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一日
1954年3月11日,经河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同意将邯郸县所属柳林桥、苏曹、祝村、彭家寨、张庄桥、小北堡等41个自然村划归邯市领导。此时,全市总面积为110平方公里。市下设街道委员会和郊区,领导16个街道和13个乡,计56个村。
原创作品,请尊重作者,转载注明作者、文章出处
点击免费看热门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