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邺 都(下)
——与丝绸之路相连接的国际都市
魏晋时期与南亚的贸易关系
这一时期,印度仍然是小国林立的状态,境内分布着数十个国家,中国史书统称为“天竺”。公元 4 世纪兴起于印度北部的笈多王朝与中国沿丝路往来频繁。史载,公元 381 年,笈多王朝遣使到前秦的都城长安“献火浣布”等物。北魏时,笈多王朝曾 5 次遣使到魏都洛阳,进贡骏马、金银、佛像等礼品,从中国获得丝绸等回赠品。公元 425 年,笈多王朝遣使自海路来到南朝都城建康献金刚指环等物。刘宋元嘉五(428 年),笈多王朝又遣使来华,送来金刚指环、摩勒金环等宝物和赤白鹦鹉各一只,并上表宋文帝说:“大王若有所需,珍奇异物悉当奉送,……愿二国信使往来不绝。”表达了笈多王朝愿与波斯阿拉伯商中国发展通商关系的强烈愿望。
此外其他天竺小国,如印度西北的犍陀罗国、乌苌国,中部的拘萨罗国等都曾多次遣使来华,开展朝贡贸易。《宋书·黎国传》、《梁书》中都记载:梁武帝时,有天竺国遣使奉献多种香料,并上表要求“二国信使往来不绝。”南亚岛国师子国(今斯里兰卡)与中国关系也十分密切,据《南史》记载,师子国自东晋义熙初年(405~428 年)“始遣使献玉像”,后又于宋元嘉五年(428 年)、十二年(435 年)及梁大通元年(527 年),“遣使奉贡”,并上表称“虽山海殊隔,而音信时通”,说明两国关系亦较密切。
比官方贸易更为兴盛的是民间贸易,早在三国孙吴时期,已有天竺商人来通商并定居于中国。如著名高僧康僧会,史载“世居天竺,其父母商贾,而移居交趾”。到东晋时,来华贸易的天竺商船,不仅大量见诸于沿海港口,而且还有深入中国内河、内地的。《僧传》中记载:东晋时,曾有 5 艘天竺商船沿长江上溯至江陵开展贸易活动。中国与天竺间商船往来相继,故当时西行印度求法的东晋高僧法显归国时,搭乘商人大船,船上载有数百名往来中印贸易的商人,由此可见中印海路贸易繁盛的状况。
魏晋时期与朝鲜、日本的贸易关系
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的东邻朝鲜、日本社会较之汉代有了很大进步。奴隶制国家政权逐步建立,生产力有所发展。
这一时期,朝鲜北方有高句丽政权、南方有百济和新罗。自三国时,朝鲜半岛诸国即与中国南北方开展陆海官方交往。史载:嘉禾二年(233年),吴使至朝鲜,高句丽王“贡献”貂皮等物。
至晋南北朝时,中国与朝鲜的交往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贸易关系更加密切。刘宋元嘉中,高句丽赠送良马 800 匹。百济也遣使建康“贡献”。
梁陈时期,百济、新罗使臣频繁来华。中国南朝政府对来华的朝鲜使节每次都给予大量回赠。
这一时期还开始了文化产品的输出。史载梁中大通六年(534 年)、大同七年(541 年),百济王多次遣使献方物,并请求梁朝赠与《涅槃 》等佛经、讲授《毛诗》的博士及工匠、画师等,“梁武帝并给之”。
三国时,日本列岛出现了一个较大的国家——邪马台国。史载:魏明帝景初二年(238 年),邪马台国王卑弥呼遣使至魏,送来“男生口四人,女生口六人、班布二匹二丈。”曹魏册封卑弥呼“亲魏倭王,假金印紫绶”并回赠倭使“绛地交龙锦五匹、绛地绉粟罽十张、青绛五十匹、细班华罽五张、白绢五十匹、金八两、五尺刀二口、铜镜百枚、珍珠、铅丹各五十斤。”
正始元年(240 年),魏为加强与倭的外交关系,主动遣使到倭国,赠送金银、丝织品、铜铁等物。正始四年(243 年),倭使又来“贡献”,贡品有“生口、倭锦、绛青缣”等物。日本输华货物中出现了丝织品,表明中国丝织技术自汉代传入日本后,日本输华货物中出现了丝织业。
南朝时,日本人终于开辟了不经朝鲜半岛的南道航线,进一步便利了与南中国发展通商关系。在频繁的中日经贸交往中,中国先进的丝织品及缝纫技术不断被引进到日本。公元 3 世纪前期,日本人民的服装还很简单,无论男女多是着“贯头服”,即在一块布中央挖一洞,将头从洞中伸出。
据日本《古事记》记载:在 应 神 天 皇 时 代(270~309年),朝鲜半岛上的百济国,曾向日本贡献了两个纺织、缝纫技术优秀的人,“名叫卓素的韩缎,以及名叫西素的吴服。”另据《日本书纪》倭国使记载:应神天皇 39 年(308 年),应神天皇“遣阿知使主、都加使主与吴,令求织工女……吴王于是与工女兄媛、弟媛、吴织、越织四妇女。”到南朝时,日本雄略天皇又遣使到南中国,寻求技艺精湛的纺织女工。到公元 469 年,又有汉织、吴织等织工随倭使自浙江东渡日本。
此外公元 3 世纪后半期,为避战乱,中国人开始大量迁徒日本列岛,这些中国移民中有不少能工巧匠,中国先进的生产技术随之传入日本。日本学者认为:“特别显著的是他们对于养蚕、织绸事业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邺都与古罗马帝国的商贸往来
魏晋南北朝时期 , 由于长时间的战祸连绵,社会经济动荡不安。因而货币经济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全国经济实物化的倾向浓厚。许多地方出现了钱谷布帛杂用的情形,特别是绢帛在交换中的地位逐步加强了。北方周武帝时,河西地区则间或使用金、银钱。同时史书中也有“用西域金银之钱”“赋税则计田收银钱,无者收麻布”的记载。
所谓的西域金银钱,指的是拜占庭金币和波斯萨珊朝银币。拜占庭的金币在我国已有较多的发现。最初在于陕西成阳独孤罗 ( 公元 534-595 年 ) 墓中出土一枚查士丁尼二世 ( 公元 561-587 年 ) 金币,新疆出土的东罗马金币及其仿制品。内蒙古毕克齐镇出土的一枚列契一世 ( 公元 457-474 年 ) 的金币。后来河北赞皇李希宗夫妇墓中出土了三枚拜占庭的金币,河北磁县的东魏茹茹公主墓中出土了两枚拜占庭金币。1400 年后这两枚金币重见天日,为研究东魏时期邺都与东罗马帝国的关系增添了珍贵资料。另外,茹茹公主去世距查士丁一世金币的铸造时间只有 20 多年,金币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流入中国,这充分证实了当时中西交通往来的顺畅和东魏邺都与古罗马帝国交流的频繁。
河北磁县的东魏茹茹公主墓中出土的两枚拜占庭金币,其中 1 号金币直径 1.6 厘米,重 2.7克,系阿那斯塔斯一世 (491-518 年 ) 所铸。正面为其胸像,四周有拉丁字铭文,由于剪边,铭文已不甚完整;背面是胜利女神像,侧身向右作前行姿态,右手持长柄十字架,八芒星在十字架外侧,四周有铭文。2 号金币直径 1.8 厘米,重 3.2 克。为查士丁一世 (518-527 年 ) 执政时所铸。
正面为其胸像,四周有拉丁字铭文;背面是天使立像。四周有铭文。
罗马金币自公元前一世纪起事用“奥勒斯”,重量较重 (7.7-8.4 克 )。至第四世纪君士坦丁大帝改革币值,改铸重量较轻的金币,称为“索里得”(4.4-4.54 克 )。498 年的币制,一直维持了 350 余年才又有较大的变化。到 1092 年亚雷克修一世 (1081-1118) 又进行了一次币制改革。
茹茹公主墓中所出两枚金币虽在重量上与索里得相差较大。但由于 1 号金币有剪边,另外从时间以及铸造年代上来推断,这两枚金币应都是为“索里得”金币。
拜占庭帝国,中国史书中称其为“拂蒜国”。“拂蒜”一词最早见于《隋书》新旧《唐书》中也都有拂蒜传。而大量出土的拜占庭金币也证实了我国与拜占庭帝国的交流由来已久。
这些拜占庭金币在流入中国后的用途。它们当初铸造时,自然是作为货币流通使用,也是以货币流通的身份进入了中国。在河西诸郡拜占庭金币还是多起着货币流通的作用的。但是对于远在东方的赵郡 ( 今河北赞皇一带 ),是不会起着货币流通的作用的。从茹茹公主墓中可看出一号金币有剪边的现象,若是作为货币流通那剪边后会造成金币的贬值,从而导致自己的损失。故排除了作为货币流通和收藏的用处。如若是收藏,也不会一墓中仅出土两三枚的金币。数量上不对,故排除收藏的可能。
而在河北赞皇出土的三枚金币中,一号金币钻有两孔。重量减轻了 20%。显然不会再作为铸币流通,而钻有的两孔应是为了配饰方便,故此枚金币显然是作为配饰而用。而另外的两枚金币剪边严重。重量几乎减少到原来的一半,似乎更不可能作为流通之用。这两枚在墓中的原来位置,已不能确定。在隋代及唐初,在吐鲁番高昌墓地和安阳隋墓中,常常有发现有五铢钱、开元钱和萨珊银币,放于死者口中,或握于手中。高昌墓地死者口中也含有东罗马金币或其仿制品的。这是当时的一种葬俗。而出土这三投金币的墓葬,其埋葬年代为 576 年,下距隋初仅五年,可能当时已有此习俗。故这两枚金币有可能是放于死者口中或手中的。
出土有拜占庭金币的墓葬都为较高等级的墓葬,由此我们也可得知,西域的货币在中原地区也算是一种较为难得的物品,故也只有那些达官司贵族才能拥有的。魏晋南北朝时期虽说是货币大混乱时期,但是货币经济的客观发展也是不能忽视的。货币经济在国内某些地区是相当发达的。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