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春秋》 刚正不阿耿如杞
日期:2019-01-18 15:38:06  点击:
来源:邯郸春秋  作者:

 

 刚正不阿耿如杞

在明代的众多官吏中,有一位馆陶籍人氏值得一提,他便是当过山西巡抚的耿如杞。

耿如杞,字楚材,生年不详,卒于1631年。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耿如杞考中进士,授户部主事,因其韬略娴熟,且善骑射,天启元年(1621年)改调职方主事,后转职方郎中,在任职方主事和职方郎中四年间,绝贿赂,拒请托,禁克扣,人人敬服。当时耿如杞的上司就说,用黄金铸一个耿如杞,“吾不易也。”后因内侍专权,耿如杞告归。天启五年(1625年),耿如杞被起用为陕西参议第二年,转为河南副使,监军遵化。当时,宦官魏忠贤专权肆虐,各地为魏立像建生祠,巡抚刘诏嘱咐耿如杞也为魏忠贤建立生祠,耿如杞没有答应。后来巡抚率领文武官员拜魏忠贤像时,耿如杞坚持不拜。有人对耿如杞说:“不拜是会招祸的。”耿如杞说:“吾头可断,膝必不可屈。吾先祖为御使,以逆贼刘瑾得罪,此膝一屈,吾有何面目见先人于地下。”

耿如杞的话很快传到魏忠贤的耳朵里,魏闻之大怒,命其亲信罗织罪名,将耿如杞逮捕下狱,严刑拷打,定为死罪。就在耿如杞临刑之前,攻治形势发生了变化。天启七年,熹宗死,思宗即位,魏忠贤败,耿如杞获释并被封为太仆寺卿,晋右佥都御史,巡抚山西。

崇祯二年(1629年),京师戒严,耿如杞率总兵张鸿功带兵五千驰援。当时规定,军队到后第二天发给粮饷,耿如杞先到京师,兵部令守通州,次日调昌平,再次日调良乡。耿如杞军三日三调防,三日不得粮,致使军兵发生骚乱,大肆抢掠民财。崇祯闻讯大怒,下诏逮捕了耿如杞和张鸿功,并斩于西市

耿如杞死后,其次子耿章光因父含冤而死,心中不服,刺血明心,上疏鸣冤。其长子耿含光,为父伸冤,变卖家产,将妻子首饰全部卖掉。经过多方努力,终使其父得以昭雪,追复原职。耿如杞职位本应由长子承袭,但为侍奉老母,耿含光将爵位让给了三弟耿大光。

对于耿氏家族一门忠烈,新编馆陶县志有耿如杞父子三人传略入志。

(作者简介:申风鸣,1951年12月生,河北省永年县人,曾任邯郸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1966年参加工作。做过工,当过兵,搞过宣传报道,抓过生产经营。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业余创作,随后有各类体裁作品见诸省内外报刊。主要作品有报告文学集《古城邯郸行》散文集《寄给故乡的明信片》以及与人合作编著的《赵都观光指南》《赵地风流》等。1986年始从事地方志工作,先后主编和参与编写了《邯郸纺织工业志》、《邯郸市志》、《邯郸年鉴》等多种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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