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七日
2003年3月27日,为实现城市的规范化管理,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清新、整洁的生活环境,我市实施了建场退路工程。市政府颁布《关于严禁在道路两侧破墙开店的通告》(邯政告(2003]1号)。主要内容是:一、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建筑上破墙开店的,必须立即停止经营。二、市政府成立由公安、工商、规划、城管、房管等部门组成的清理破墙开店综合执法队,负责破墙开店的专项整治工作。三、对逾期拒不封堵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由综合执法队依法进行处罚,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封堵。对干扰、阻挠执法人员执法或辱骂、殴打执法人员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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