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灯
(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每逢新春佳节大名县,都有“耍龙灯”的习惯,“耍龙灯”也叫“舞龙”又称“龙灯舞”,是流行于南关一铺的一种民间舞蹈。
“耍龙灯”的表演,有“单龙戏珠”与“双龙戏珠”两种。龙身由许多节组成,每节间距约五尺,每一节称一档。组成龙身的“节”,一般都是单数(如九节、十一节和十三节等)。龙头部分轻重不同,一般重量三十多斤。龙珠内点蜡烛的称“龙灯”,不点的称“布龙”。在要法上,各地风格不一,各具特色。耍九节的主要侧重于花样技巧,较常见的动作有:蛟龙漫游、龙头钻裆子(穿花)、头尾齐钻、龙摆尾和蛇蜕皮等。在耍龙中,不论表演哪种花样动作,表演者都得用碎步起跑。耍十一、十三节龙的,主要表演蛟龙的动作,就是巨龙追捕着红色的宝珠飞腾跳跃,忽而高耸,似飞冲云端;忽而低下,像入海破浪,蜿蜒腾挪,煞是好看。
一铺村要龙灯有个习惯:不仅在本村耍,还到外村表演,到城内或城外宽阔的街头、广场去“赛演”。每当新春至元宵节期间,在此起彼落的锣鼓声、鞭炮声中,“舞龙”队大显身手,万人空巷。
中华民族是一个富有创造力的民族。各地、各族人民的舞龙表演,种类繁多,各具特色。常见的有火龙、草龙、人龙、布龙、纸龙、花龙、筐龙、段龙、烛龙、醉龙、竹叶龙、荷花龙、板凳龙、扁担龙、滚地龙、七巧龙、大头龙、夜光龙、焰火龙等近百种之多。从久远的年代起,舞龙活动经久不衰,被一代又一代流传下来。舞龙不再是某一民族独有的“自娱”项目,而是属于各个民族的了。今天,在我们祖国这个多民族的大家庭里,“龙”已成为整个中华民族的象征。舞龙的创造和流传是中华民族光辉历史的一部分,深为各民族人民所喜爱。(摘自《大名非遗图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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