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志愿者服务精神
日期:2019-04-03 10:22:20  点击:
来源:邯郸文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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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求回报地付出,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精髓。志愿者在不计报酬、不求名利、不要特权的情况下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活动,这些都体现着高尚的奉献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志愿者事业要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同行”。社会良性运行与进步离不开榜样示范与引领,志愿者被称作为社会作贡献的“前行者、引领者”。

  志愿精神与中国传统文化一脉相承,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党的十九大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聚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吸收了世界文明有益成果,体现了时代精神,是当代各种文化精华的融合与升华。志愿服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当代中国精神与价值追求。“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与当代中国人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道德准则相一致。“奉献”是志愿者以无偿奉献独特方式,推动人类文明发展;“友爱”是志愿者跨越人类一切障碍与差异,传递关爱,使社会充满温暖;“互助”是志愿者以爱心、所长助人自助,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是志愿者通过道德实践活动,服务他人,提升自我,促进社会进步。作为一种价值追求,志愿服务既能通过扶贫帮困、救援救灾等解决人们日常生活困难,满足人的自然需要;也能通过人际关爱、理解沟通,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满足人的社会需要;还能通过奉献服务,使志愿者获得满足感幸福感,满足人的精神需要。

  当代志愿精神深植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中华民族自古就有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优良传统。作为人类文明成果的体现,志愿精神与文明、和谐、自由、平等、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相契合,价值取向相通共融。志愿者将无私奉献作为人生最高追求和终极目标,从事的是高尚事业,在服务他人过程中也实现了个人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志愿服务是“奉献爱心的重要渠道”。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实践土壤,作为重要的道德实践活动,社区志愿服务为居民核心价值观养成与践行提供了载体,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重要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积小善为大善,善莫大焉,这和我们党‘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勤务员’是一脉相承的。”志愿服务是一种扬善的活动。人类善行的养成是人与人之间相互影响、感染的过程。“大善”形成源于日常“小善”积累。从‘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中感受善的力量,当有人需要帮助时,大家搭把手、出份力,社会将变得更加美好。邻里搭把手,爱心得以传递,文明得到彰显。志愿服务精神更与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一脉相承。随着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人们精神层面的需求日益强烈,帮助他人、快乐自己“行善立德”志愿服务文化日趋形成,公益也成为部分人追求社会时尚的潮流。

 

  奉献精神是志愿服务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在志愿活动中无处不体现着"奉献"的精神,正是这一精神使志愿者甘心付出,追求社会和谐之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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