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当铺漫谈
罗楠
当铺,始于南北朝(公元420年)。规模较小而取利重的,称“押当铺”;用典当之款以作资本,押得物品再转于典当,称“代当”。历代名称不同,有叫“质库”、“解库”、“生长库”等。公元1875年到1937年,大名城内南街路西和西街路北分别有乾增当铺和恒裕当铺。
过去民间有俗语:穷人离不开当铺。老百姓经常将仅有的一些衣物送进当铺抵押,或向亲友借物抵押(名曰“借当”)换钱,以解燃眉之急。
当铺手续繁多,当衣物者,先将衣物交给司柜看货定价,押金大约要低于衣物价值的一半。
成交后由司帐记上账,打包之后高唱:“收货入库”,然后押款数和时限。当期一般为6个月至18个月,月利率高达二分五厘至三分,到期不赎称为“死当”,由当铺转手倒卖,借此生财。
当铺开张时一般有种特殊的仪式。
恒裕当铺开业于清宣统年间,在开张那天,管事的一大早就带领全体从业人员在财神牌位前烧香、磕头,祈求好运,然后大声喝令:“请幌子开门!”小伙计挑着幌子出来,先不让当客进门,而是等掌柜的在鞭炮声用算盘敲三下柜台,并朝外摇三摇,意在驱赶“煞神”,然后由3个徒弟充作招财童子,上柜台作象征性交易。第一个童子抱着一锭银元宝,名为“利市元宝”;第二个童子抱一只瓷瓶,取“平安吉祥”之意;第三个童子抱一柄三镶如意,象征“吉祥如意”。
3个童子口念吉祥贺词向掌柜贺喜,掌柜开出第一、二、三号当票,以示开张大吉,然后正式对外开放。
当铺门坎和柜台比一般店铺要高很多。有的在门内摆一列大屏风,以不让他人看见当铺内的情况,也不让熟人看见来典当者的窘相。由于柜台高,站在柜台前看不见柜台上的物件,这是为让典当者产生敬畏感,不敢和当铺争价。
当铺给当户付款时,按例要先扣除一个月的利钱,即使立刻去赎,也是如此。如当物者在临近赎期时,要求检查一下衣物损坏情况,以决定是否赎回时,(当铺行话称“照一照”),当铺按例也要加收一个月的利钱。
每当年节临近,当铺便派人低价收购无力取赎者手中的当票,使当物成为“死当”,以赚取更多的钱财。
当铺门前都挂幌子,幌子分为三类:一是文字幌子,是将直接表现当铺行业经营内容的“当”、“质”、“押”之类的单字,用醒目的大字书写在墙上,招徕当客;二是标志幌子,也就是招牌,以特制巨大的缗钱两串,悬在门两侧,作为标记;三是象形幌子,是在当铺钱竖起一大牌子,上书“某某当铺”,有的在门前立旗杆、设坊,旗杆或坊上挂有木制大钱两串,下悬红布飘带。
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隐语、行话,当铺也是如此。当铺称袍子为“挡风”,长衫为“幌子”,狐皮为“大毛”,羊皮为“小毛”,银子为“软货龙”,金子为“硬货龙”,古画为“彩牌子”,古书为“黑牌子”,宝石为“云根”……有的当铺还用隐语代替数字,如“道子”是一,“眼镜”是二,“炉腿”是三,“叉子”是四,“拳头”是十。如当物原来只肯给12块钱,当户不干,当铺掌柜在一旁就用“拳头”、“叉子”暗示给14块。
较火的当铺收金银首饰、古玩、字画等贵重物品,一般当铺只收衣物等非贵重物品。但当铺一般不收他们认为来路不明之物,防止惹是生非。当铺不论收什么物品,一律写“破旧”字样。如一件崭新皮袄,要写“光板无毛”;一只金表,要写破铜表。其目的是万一存储间有所蚀损,可以堵塞当户争执。但当铺对当户的东西保管得特别经心,为的是到“死当”时好多卖钱。
此外,当票不书写当物人姓名,只用毛笔填写当物名称、当钱多少、利息和当期,认票不认人,概不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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