盛设,亦可咄嗟办也”;“主人只出钱而已,不用费力”。

按《都城纪胜》的介绍,“四司六局”为帐设司(专掌桌帏、搭席、屏风等事)、厨司(专掌烹饪等事)、茶酒司(专掌茶酒、迎送等事)、台盘司(专掌出食、接盏等事)、果子局(专掌时果等事)、蜜煎局(专掌糖蜜花果)、菜蔬局(专掌购置菜蔬等事)、油烛局(专掌灯火照耀、烧炭取暖等事)、香药局(专掌香料及醒酒汤药之类)、排办局(专掌挂画、插花、扫酒、拭抹之事)。服务项目够齐全吧?

这还不够。“四司六局”还会提供“合用金银器具”,并且承办“上书请客、送聘礼合、成姻礼仪、先次迎请等事”,连婚礼主持人都有了。一场婚宴办下来,有礼有节,有条有理,气派大方,“厅馆整肃”。现在的宴庆服务公司与之相比,也要自叹不如吧?

【旅游】

宋人热爱旅游。寄情于山水的士大夫自个待育,寻常百姓也有出游的兴致。洛阳的牡丹天下闻名,花开之时,“士庶竞为游逝”,“都人仕女倾城往观,乡人扶老携幼,不远干里,其为时所贵重如此”。我们注意到,出游的人中并不乏女性。北宋邵伯温说,“洛中风俗尚名教,虽公卿家不敢事形势,人随贫富自乐,于货利不急也。岁正月梅已花,二月桃李杂花盛开,三月牡丹开。于花盛处作园圃,四方伎艺举集,都人士女载酒争出,择园亭胜地,上下池台间引满歌呼,不复问其主人。抵暮游花市,以筠笼卖花,虽贫者亦戴花饮酒相乐。”欧阳修有首诗写道:“看花游女不知丑,古装野态争花红”,描绘的正是花开时节,少女们游乐的情趣。

甚至穷人也热衷于游玩。《梦粱录》记载,南宋时,临安“湖山游人,至暮不绝。大抵杭州胜景,全在西湖,他郡无此,更兼仲春景色明媚,花事方殷,正是公子王孙,五陵年少,赏心乐事之时,讵宜虚度?至如贫者,亦解质借兑,带妻挟子,竟日嬉游,不醉不归。此邦风俗,从古而然,至今亦不改也”。据说现在“贷款旅游”是时尚新潮,殊不知南宋的临安人早就这么玩了。

北宋京城最大、最繁华的园林“金明池”与“琼林苑”虽然是皇家林苑,但每年的三月一日至四月八日,都会对外开放,“许士庶游行”,“其在京官司(即政府部门),不妨公事,任便宴游”;一部分宫殿也“不禁游人”。换言之,每年有一个月多的时同,这两处皇家园林便成了对外开放的公园,任何大宋国的民人都可以进来参观、游玩。因此,“虽风雨亦有游人,略无虚目矣”。南宋皇室在杭州西湖上修建了多所御园,“湖上御园,南有聚景(园)、真珠(园)、南屏(园),北有集芳(园)、延祥(园)、玉壶(园)”,这些御园也纵民浏览,“时承平日久,乐与民同,凡游观买卖,皆无所禁。画楫轻肪,旁舞如织”。因而,这部分皇家林苑显然又具有公园的性质与功能。

宋代许多富贵人家拥有自己的私家园林,这些私家园林通常也是对外开放、任人游览的。北宋范仲淹在杭州时,有退隐之意,子孙便鼓动他回洛阳老家修建园林,好生养老。范伸淹说:“西都士大大园林相望,为主人者莫得常游,而谁独障吾游者?”意思是说洛阳的私家园林多的是,我想游就游,何必另造?韩琦在相州修建了一座园林,也是开放给外人游赏,“遇寒食节,州之士女无老幼,皆摩肩蹑武来游吾园。或遇乐而留,或择胜而饮,叹赏歌呼,至徘徊忘归”。可见来代的私家园林是不禁止外人游玩的。这些私家园林也不收取门票,不过游客通常会给看管园林的园丁一点小贵,叫作“茶汤钱”,大概园丁还提供茶水。

因为旅游业的兴起,宋代还出现了职业导游。临安府有一群靠导游为业的市民,当时叫作“闲人”,“能文、知书、写字、善音乐,今则百艺不通,专精陪侍涉富豪子弟郎君,游宴执役”,他们“专为探听妓家宾客,赶趁唱喏,买物供过,及游湖酒楼饮宴所在,以献香送欢为由,乞觅赡家财”。陪富家子弟“游宴执役”、替他们打探“游湖酒楼饮宴所在”,以此“乞觅赡家财”,工作性质有些接近今日的导游。前面提到的那种叫“四司六局”的服务机构,也提供导游服务,“欲就名园异馆、寺观亭台,或湖肪会宾,但指挥局分,立可办集,皆能如仪”。

【交通工具】

有人统计过,《清明上河图》画了 46头驴和骡子,马只有20匹。这是宋代的真实情况,驴确实比马多。不过在京城开封,马与马车还是很常见的出行代步工具。我们今日出个门,通常站在街边手一招,一辆出租车就停下来了,朱人出行,也可以租马。套用今日“出租车”的说法,不妨将这种用于出租的马称为“出租马”。

《东京梦华录》说:“寻常出街市干事,稍似路远倦行,逐坊巷桥市,自有假赁鞍马者,不过百钱。”说的就是开封的市民出个门,习惯租马代步。想来在宋代城市中,出租脚力的服务业应该是比较发达的,租匹马还是挺方便的。即使是夜晚二更时分,市间也有马租。

宋人魏泰的《东轩笔录》也说:“京师人多赁马出人。驭者先许其直,必问目:‘一去耶?却来耶?’荷乘以往来,则其价倍于一去也。良孺以贫,不养马,每出,必赁之。”这条记录证明了来代租马相当普遍。另外也透露了一个信息:你要租马,“驭者”(相当于出租车司机)会先跟你谈好价格:“是单程呢?还是包回程?”包来回的话则收双倍价钱。不妨来设想一个场景:你是宋朝人,想到白矾楼喝酒,站在街边一招手,“出租马”就过来了,问:“先生,你去哪?”“到白矾楼,几多钱?”“包来回吗?”“去就行。”

那么租一匹马需要多少钱呢?成寻和尚的《参天台五台山记》说:“今日借马九匹,与钱一贯五百文了。”算下来,租一四马一天大约要160文。跟《东京梦华录》“不过百钱”的记录是相符的。如果按里程计算也行,每里路大概三四文。

租驴也很常见。朱补的《创雪赋》说:“予见京都僅人,全触驴自给。” 宋人王得臣的《魔史》也说:“京师赁驴,途之人相逢无非驴也。熙宁以来,皆乘吗也。”原先租驴的人多,不过求神宗熙宁年间之后,租马的人多起来了。在宋代,驴的数量比马多,驴价也比马价便宜,想来租驴的收费应该比租马更低廉一些。

有意思的是,北宋的士大夫都不太喜欢乘坐轿子,《朱子语类》记载说:“南渡以前,士大夫皆不甚用轿,如王荆公(王安石)、伊川(程颐)皆云,‘不以人代畜’。朝士皆乘马。或有老病,朝廷赐令乘轿,犹力辞后受。自南渡后至今,则无人不乘轿矣。”北宋士人之所以不愿意用轿,是因为他们认为,轿子“以人代畜”,乃是对人的尊严的悔辱。他们不允许自己将他人当成牲口来使用。可见宋人的价值观,极富人道主义精神。

后来宋室南渡,乘轿之风才渐渐盛行开来,原因可能是南宋的马匹更少了。当然北宋时寻常人家也有用轿子的,通常是出于婚嫁之需要,《东京梦华录》说:“士庶家与贵家婚嫁,亦乘檐子。”檐子即轿子。这些花轿也可以租赁,“自有假赁所在”。

【客邸】

如果你生活在宋朝,要外出经商、旅游、赶考,不用太担心露宿街头或野外,因为宋代的旅店业也很发达,“州府县镇,驿舍亭铺相望于道,以待宾客”。旅店,宋人又称邸店、客邸,有一句来诗说,“邸店如云屯”,便是形容旅店之盛况的。即使在郊外乡村,也出现了邸店,宋画《山店风帘图》描绘的就是一处乡下旅店,位于山道旁边,有三间大房屋,一根长竿将风帘(旅店的招牌)高高挑起,迎风招展,店门口还有住店旅客带来的牲口与货物,山道上过往的商客、货车络绎不绝。宋人的乡村旅店并非个别,而是很常见,宋人周必大有一次回乡,路过衢州礼贤镇,就见“途中邸店颇多”。由此也可以想见宋代旅游业的兴旺与人口流动的频繁。

繁华的京城更是客店如云了。《东京梦华录》记载,汴梁的“临汴河大街”,“街西保康门瓦子,东去沿城皆客店,南方官员商贾兵级,皆于此安泊”;“以东向南日第三条甜水巷,以东熙熙楼客店,都下着数”。周密《武林旧事》说,临安的“三桥等处,客邸最盛”。这些客邸,有些是官营的,有的是民营的。《清明上河图》也画了几家邸店,如“孙羊正店”的斜对面,树着一个招牌,上书“久住王员外家”。“久住”是宋时旅店业的常用语,这家旅店大概是一个叫“王员外”的富户开设的。

宋代的“题壁诗”特别兴盛,旅店的墙壁上也多“题壁诗”,有些驿站还设有“诗板”,专供旅人题诗。大概旅途寂寞,需要借诗谴怀。宋人周辉在一次旅行的途中,即以观看旅店“题壁诗”为乐:“邮亭客舍,当午炊暮宿,驰担小留次,观壁间题字,或得亲朋姓字,写途路艰辛之状,篇什有可采者。其笔画柔弱,语言哀怨,皆好事者戏为妇人女子之作。”那时候的诗壁,大概就类似于网络时代的BBS吧,那些“题壁诗”就是网络上的帖子,有人题诗,还有人和诗,就如“跟帖”。周辉曾在一家旅店墙壁上读到一首署名为“女郎张惠卿”的诗:“通递投前店,飕飕守破窗。一灯明复暗,顾影不成双。”回程时,发现“和已满壁”,“跟帖”非常多。

人在旅途,往往孤单无援。为保护旅客安全,宋政府出台了对邸店的管理条例。其中有一条读来特别有温情:“客旅不安,不得起遣。仰立便告报耆壮,唤就近医人看理,限当日内具病状申县照会。如或耆壮于道路间抬昇病人于店中安泊,亦须如法照顾,不管失所,候较损日,同耆壮将领赴县出头,以凭支给钱物与店户医人等。”意思是说,宋政府规定,旅店如发现住店的客人得病,不得借故赶他离店,而是要告诉当地“耆壮”(民间基层组织的首领),并就近请大夫给他看病,并在当日报告县衙。如果当地人发现路有病人,抬至旅店,旅店也不得拒绝,还是按照程序请医生、报告官府。等病人病情稍轻时,店家便可以同“耆壮”一同到县衙结算,按照所花费的开支报销医药费、饮食费等。

这一条例收录在宋人李元弼的《作邑自箴》中。我们不能不承认,这是富有人道主义精神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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