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大名金融业
王玉山
建国前大名金融业,大致分为旧式金融业和近代金融业两大类。
旧式金融业
旧式金融业,分当铺、银号、民间借贷三种方式。
当铺(典当):始于南北朝(公元420年),是封建社会的信用行业。有当铺、代当之分。规模较小而取利重的,称“押当铺”亦称“当铺”,用典当之称以作资本,押得物品再转于典当的,称“代当”。历代名称不同,有叫“质库”、“解库”、“生长库”等。
当铺,是以收取衣物等动产作抵押,放高利贷以取利息的行业。入当者多是贫苦百姓,把仅有的衣服、被褥“当”钱,也有地主老财遇有特殊情况拿金银、首饰、古玩、珍珠等物入当的。抵押放款额一般在抵押物品价值的五成以下,当期一年,展期半年,月息三分。过期不赎,当票失效,所当之物品归当铺自行拍卖。当票不书当物人姓名,只用毛笔填写物品名称、当钱多少、利息、当期,认票不认人,概不挂失。公元1875年至1937年,大名城内有当铺两家:南街路西有“乾增当铺”一家,是山西人程景星经营;西街路北有“恒裕当铺”一家(山西人经营)。1937年11月,日本侵略军占据县城后停业。
银号(钱庄):旧中国的一种信用机构。清末民初,大名城内有大小银号15家,经营者多属山西人。南街有“益太长”、“普益”、“同利”、“聚义堂”、“义和轩”、“瑞丰”六家银号,西街有“谦义”、“元昌”、“恒太”、“华兴”四家银号,张小街有“华丰”、“裕隆”两家银号,东街有“胜德”一家银号,县前街有“保商”一家银号;马号街有“通江”一家银号。
这些银号都属于私人开办,分独资、合资两类,专营、兼营两种。资本数额不等。大的银号主要办理存款、放款、折零换整。少数银号,经县商务会批准后,发行银钱票。小的银号仅从事兑换业务,俗称“钱店”。清末银行兴起后,银号的地位逐渐为银行所代替,解放后停业。
除上述银号外,解放前大名城内还有“四美”、“三怀堂”“乾顺公”、“贺秀臣”四个放账局和十个“钱桌”。“钱桌”没有固定地点,没有字号,只在街上摆钱桌。
民间借贷,流传已久,形式多种。多系亲朋、邻里之间的互通借济,有借有还,无保无据,全凭信用,一般无息,以礼相酬。关系较疏者,则托人借贷,一般月息一分以上。解放前,还有近似互助性质的“摇会”民间借贷活动。
除上述互助互济性质的民间借贷外,大名境内还存在几种“高利贷”形式。
“当地”:贫民遇到天灾人祸,别无他计,只得将自己耕耘的少量土地,低价当去。当地有死期活期两种。活期一般1—2年,到期不赎,土地归当主所有。
“卖青苗”:在青黄不接时,不少贫苦农民迫于生存,只有将快成熟的小麦、玉米和花生等禾苗,减价百分之三十左右出卖,以换取现金或粮食糊口保命,作物成熟买主收获。
“加一利”:借款10元,1个月生息1元。
“倒扣息”:借款10元,先扣利息1元,实得9元,按10元行息。
“三七借”:借款10元,1个月先扣利息3元,实得7元,到期还10元。
“集头钱”:上集借10元,先扣1元,实得9元,下集还10元。
“驴打滚”:借款一月为期,利息5分,到期不还,利息加倍,按10分计算,利上加利,越滚越多。
当时,黎民百姓对高利货深恶痛绝,把它称之为“阎王债”、“逼命债”。
近代金融业
大名中国银行。1935年,民国政府在大名设立“大名中国银行”。地址在城内南大街道口南路西,并设有金库。在库房墙壁镶有一块碑,碑面上载有“大名中国银行”和“库房”字样,并刻有:行长吴承泰,行员赵荫堂、窦程熙、张汝杏、侯封诰……。
大名中国银行,除代理国库外,还经营下列业务:①发放贷款。主要对私营工商业发放贷款。一是发放现金贷款,月息1分2厘,贷时予先扣除利息,到期只还本金,二是实物抵押贷款,如实物折价1万元,贷给7千元,到期只付利息,否则,变卖实物以抵贷款本息。②储蓄存款,有现金、实物折实赌蓄两种。③经营代保管业务,不论单位或个人的有价证券、金、银及金银首饰、外币,都可交银行代保管。根据代保管物的数量,价值大小和保管期限长短交付代保管费。④汇兑业务,面对全国大中城市通汇。当时与天津、上海通汇业务较多。1937年,日本侵略军占领大名县城后停业。
河北省银行大名县支行。河北省银行的分支机构遍及河北各地,归日伪“联合准备银行”管辖。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将河北省银行归属河北省政府财政厅管。河北省银行在大名设有分支机构,名子叫河北省银行大名县支行,地址在城内南街路西(现饮食服务公司烟酒商店)。经理沈雨荪,副经理董政福。
冀南银行大名县支行。1940年春,八路军一二九师挺进太行山区,为发展边区生产和对敌经济斗争的需要,1940年以后在冀南区和冀鲁豫区先后设立县一级银行机构。1941年初,设立冀南第一专员公署,下辖元城、大名、魏县、成安、临漳等县。1942年春,冀南区行首建元城县支行,郭究圣同志任第一届主管负责人(后改经理)。当时,县支行除代理政府金库外,主要办理农业贷款、同行汇兑及开展货币斗争等工作。后因当地草帽辫生产兴旺,年输敌占区数量可观,又对大名城内私商开办汇兑。
1943年银行与工商局合并。局内设有营业股、会计股、出纳股,主要负责银行业务。1945年8月,银行的工商局分出单设,郭究圣任大名县支行经理,隶属于冀南威县区行肥乡三分行管辖。大名县支行属乙等县支行。建立初期,没有固定办公地点,随地方抗日政府游击办公。当时,主要在大街、教善、贾许村、马村、老陶营、后黄庄、沙圪塔一带活动。1949年2月(农历正月16)国民党军退却后进城办公,地址在黄小街。1946年5月迁至南大街路东(现纺织品公司批发部)。县支行内设业务、出纳、会计三个股,共有7名干部。1946年初,设货币交换所一处,地址在南大街路西新华书店南侧,工作人员有丹延昌、高子臣、侯振生、杨培章。
华北银行大名县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大名县支行。
作者简介:
王玉山,大名镇人,曾任大名县农业银行副行长,现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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