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支步枪有来头
杨防尘
七支步枪的故事,发生在邱县第四营村。故事在其周边村落流传甚广,可谓家喻户晓。
之后在地下党支部书记王云桥、地下党员曲如武带领下,持枪民兵和贫苦农民第三次向王隆昌借粮,这次借粮,他乖乖的打开粮仓,借出九千多斤粮食,全部分给贫苦农民,取得了第一次借粮斗争的胜利。紧接着向地主王隆昌展开了增资、减租减息等斗争....都取得了胜利。一九四一年,冀南军区第四分区发给第四营村三支枪。从此,该村有了七支步枪,建立了步枪班。
一九四二年,日本鬼子向革命根据地进行大“扫荡”,妄图侵占革命根据地。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为了保存革命力量,第四营民兵将这七支步枪收藏起来。这时,恶霸地主王隆昌趁机卷土重来,他串通本村富农王本善、土匪头目张立成进行反攻倒算活动。他狂妄叫嚣“打虎先掰牙”,并于一九四二年三月中旬的一个夜晚,偷袭了党支部书记王云桥、自卫队长曲如武的家,将王云桥、曲如武抓了起来,威逼他俩交出这七支步枪。他们临危不惧,视死如归,拒不交枪。敌人把曲如武同志的舌头割下,以此威吓王云桥交出这七支步枪。王云桥坚定地说“要枪没有,要命一条!”为找到步枪敌人又动用多种惨无人道的刑罚,对王云桥、曲如武同志进行了折磨,直到他们献出宝贵的生命。
革命烈火是扑不灭的。第四营地下党支部和革命群众曲凤海、王佩同等,他们掩埋了烈士的遗体,继承了他们的意志,重新拿起了武器,向地主、日本帝国主义进行了顽强的斗争。不久,企之县抗日县政府枪毙了凶犯王兰增、王本善(王大刚潜逃),替革命烈士报了仇。一九四五年,青抗先配合抗日县政府处决了土匪头子张学义,配合八路军,先后在邱县张云固、南刘村等地,四次阻击威县日伪军“扫荡”。青抗先还坚持放哨、了望、送情报、挖路沟、破坏道路、割电线等活动,有利地保卫了革命根据地。
在解放战争时期,第四营村的青抗先为了保卫国家,先后有二十八名队员拿起这七支步枪奔赴战争前线,出色的完成了支前任务,多次受到上级表扬。
一九四七年,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颁布《土地法》大纲,实行耕者有其田政策。第四营村党支部组织农会,发动贫苦农民进行土改。民兵拿起这七支步枪,站在土改第一线,保护士改斗争。他们带头查封了恶霸地主王隆昌的大门,把其家产、牲畜、农具、土地等分给贫苦农民使用和耕种。穷苦农民,有了地种,有了饭吃,从此翻身得解放,过上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幸福生活。恶霸地主王隆昌因民愤极大,被农会押送到邱县人民政府,关押在监狱,不久,王隆昌病死在监狱。
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农历五月二十六日)晚上,以富农分子王元为首,纠合霍德润等五人,半夜爬房上,用镢头残杀了熟睡中的党支部书记曲风海。全村有一百余人参加了哀悼曲凤海烈士大会。贫农王佩玉在哀悼大会说:“继承革命 先烈事业,坚决替凤海报仇”。后来,经邱县人民政府刑事法庭审理,以反革命杀人罪依法枪决了凶犯霍德润,王元.....判处另四人有期徒刑(法刑字18号)。
解放后,第四营村青抗先改建成民兵连,民兵连把这七支步枪当作传家宝,怀着崇敬的心情,予以格外爱护。在“文革”后,上缴到邱县人民武装部,留作革命文物保存下来。
1964年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特派录音记者到邱县采访第四营七支步枪的故事,党支部书记王新志进行现场录音,县并组织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收听,对全县人民很大教育和鼓舞。这是邱县有史以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一次到邱县来采访。
(载《中国青年》、《邯郸日报》,原题《七支步枪的来历》、《七支步枪的故事》有增制,另见共青团邱县委员会整理《马头公社第四营村史》( 1964年4月6日);邱县档案馆藏革命历史档案149《邱县一区第四营支书曲凤海被暗杀前后经过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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