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的回民和清真寺
日期:2023-08-31 09:10:03  点击:
来源:邯郸文化网  作者:蔺祥洲

磁县的回民和清真寺

 

蔺祥洲

 

1990年7月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磁县18个少数民族的834人中,有回民670人。其余少数民族164人,他们大都是在建国前后,因工作需要而调入的。

 

据有关资料和回民人士记述,清朝期间,磁县才有回民。磁县的回民来源,大致是百分之六、七十来自邱县,百分之三十来自大名县,百分之二、三来自山东临清。

 

从回民在我县的分布情况看,主要是集中在南十里铺村(属申庄乡)和磁州镇的乐善、明德、阜才街。从这里也可以看出,磁县回民的分布情况和全国回民的分布特点是完全一样的,也是小集中、大分散。

 

从外地来到磁县定居的回民,大都是经商来的,而且多数是搞“勤行”的,也就是卖小吃的和从事屠宰业的。

 

对此,民国三十一年的磁县县志也有记载:

 

“回教起源于天竺,创始人穆罕默德,经奉可兰,唐时传入中国。开始经商于沿海各地,其后渐及于国内都市。我县回教徒大概来自山东(指邱县),经商于官路两旁,南十里铺纯粹回民,县城内马头镇也不少,其它地方并不多。”

 

这段话就可以清楚地看出我县回民的来源了。《县志》中提到的回教是不准确的,应是伊斯兰教。

 

关于磁县回民信仰伊斯兰教的礼拜场所问题,据现存的民国十一年立于磁县城内清真寺的碑文记载,早在清同治(1862——1875)年间,磁县城内有回民“数十家”,并建了一座清真寺,作为回民信仰伊斯兰教的活动场所。但岁久废圮,仅有回教俱进会(也就是伊斯兰教会)一处,作为回民的教中人礼拜聚会的场所。后来,城内回民把俱进会一处改建为经汉学校,作为回民子弟学习的地方。民国七年,荣获民国四等嘉禾章的天津生员刘孟扬来磁县任知事后,重新整顿学校,并将学校改成大同学校。除回民子弟能入学外,汉民子弟也可入学,从而打破了回汉之间的界限。刘孟扬本人是个回民,事业心较强。县志中明确记有“在磁六年,县境大治。”这期间,他支持恢复了城内清真寺。

 

民国九年,磁县遇到连续13个月未落雨点的罕见大旱灾,刘孟扬积极组织群众度荒,还大力支持城内回民恢复清真寺。首先自己慷慨解囊,拿出100元资助复修清真寺,减轻了群众负担。在他的带动下,城内回民的伊斯兰教长王朝清四处奔走募捐四、五百元,于民国九年动工复修清真寺。民国十一年二月修好。为了纪念,县知事刘孟扬亲自撰写了清真寺修复碑文,并在清真寺大门口亲自书写了“清真寺”大匾,在寺内的礼拜堂门上题写了“万教归真”之匾。据有关人士说:刘孟扬于民国十三年离任时,磁县群众曾脱下他的鞋子留用纪念,之后他从事经商,“七七”事变后被侵华日军杀害。

 

在民国三十一年的县志中对清真寺也有记载:“城内有清真寺一处,为回教中心礼拜场所。”

 

从民国十一年城内清真寺修复后,历任教长有王朝清、王文元、石文清、何明玉、杨清如、王彩。

 

1966年,十年浩劫开始,把当时担任清真寺教长的王彩给撵跑了。清真寺从此被乐善街占用,用为街道办副业的场所。1981年,县政协恢复活动后,回民代表张学增被邀请为县政协常委。通过政协、统战部门多次反映,在县委和县政府的帮助、支持下,乐善街退还了所占的清真寺,并赔偿5000元作为修复清真寺之用。磁县伊斯兰教的穆斯林也自动捐款300余元,重新将清真寺修葺一新,并从邯郸市请来了王国章教长(邯郸市政协常委)。城内伊斯兰教徒们有了自己的活动场所,深感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温暖。

 

现修葺后的清真寺,占地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多平方米。自1981年修复清真寺以来,穆斯林有了自己举行圣纪节、开斋节、宰牲节的活动场所,并且凡举行重大活动,还邀请县党政领导、政协领导参加,大大加强了党与民族宗教界人士的联系和团结。

附:磁县城内的《清真寺》碑文。

磁县城内清真寺碑文

(原文无标点,是编者加的)

天下不可无一物以为范人心之具,故道不可一日而亡于天下。今中国之民,惟汉为盛,口所诵,诵孔子,行所习,习孔子。夫孔子,圣人也,崇而敬之,宜也。然窃闻之,历久而不惑者,道也。旷古而相感者,心也。惟圣人心一而道同,故能相感而不惑,若吾教祖穆罕默德之设教,其道庸有悖于孔子哉!吾教之道,莫先乎诚。中庸不云乎:至诚无息,不息则久,久则征,征则悠远,悠远则博厚,博厚则高明,此其相同者一也。其次莫如恕。曾子日:“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孔子亦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又日:“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此其相同者又一也。推而言之,举凡吾教之礼拜,所以示敬斋戒之,所以忍性沐浴之,所以洁身寡欲之,所以养心。患难则为之相助,死丧则为之相送,无往而不通乎,孔子之道也!汉民之对孔子,皆竭其崇敬之忱,吾回民独可数典而忘祖乎!予自维凉德,鉴于吾教之日就陵夷,心窃忧之。民国七年初夏,奉省令来权是邑,下车伊始,访知邑中之奉回教者,殆不过数十家。前清同治年间,虽曾有清真寺之创建,而岁久废圯,迄未恢复。旧观仅有回教“俱进会,,一处,为教中人礼拜聚会之所。又由会中筹设“经汉学校”,以为;子弟求学之地。顾规模简陋,课程未备,且“经汉”之名,显分界限乃余将校名改称“大同”,重订校章,力求整顿。盖泯除回汉之界限即所以明大道之相同也。校事既定,复商之于教长王朝清,谋有以重修真寺者。凡屋百楹,计费数百元。除由予首捐百元以资提倡处余款有出自本邑回民之量力乐输者,有出自王教长奔走燕、鲁等处劝募所得者。人之好善,谁不如我。不及周岁,居然美轮美奂告成功焉意!吾教之重兴,吾将于此GUN之也。是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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