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隆真
郭隆真(1894—1931.4),女,回族,幼名淑善,又名林一、嵌俊、林逸,大名县金滩镇金北村人。中国共产党早期革命活动家、妇女运动、工人运动、学生运动的杰出领导人,河北省第一位女共产党员。
生于开明士绅家庭,自幼随父郭荣桂读书。辛亥革命后,受到民主思想熏陶,产生了反封建礼教思想。母亲让她裹脚,她把裹脚带从脚上扯下来说:“脚是用来走路的,不是让人看的,我不裹!”还动员其他姑娘拒绝裹脚。并针对缠足的害处编出“七十二糊涂”的歌谣,让妇女唱,不少妇女在她的带动和宣传影响下放了足。15岁时在父亲支持下,创办元城县(后并入大名县)第一女子小学堂,贴出“中华民国告成,全国教育实行,男女一律平等,女子上学光荣,咱镇成立女学,专为女子启蒙,无论回汉学生,来学一律欢迎”的告示,自任义务教员,招收20多名学生。教授新课本,教唱反封建歌曲。这时一位较开明的直隶学台到元城县检查教育,发现这所未经官方承认的学校办得很有成绩,便让该校搬到城内,给予她“特别嘉奖”。
1913年春,考入天津直隶第一女师。结识了刘清扬、邓颖超,她们经常在一起探讨国家大事,阅读进步书刊,思想进步很快。1917年,家里让其回家完婚,她借机乘轿到婆家宣传婚姻自主,当即解除了由父母包办的婚事。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后,她同周恩来、马骏、刘清扬、邓颖超等参加并领导天津学生界的运动,筹备建立了“天津女界爱国同志会”,任评议委员和演讲队长。8月23日,被推选为赴京请愿代表,要求惩办镇压回、汉爱国者的刽子手马良,要求有爱国自由的权利,遭到徐世昌政府逮捕。她愤怒地责问反动警官:“爱国有什么罪?有人卖国,就不允许我们爱国?”后经全国各地强烈抗议,被无罪释放。回到天津后,同周恩来、邓颖超、刘清扬等共同组织了“觉悟社”,并创办《觉悟》杂志。1920年1月29日,她同周恩来等组织天津各界群众千余人游行,要求政府抗日救国,同周恩来等四个代表一起被捕。在被拘禁的半年里,代表们开展绝食斗争,最终在民众的声援下获释,受到欢迎。人们赠送他们“为国牺牲”纪念章。1920年11月,郭隆真同周恩来、张若名等人到法国勤工俭学。在法期间,一面做工,一面学习。1923年参加共青团,同年经周恩来、尹宽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0年天津觉悟社部分成员合影
由于国内反动派对留法学生的剥削与迫害,使广大学生陷入饥寒交迫的绝境。她破指写下《人道血书》及《人道泪书》。1924年,她被党派往苏联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1925年春回国,到国民党北京市党部妇女部任职,同时做党的地下工作,创办缦云女校和《妇女之友》刊物。常去香山慈幼院、北京女高师、清华大学等处发展党团员。她深受李大钊的信任、器重。因整理转移文件被敌人发觉,被捕入狱判刑。一年后经党营救出狱,离京去上海。
1929年春,到东北做工运工作。任中共满洲省委委员、满洲省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曾到中东铁路三十六棚总工厂工作,领导了“失业工人后援会”“工人失业团”的复工斗争,并通过斗争推翻了黄色工会,建立了赤色工会——工厂委员会。刘少奇称赞她:“工作中最积极,政治上最正确。”
1930年,调山东省青岛工作,任中共山东省委委员、中共青岛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主要领导工人运动。不久被捕。1931年,被押送济南,关在济南第一监狱。在狱中受尽各种酷刑,坚贞不屈。1931年4月5日,被杀害于济南。在刑场高喊“无产阶级革命成功万岁”等口号,从容就义,时年3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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