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节 历史沿革与自然环境
地名来源
历史文献中最早记载“邯郸”的是《国语·鲁语》中的“与邯郸胜击齐之王”和《春秋·谷粱传》中的“织絇邯郸” ,至今已达两千多年。邯郸二字作为地名,二千多年沿用不改,是中国地名文化的一个特例。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邯郸” 地名溯源研究方兴未艾,大致形成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是传统观点。大多依据张晏的解释。唐代颜师古在为《汉书·地理志》赵国邯郸县一条所作的注中,引三国时期张晏的说法:“邯郸山在东城下,单,尽也。城廓从邑,故加邑云”。《后汉书·光武帝纪》注引《前书音义》云:“邯,山名;单,尽也。邯山至此而尽。
城廓字皆从邑,因以名焉。”《元和郡县图志》对邯郸二字作了进一步解释:“邯本应作甘,系山名,在县东南五里。郸作单,与殚同,训尽意,取甘山而尽之意,故名甘单。”上述文献所载,基本意思是相同的:“邯”字最初的写法是“甘”字“邯郸”得名于邯(甘)山,邯郸城位于邯(甘)山的尽头,故名邯郸。
第二种观点认为“邯郸”一名来源于“甘丹”。“邯(丹阝)”源于“甘丹”,是“甘”地与“丹”地之间的地域名。大约在商代武丁时期甲骨文中就已有“甘”地之名,最晚在春秋后期已有“甘丹”之称,并写作“邯丹阝”,战国时期继续延用,约在战国晚期“邯(丹阝)”嬗变为“邯郸”。其大致演变链条为:甘丹——邯(丹阝)——邯郸。“甘”地在今林州市,
“丹”地在今高平市。春秋战国时期随着晋国和赵氏地域范围的不断发展扩大,造成了“甘丹”范围的演变,形成了后来的邯郸。“丹”字演变为“单”的原因,可能是避讳赵王丹所致。
第三种观点认为“邯丹阝”或“甘丹”的得名与山有关,“邯丹阝”或“甘丹”的初始含义是因为“邯山”呈紫红色而得名。与邯郸市区的紫山,或位于今永年县的明山 ( 曾称邯山 ) 有着直接的关系。
历史沿革
邯郸见于文献记载出现于殷商末年。《史记·殷本纪》有“益广沙丘苑台”记载。唐代张守节考释沙丘台引《竹书纪年》称:“自盘庚徙殷至纣之灭二百五十三年,更不徙都,纣时稍大其邑,南距朝歌,北距邯郸及沙丘,皆为离宫别馆。”邯郸当已形成城邑。
邯郸在西周时,属卫国。春秋晚期为晋国地。战国时为赵国和魏国地,邯郸为赵国之都城:当时赵国境内属于今邯郸市辖的有邯郸(县)、曲梁(今永年地)、番吾(今磁县地)、冠氏(今馆陶县)、乾侯(今成安县)等县和魏国境内的邺(今临漳县地)、肥乡两县地。邯郸,自赵敬侯元年(公元
前 386 年)迁都于此,作为赵国都城,历经 8 代国君,计 158 年。
秦统一六国后,今邯郸市辖境大部分属邯郸郡,郡治邯郸,当包括邯郸、武安、番吾、邺县、易阳(今永年)、信都、高阝县、今乾侯、肥乡、曲梁、冠氏等地。今鸡泽县当时属巨鹿郡地;大名部分地属东郡。
西汉初期,郡和王国同为地方高级行政区划。至汉武帝时,除都城附近的司隶部外,分全国为十三刺史部(又称十三州)。邯郸属冀州刺史部。南部属魏郡,包括武安、梁期(今磁县境)、武始(今邯郸西南)、沙县(曾为侯国,今涉县)、邺县、斥丘(今成安县)、即裴侯国(今肥乡县西南)、邯沟侯国(今肥乡县西北)、魏县、元城(今大名县)、馆陶、平恩(今邱县)等 18 县。
中部属赵国,包括邯郸、易阳(今永年县县地)、柏人、邯会四县。北部
属广平国(治今鸡泽县旧城营),包括列人(今肥乡县东北部)、曲周、斥漳(治今曲周县南北油村)、广平(治在今永年广府镇西北)、南曲(治在今邱县南营)、曲梁等 16 县。东汉时期,郡国设置基本沿袭西汉之制。到灵帝时刺史部改为一级政区,成为州、郡、县三级制。今邯郸市大部分属冀州魏郡。郡治于邺,包括魏县、馆陶、斥丘、元城、邺、梁期、武安、涉县、
曲梁、平恩等 15 县。中部为赵国,治邯郸,领易阳、襄国、中丘、柏人。东北部属巨鹿郡地,包括列人、广年(今永年)、曲周、广平等 15 县。
三国时,今邯郸市为冀州魏郡、广平郡、阳平郡地。魏郡治邺,领魏县、斥丘、邺县;广平郡治曲梁,领曲周、斥漳、平恩、广平、列人、肥乡、武安、涉县、曲梁、易阳、邯郸、临水(故城在今峰峰矿区临水)等县属之。阳平郡治馆陶,领元城、清渊、馆陶县。
晋仍为魏、广平、阳平三郡地,属司州。后赵、冉魏、前燕相继建都邺。省曲周县。
南北朝时,政区实行州、郡、县三级制。北魏时为相州广平、阳平、魏郡地,魏县、贵乡(治在今大名县东北)、昌乐(析魏县置)、列人、邺、武安、易阳等县属魏郡。邯郸县、斥漳(曾入列人,后属魏郡),曲安(治曲周故城)、平恩、广平、广年县属广平郡。元城、馆陶两县仍属阳平郡。涉县入并州刈陵县。
北齐为司州清都尹地及襄国、阳平郡地。
隋代先为州县两级制,后为郡县两级制。今邯郸地区当时为武安、武阳、魏三郡地。魏郡治安阳,领邺县、洹水、成安、临漳、滏阳、临水县。武安郡治永年、领邯郸、洺水(治斥漳故城)、平恩、肥乡、清漳、武安、永年、临洺县。武阳郡治贵乡,领贵乡、元城、魏县、馆陶县。涉县属上党郡。东汉邯郸属冀州刺史部唐为河北道相、魏、洺三州地。西部涉县为潞州地。初,武安郡改洺州(州治永年);增置相州和磁州;武阳郡改魏州(后曾改大名府),治元城。贞观元年(公元 627 年),始置河北道,磁州废。玄宗时复改州为郡。肃宗时又改郡为州。邯郸地区当时为河北道相州、魏州、洺州地。
永泰元年(公元 765 年)复置磁州,治滏阳,领滏阳、昭义两县。天佑三年(公元 906 年),改磁州为惠州,治领不变。此时,邯郸地区共有 19 个县,即邯郸(后改临洺县)、元城、贵乡、魏县、漳阴(后省入魏县)、曲周、洺水(后省入曲周)、平恩、鸡泽、普乐(治今鸡泽县贯庄,后省)、肥乡、清漳(后省入肥乡)、成安(后曾改名斥丘)、临漳、滏阳、昭义(唐初曾名临水)、武安、永年、馆陶。宋为河北东路大名府(治大名)及河北西路洺州(治永年)、磁州(治滏阳)、相州(治安阳)地。涉县北部属辽州,中南部属隆德府。贵乡县省。昭义更名昭德,后省。
金为河北西路洺州彰德府、磁州和大名府路大名府地及河东南路潞州部分地。平恩县省入曲周为镇。大定七年(公元 1167 年)广平县始置。
元统一中国后,始创省制。今邯郸市当时为中书省广平路、磁州、大名路及彰德路、东昌路和濮州部分地,包括邯郸、大名、元城、魏县、曲周、邱县、鸡泽、肥乡、广平、成安、临漳、滏阳(元末省)、武安(后废)、涉县、永年、馆陶等县。
明为直隶省(明为京师)广平府、大名府地和河南彰德府磁州、山东东昌府、临清州、山西辽州部分地。广平府治永年,大名府治元城。包括邯郸、大名、元城、魏县(后省入大名)、曲周、邱县、鸡泽、肥乡、广平、成安、临漳、武安、涉县、永年、馆陶等县。
清初延续明制,雍正四年(1726 年),将河南彰德府磁州划归直隶广平府。而磁州所辖的武安、涉县仍归河南彰德府。直至中华民国。
民国初邯郸属直隶广平府、大名府地及河南彰德府、山东东昌府地。民国二年(1913 年),废府改道,废大名府、广平府改属冀南道,治大名。改磁州为磁县,属直隶冀南道。民国三年(1914 年),改冀南道为大名道(治大名),邯郸大部分地区属直隶大名道。分属其它省的有:武安、临漳、涉县属河南豫北道。馆陶、邱县属山东鲁西道。民国十七年(1928 年)废道,武安、临漳、涉县属河南省,邱县、馆陶属山东省外,永年、磁县、成安、肥乡、广平、大名、曲周、鸡泽、邯郸县皆属河北省。
1937 年 3 月,全省划十七个督察区。永年、鸡泽、邯郸县属十五区;成安、肥乡、广平、大名、曲周、磁县属十六区,武安、临漳、涉县属河南省;邱县、馆陶两县属山东省。
1938 年 8 月,成立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建立冀南区,邯郸县、临漳、永年、成安、肥乡、广平、大名、馆陶、邱县、曲周、鸡泽县属之。
1941 年建立晋冀鲁豫边区。今邯郸地区当时属冀南区和太行区。曲周、邱县、鸡泽、肥乡、广平、永年、馆陶、邯郸县属冀南区十二专区;大名、魏县、漳河(今魏县南部)、成安、临漳等县属冀南十专区;磁县、涉县、偏城县(今涉县西部)属太行区五专区;武安县属太行区六专区。
1945 年 10 月,日本投降,邯郸全境解放,其政区建置为:涉县、武安、磁县属晋冀鲁豫边区太行区第五专区(驻磁县),邯郸县、永年县、成安县、肥乡县、广平县、大名县、魏县、临漳县属晋晋冀鲁豫边区冀南区第三专区(驻曲周县)。馆陶县、邱县属晋晋冀鲁豫边区冀南区第一专区。是月 15 日,邯郸市人民政府成立(辖境为今邯郸市主城区),直属冀南区。是月 22 日,邯郸县并入邯郸市,全市面积 434 平方公里。11 月 1 日,成立冀南行署,冀南三专区驻曲周,辖永年、大名、魏县、成安、临漳、广平、肥乡、曲周、元朝、鸡泽、磁东 11 个县和邯郸市、大名市。11 月 20 日,太行行署成立,太行六专区驻武安县,辖涉县、武安县、武西县、磁县、安阳县、林北县 6 县。
1946 年 4 月 1 日,邯郸市与邯郸县分设,时邯郸市土地面积为 35 平方公里。1949 年 5 月,原太行六专署改为河南省安阳专署,涉县、武安、磁县、漳南县属之。1949 年 8 月 1 日,恢复河北省建制,同日设立邯郸专区,辖 16 县 2 镇,原邯郸市、大名市降为镇。专署驻邯郸镇。
1949 年 10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延续民国的建置。
1950 年 5 月,峰峰矿区成立,属邯郸专区。
1952 年 6 月,峰峰矿区升格为省辖区。是年,临清县、临清镇、馆陶县划归山东省。
1953 年 1 月 1 日,邯郸镇复升为市(丁等市),隶属于邯郸专区。
1954 年邯郸市改省辖市。1955 年 2 月,峰峰市成立,为省辖市。1956 年 12 月,峰峰市并入邯郸市。1958 年武安县东部 5 个公社划人邯郸市,建武安矿区,1961 年又划归武安县。1958年 4 月,邯郸、邢台两专区合并。1960 年邯郸、邢台地市合并统称邯郸市。1961 年,邯郸、邢台分置专署,邯郸市仍属邯郸专区。1983 年底,邯郸县并入邯郸市,改为省辖市。1986 年 4 月,
武安县划归邯郸市,1988 年 10 月,武安县改武安市(县级市)。
1993 年 7 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邯郸地区,实行地市合并,称邯郸市,将邯郸地区所辖各县划归邯郸市管辖。至此,邯郸市共辖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峰峰矿区 4 个市辖区,武安 1 个县级市,邯郸县、永年县、成安县、磁县、涉县、临漳县、魏县、肥乡县、广平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大名县、馆陶县 14 个县。本书的邯郸,指 2016 年邯郸市的行政划区范围。
自然环境
邯郸市地势自西向东呈阶梯状下降,高差悬殊,地貌类型复杂多样。以京广铁路为界,西部为中、低山丘陵地貌,东部为华北平原。海拔最高 1898.7 米,最低 32.7 米,相对高差 1866 米,总坡降为 11.8‰。全市自西向东大致可分为五级阶梯:西北部中山区、西部低山区、中部低山丘陵区、中部盆地区、东部冲积平原。
邯郸境内山脉主要分布在涉县、武安市、邯郸县、峰峰矿区、永年县之内。其中有小摩天岭山脉、老爷山脉、十八盘山脉、横行山脉、鼓山、紫山山脉以及少量平地突起的山峰。邯郸市河流众多,漳河、卫河、滏阳河、洺河、老沙河、马颊河等或从西向东、或从南向北流过邯郸大地,形成了完整的水系。
邯郸市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季风多干旱,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温和凉爽,冬季寒冷干燥,年平均气温 13.5℃,最冷月份(一月)平均气温 -2.3℃,极端最低气温-19℃,最热月份(七月)平均气温 26.9℃,极端最高气温 42.5℃,全年无霜期 200 天,年日照2557 小时。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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