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1941年在香港主编的《笔谈》
可以给茅盾诸多“家”的头衔,比如小说家、评论家、翻译家、编辑家,这些都恰如其分。但如果称茅盾是“书法家”,那就值得商榷了,为什么?茅盾晚年在致施蛰存的信中写道,“我的字不成什么体,瘦金看过,未学,少年时曾临董美人碑,后来乱写。近来嘱写书名、刊物名者甚多,推托不掉,大胆书写,都不名一格。‘新文学史料’五字,自己看看不像样。现在写字手抖,又目力衰弱(右目0.3视力,左目失明),写字如腾云,殊可笑也。”也就是说,茅盾不承认自己擅长书法,临帖习字,终因“乱写”而没有成功。
几年前,茅盾的一篇手稿作品在竞拍中拍得了上千万元的天价,引来众多关注,也引发了一些讨论甚至争议。有人说茅盾的手稿完全可以媲美书法家的书法作品,也有人说这只是一件文学作品而已,还有人认为两者都是。有人分析,之所以能够拍得如此高的“天价”,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手稿本身的书法价值。无论如何,在茅盾众多的手稿里面,书写确实构成了他特有的风景之美。
茅盾少时的作文就显出了不俗的功力,老师给出的评价也相当高,其中不能说没有书写漂亮的加成。他的《秦始皇汉高祖隋文帝论》,老师的评语是:“目光如炬,笔锐似剑,洋洋千言,宛若水银泻地,无孔不入。”
茅盾讲究书写的实用性或适用性,即让人看得懂,也让人看得舒服。从他的早期文章手稿看,他的书写敦厚质朴。他临“董美人碑”,“乱写”中找到了窍门;他看“瘦金体”,虽“未学”,却心领神会;他不自觉将两种书写融合,形成自己的个性。我们看茅盾后来的手稿,这种个性几乎没有变化,所不同的是,“敦厚质朴”可能被打磨得更加灵动纤秀,更加文人化。
写文章,茅盾无意将他的手稿写成书法模样,假如那样,思维重心偏移,恐“书写”不成,连“文章”也做不好。但就是在这“无意”之中,他的书写偏偏随“文”起舞,相得益彰。有人认为,看茅盾的字,最好看他的手稿文章(书信),他那无心插柳的书写,根植于文章沃土,绿荫一片,这就是书法。
茅盾还曾题写“厦门园林植物园”,但前几年被拿掉了。园名更改为“厦门植物园”,并请当地书法家撰写了新的招牌。园方的理由是茅盾的“字体隽秀,笔画较细”,如果硬拿掉“园林”二字重新“组装”,看上去不太和谐。此外,园方打算把原来的繁体字换成简体字。
书写除了让人看得懂看得舒服,作为更进一层的书法,那就要讲“法则”,讲“艺术”。1941年9月茅盾为他在香港创办并题写的杂文刊物《笔谈》刊名,尽管写得隽秀,但笔画浑厚饱满。
改革开放初,他的许多作品再版,他要重新编订自己的文章,还要为自己的文章题写篇名、书名,那时手写的书名不多,唯茅盾的书名几乎都为手写,也最多,《茅盾短篇小说集》《茅盾散文速写集》《茅盾文艺评论集》等,写得淳雅婉丽,看得出这些具有“文章体”特点的书写,不仅茅盾自己偏爱,编者、读者也尤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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