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国的度量衡制度
度量衡制度是衡量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度量衡器的日趋讲求,是交换经济日益发达,人们对财产的计较愈加认真的具体表现。文献中对赵国的度量衡制言及很少,现据考古发现对此作些补充说明。
赵国的容量器有考古发现的一件铜壶 ( 藏山西省博物馆 ),壶铭“土匀杳 ( 容 ) 四斗锌”。土匀即土军,赵国地名;锌即棹楹,容器名。此器实测容 7000 毫升,折算每升合 175 毫升。出现在战国晚期器物上的容量单位有升、益、斗、釜、斛等,此件赵器是以斗作容量单位的。学者或据以认为,与列国每升的单位量值多为 200 毫升上下相比,赵国的量制稍偏小些。然此认识似有偏颇之处,根据《长陵盂》等其它赵国量器测如,赵的一升约为 211 毫升,与列国之间差别不大。原氏扁壶 ( 三晋赵器 ) 先后刻款所示两种量制,所差也很小。陈梦家先生指出,秦始皇统一前的列国度量衡标准大致上是相近似而稳定的,差异和变化都不很大。这一点也可以从赵国的衡制中得到反映。
赵国的衡制大致经历了从钎制到朱 ( 铢 ) 两制两个过程。“钎”是三晋地区主要的衡量单位,这在魏国和韩国铸造的地名加重量的货币上可以看出。赵国此时也可能采取钎制,但由于赵国货币基本上是二等记值 ( 除甘丹刀外,其他货币均有大、小两型,为二等记值 )。以布币为例,使用时间长了,布币的大小人们一望就可以知道,所以其货币上只铸地名,不铸重量,只是在小布上铸上“半”字,表示值大布的一半。通过对钎布重量的计算,钎约合今 11—13 克左右。
从衡制发展的角度看,其计量单位是朝着细小和精确的方向发展,钎制无论如何精细,也不如铢两制计量简便和精确。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衡制计量单位统一的要求日趋迫切,以便使列国间的商业贸易更加便利。赵国适应这一历史潮流,在战国晚期普遍使用了铢两记重。
十二株皆为一两之半,因此赵一两等于二十四铢。此外,1979 年在内蒙古伊克昭盟准格尔旗出土七件虎头纹饰银节约,据考证为赵国所造;另外 1977 年河北易县辛庄头战国墓中出土了一批金饰件,背面有记重铭刻,据黄盛璋考证,也为赵器,银节约与金饰件均采用铢、两记重。这些足以说明,铢、两制是赵国通行的衡制。赵国衡制中,两以上当为斤。上海博物馆所藏原氏扁壶,铭有“重十六斤”,原氏即《史记·赵世家》孝成王“十一年城元氏”之“元氏”,遗址在今元氏西北故城村。斤以上有石与半石,中国历史博物馆藏有“司马禾石”铜权一件,另有“公刍半石”权出于山西介休,亦为赵地所造之权。
至于衡值,司马禾石实测为 30350 克,但纽稍残,经中国历史博物馆按残迹复原权纽,则为 30933 克,一斤之值约为 258 克。原氏壶“重十六斤”,实测重 4300 克,一斤之值为 268.7 克。西沟畔匈奴墓七件银节约由于年久腐蚀,原有颜料全部脱落,故重量略轻,一斤之值自 22 卜227 克不等。辛庄头战国墓金饰件经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用精密天平测量,一斤之值为 248.4 克。可见除银节约由于年久腐蚀的原因外,赵国衡值与西沟畔匈奴墓所出两件秦金饰牌所记一斤之值 246.8、251.5 克基本相同。如取成数,赵衡制一斤之值可定为 250 克,与列国无异。
以 250 克为一斤的单位量值,经过秦始皇统一和推行,延用了五六百年,直到南北朝时才有了大幅度的增长。由此可见,过去认为赵衡制略小于秦制的说法是不确切的,赵国衡制与列国衡制间的一致性,对其商业的繁荣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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