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应对疫灾机制怎垂范后世
日期:2022-05-19 06:37:00  点击:
来源:浦江客的新浪博客  作者:浦江客

 

 

唐朝应对疫灾机制怎垂范后世

唐太医署图 (图源网络)

 

唐朝应对疫灾机制怎垂范后世

——古代防疫抗疫(隋唐五代篇)

 

 

 隋唐五代时期,唐朝是疫病的一个多发时期。不过,唐朝已经出现了一些积极的疫病预防措施,唐朝应对疫灾的机制是这一时期突出的成就。

 据史料统计,唐朝289历史里共发生31次疫灾,总概率为每9.4年发生一次。疫病给唐朝社会产生了严重影响,对政府履职能力、统治政策是巨大考验。唐朝统治者对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并形成了应对疫灾的比较成熟的机制。

 

一、宣传、普及防疫治疫知识

 

 疫病发生前后,唐朝官府经常向百姓宣传、普及有关卫生、防疫、治疫的知识,提高百姓防疫自救的能力。开元十一年(723),唐玄宗“亲制广济方,颁示天下”。天宝五年(746)八月,唐玄宗又要求将广济方“就村坊要路榜示”。贞元十二年(796),唐德宗也“亲制《贞元广利方》五卷颁于州府”,“闾阎之内,咸使闻知”。朝廷官府将治疗疫病和其他疾病的医方在各地张榜公布,供人抄录,还专门派人进行校对,以免出错。其用意就是为了让百姓都能了解有关的医药知识,在有疫病或其他疾病时进行自我救助。一旦出现疫情,就可对症照方用药。

 

二、建立“太医署”等医政机构

 

 唐朝的医政机构,主要是以中央医政机构和地方医政机构为主体的官方医疗救助单位,它们的主要任务就是担负管理与执行医事任务等,是唐代防疫救灾的主力军。“太医署”是当时乃至后世著名的医疗机构。中央的太医署,是国家的主要的医疗机关,也是主要的医学教育机构。

 不仅如此,除中央的医政机构外,唐代的地方医政机构也为疫情的控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地方上,也设有医学博士等负责治疗,还有负责药政管理的官员。唐代地方的医疗活动呈协调性和社会性的特点,遇到疫情爆发的时候,其常常作为中央指导下的地方执行组织,与寺院救济性质的养病坊等慈善机构联合开展工作,共同抵抗疫情。唐朝还规定,各地的地方官员也有直接管理公共医疗的职责,各地因地制宜设有诸道医药博士、翰林医官等医官。

 唐代的医政结构,主要为中央到地方的二级行政架构,二者共同兼顾地方政务。除了为帝王服务的尚药局、为太子服务的药藏局和掌医之外,太医署及地方医疗机构是自然灾害发生后主要的救治机构。这些机构对于预防和治疗传染病等自然灾害尤为重要,当突发疫情时,能够及时、充分地展开救助工作。这种明确的分工,在当时世界上都是首屈一指的。

 

三、推行一系列应对疫病措施

 

其一,发挥两级医政机构作用。中央医政机构一般负责两项工作,一是日常药物的储备,如《新唐书》中记载,太医的职能“岁给药以防民疾”;二是遇到疫情爆发的时候,遣医送药,如《医疾令》中规定:“诸医针师,医监、医正量其所能,有病之处,遣为医疗。”从而表现出中央对疫情的关注与重视。

地方医政机构的工作,一是日常疫情的巡逻以及储备药材等。史载:“诸州于当土所出,有药草堪疗疾者,量差杂职、防人,随时收采,豫合伤寒、时气、疮肿等药。部内有疾患者,随须给之。”二是直接开展救助活动。政府鼓励患病的人在本地就医,并以法律的形式强化。本地的驻军患病,也归本地医官治疗,边防驻地,士兵患病也受到应有的关注。

其二,遣医施药。疫情发生时,政府的首要措施就是向疫区派遣官员和医疗人员,巡视疫情,免费发放抗疫药物,医治病人。唐太宗贞观十年、十七年、二十二年,关中、河东等地区“大疫”,唐太宗下诏“遣医就疗”。

其三,处理尸体。处理尸体,是切断传染源、防止疫病蔓延的一个重要渠道。对在疫病中死去的病人,唐王朝及时给以掩埋或赈济棺木,“民疫死不能葬者为瘗之”。

其四,发廪蠲赋。即开仓放粮,减免赋税,以保证灾民的基本生活,减轻灾民的负担。唐文宗大和六年(832),“杭州八县灾疫,赈米七万石”。同年,唐文宗在《拯恤疾疫诏》中还规定:“一家如有口累疫死一半者,量事与本户税钱三分中减一分;死一半已上者,与减一半本户税。”  

唐朝应对疫灾机制怎垂范后世

 

(上图)唐代太医署蜡像馆(中图)唐代名医孙思邈(下图)唐代医学名著《诸病源候论》

 

 

四、发展政府主导下的药材市场

 

在唐代药材市场的发展中,从种植、采摘、收购到加工,其中都有政府干预的痕迹。这种现象的产生,表明唐政府对于药材治疫效果的关注与重视,因此必须要对药材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唐朝,对药材市场的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是对药材标准的制定。唐高宗显庆二年,在苏敬的建议下,展开了重修本草的工作,两年后便完成了中国第一部官修本——《新修本草》,《新修本草》的意义不仅是一部官修本草,而是对南北朝以来一直纷乱的本草知识,进行的一次彻底地整合。这本《新修本草》对中记录了各种药材,成为后世所参考的重要的药材标准。

其二,是对收药渠道的管控。唐代药材的生产方式,主要有两大来源:一是自然采取,二是人工种植。在唐朝以前,对药材的收取标准就已经引起了重视。当时,药材竞争虽然激烈,但由政府“医工”准定药效仍为参考关键。唐朝的人工种植药材十分普遍,为此政府专门设立了两京药园,作为官方医政的取药渠道,若仍有需要,官方亦可视情况随时从地方征集。

其三,是对品牌药材的管理。药材在频繁交换的同时,政府介入规范市场经营,保证药材的质量。在政府的介入下,唐代药材的采集规模已经相当庞大,中央及地方医政机构已经建立起了系统的“药材预储制度”,而且有很大一部分是为了防治疫疾而设。

 

五,主导名医和医籍的医学研究

 

 唐朝医学的发展,具有承上启下的意义。唐代医学不但分科较细,而且名医辈出,其中最杰出的是京兆华原(陕西耀县)人孙思邈。永徽三年(652),孙思邈写成了第一部医学著作《备急千金要方》三十卷。三十年后,又写成了《千金翼方》三十卷,以补前书之不足。以后,人们通常把这两部著作简称为《千金方》。孙思邈在书中收集了5300多个药方,他注意药物配伍和辨证施治,首创复方,提出一方治多病或多方治一病的方法。孙思邈对药物学和医学作出了巨大贡献,博得了人民的尊敬和爱戴,被后世尊称为“药王”。

 唐朝医学发展的另一个突出贡献,是在医籍整理方面较强地呈现了集大成之时代特色。唐朝整理医籍的一个特点,是官方撰修参与其中,从而较大程度地保证了医学典籍的医事水准。如曾任朝仪郎、右监门府长史骑都尉的苏敬牵头,在显庆四年(659)集体编修了图文并茂的药物学专著《唐新本草》,是世界上第一部由国家颁定的药典。再如唐代整理的《诸病源侯论》、《千金方》、《外台秘要方》等三大医书,奠定了唐代治疫救灾工作的医学理论基础,成为中国医学的核心经典。

 

 在古代,面对瘟疫灾害,大多数老百姓是束手无策的,只能依靠官方的救治。而唐代官方所主导下的救疫组织便成为了救疫赈灾的主体,其组织的规模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疫情的控制预防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因此,唐政府主导下的治疫救灾机制,为唐五代乃至后世公共医疗系统的组建与完善提供了很好的样板与垂范,为宋元、明清乃至近代相当规模之公共卫生单位的出现,创设了极具参考价值的框架与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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