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 观世音菩萨头像
邯郸城广为人知,
主要在于它是东周时期赵国的都城。
赵壮大于晋,旋又东出太行,
跨越滏口天险,抢先据有邯郸,
以此为中心不断布局太行山东麓沿线,
南下北进,
邯郸最终发展成为战国雄都之一,
由此奠定了
其在整个战国秦汉时期的繁荣基础。
赵文化脱胎于晋文化,
却又因其国处四战之地,
兼容并包,
形成了强烈的人文底色。
发掘以邯郸为中心的赵文化历史,
回首战国时代璀璨的三晋风华,
对我们追溯中华文明早期多元一体文化格局,
大有裨益。
本期推出的是,
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李鹏为先生
撰写的文章:
“甘丹”新解
▲邯郸市的胡服骑射铜像
图源:西风东尚
邯郸自建城以来,未尝更名。有关“邯郸”地名之涵义,学界一直未有太多关注。学术界对邯郸地名起源虽偶有申述,然恐皆未达其旨。本文结合史料文献,试图对“邯郸”本义,略作新解。
一 “邯郸”地名诸说辨析 三国时代的学者张晏在解释“邯郸”地名时曾给出一种解释,他认为,“邯郸山在东城下,单,尽也。城郭从邑,故加邑云。”郦道元《水经注》曾记载有“邯郸阜”的地名:“牛首水……其水东入邯郸城……又东经丛台南……又东历邯郸阜。” 上世纪70年代,侯仁之先生曾到邯郸进行历史地理学田野调查,对于“邯郸阜”进行了考证,认为在今邯山区土山街一带,曾有小山丘存在,该小土丘或是张晏所言“邯郸山”或者“邯郸阜”。然而侯先生实地考察也已经认识到,“这邯郸山或邯郸阜,既被包在东城墙下,看来也不过是一个土阜,并不是什么真正的山”。并且根据《水经注》也可以得知,邯郸阜在丛台以东,而侯先生所考察之地在今丛台公园(根据多年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知今丛台公园与古丛台位置大体相近)以南,位置也存在差异。显然,如此理解,其文意抵牾是显而易见的。
更为重要的是,根据邯郸及周边地区出土的货币、玺印、兵器、侯马盟书上的古文字材料均表明,“邯郸”系“甘丹”之转衍,这一点基本上已经成为学界共识,是以郝良真、乐庆森、侯廷生等邯郸地方学者都已知张晏之说不足为据。若再试图据张晏之说,确定所谓“邯郸山”或“邯山”的位置,则与“甘丹”本义南辕北辙。
▲侯马盟书上的古文字材料
继否定了张晏之说之后,邯郸地方学者对于“甘丹”涵义提出了多种解释。如孙继民、郝良真先生认为邯郸境内的紫山或其别峰明山为邯山,山石呈紫红色,“甘丹”或系此而得名(以下简称“紫山说”)。又如乐庆森、尹建兵先生根据《水经注·沁水》的记载,认为“甘丹”是“甘”地和“丹”地的合称(以下简称“合称说”)。此外,丁山、郑杰祥先生等学者认为,商代卜辞中出现的“甘”地就是邯郸(以下简称“甘地说”),等等。
以上诸说是否成立,需要我们认真分析。
首先,“紫山说”恐难成立。邯郸作为城市出现,文献记载是在春秋时期。鲁襄公二十三年(公元前550年),是年齐晋交战,《国语·鲁语下》:“我先君襄公不敢宁处……与邯郸胜击齐之左”,邯郸胜,是晋大夫,韦昭注曰“赵旃之子须子胜也,采食邯郸”。邯郸胜即是邯郸午之父,赵旃后人以邑为姓,说明至迟在公元前550年左右,邯郸城邑便已存在。在这一时期,邯郸城市人口较少,周围保持着良好的森林植被,紫山山石大面积裸露是随着邯郸人口繁盛、周围植被开采力度加大以后才出现的情况,且紫山是否是“邯山”,并无明确的史料支撑,因此,“紫山说”证据不足。
其次,“合称说”认为,“甘”地在今河南林州,“丹”地在今山西高平一带。随着赵氏势力范围的不断扩大,“甘丹”地名合一,其地域范围也囊括了今邯郸地区。此说藉《水经注·浊漳水》中关于“邯山”“邯会城”以及《水经注·沁水》中有关“丹水”的记载而得出结论:既然《水经注·漳水》中记载有“邯山”,则邯山一定存在,“甘”地即由此而得名。“丹”地实由“丹水”而得名。事实上,“邯会城”的地望研究,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
2003年,邯郸市文物保护研究所在邯郸市磁县西清流村西二里附近曾发现一座城址,并且城址的大部分已经沉入岳城水库之下。乐、尹两位先生在文中认为该城便是邯会城,但两位先生对“邯水”的问题并未展开深入讨论。周振鹤先生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曾注意到这个问题,他认为邯会城并不在邺西漳南,有关邯会城的水经注文恐系后人辗转抄写而错简,进而因为这段错简,混淆了邯会城的地望,并将邯郸附近的邯山也错置于邺城西南。周先生的这一观点无疑较为符合历史地理的实际情况,邯会城当距今邯郸城近,而距邺城为远。更重要的是,“甘丹”城与“邯水”孰先出现,同样缺乏明确的史料支撑,至于“丹水”所处地域,历史上从未被纳入到古邯郸的政区地理之中,亦难令人信服。
第三,过去,丁山先生在讨论商周古史时,曾提出一个观点,“甘,在战国时代,为赵都邯郸,过去经学家指为成周附近的甘邑,那也错了。”上世纪90年代,郑杰祥先生在其所著《商代地理概论》一书中也持此说,同时还列举了一些卜辞以为佐证,认为卜辞中的“甘”地,指的便是邯郸。
同时,《竹书纪年》中的一条记载也引起了学者们的注意:“自盘庚迁殷,至纣之灭,七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纣时稍大其邑,南距朝歌,北据邯郸及沙丘,皆为离宫别馆。”有的学者就据此认为,早在商代,邯郸就已经存在城市,当时可能称“甘”、也可能称“邯郸”。实际上,这种观点,目前仍然不能予以肯定,“由于目前城区外围尚未发现较大型的商代遗址,也未发现较大型的商代贵族墓葬”,尽管可以肯定“邯郸一带在商代后期已经是一处重要的地域”,但这并不能证明,“甘”地就是指邯郸。
▲小臣墙刻辞
恰恰相反,正如丁山先生所言,古代的经学家们,基本上都认为“甘”地指的是成周附近的甘邑。商代卜辞所记载的“甘”地,很有可能就在洛阳附近。《左传·襄公二十四年》:“甘昭公有宠于惠后。”杜预注:“甘昭公,王子带也。食邑于甘。河南县西南有甘水。”《水经注·甘水》:“甘水发源东北流……甘水东十许里洛城南,有故甘城焉。北对河南故城,世谓之鉴洛城,鉴、甘声相近,即故甘城也,为王子带之故邑矣。是以昭叔有甘公之称焉。”安阳距洛阳三百公里左右,往来方便。
值得注意的是,著名的商代小臣墙刻辞中还保存有“甘京”的地点:“□小臣墙比伐,擒危髦,□廿,人四,馘千五百七十,上陶下母百□丙(辆),车二丙(辆),橹百八十三,函五十,矢□,□又白鹿于大乙,用申白印□ 于祖乙,用髦于祖丁,偁甘京。易□”。“京”,指的是地势较高的丘陵,“甘京”就是甘地地势较高的地方,卜辞“某京”者多见。是知甘地地貌应以丘陵为主,而非平原地势。邯郸地处华北平原,除磁县、武安、涉县等临太行山一线处多丘陵外,以平原为主,鲜见高丘,是恐非卜辞所言“甘”地,洛阳一带的丘陵地形似更与卜辞“甘京”较为吻合一些。
不过目前也不能完全否定“甘”地不是邯郸,因为按照裘锡圭先生的解释,“偁”是商王在巡狩、田猎过程中经常驻跸之地,类似于后世行宫一类建筑,若《竹书纪年》记载商代晚期在邯郸建有离宫别馆,“甘京”地在今邯郸西部山区丘陵一带,似亦可通。但客观而言,三代之际,“甘”地不止一处,如《尚书·甘誓》中的“甘”地,学者或论在陕西,或议在河南,聚讼难定,古代“异地同名”的现象很多,所以我们现在很难确定“甘”地是否即使今之邯郸,退而言之,即便“甘”地确指邯郸,“丹”又作何解释?是以“甘丹”地名研究仍然需要我们另辟角度,根据文献和考古材料给予其新的、合理的解释。
二 “甘丹”地名与古代农业之关系
我们认为,“甘丹”一词,很有可能与古人以农作物命名地名有关。之所以得出这一结论,和《管子·地员篇》的一条记载有关。
我们知道,《管子·地员篇》作为战国时期的土壤学文献,保留了大量的作物信息。《管子·地员篇》记载:“怷土之次曰五垆,五垆之状,强力刚坚。其种大邯郸细邯郸。茎叶如枎櫄,其粟大。蓄殖果木,不若三土以十分之三。”《管子·地员篇》将当时的九州土壤按照肥沃程度分为上中下三类,每类又分为六种,共十八种土壤。在这十八种土壤之中,又以息土、沃土、位土最为肥沃,其余十五种土壤,都以这三种土壤为标准来确定自身的土壤肥沃系数。按照《管子·地员篇》的记载,“怷土不若三土以十分之三”,就是说怷土要比上述三种土壤贫瘠30%左右。而垆土要比怷土还要稍逊一些,这种土壤的特点是比较致密,可以种植大邯郸、细邯郸两种作物,这两种作物的茎叶和枎櫄一样,并且它们的籽粒比较大。
对于大邯郸、细邯郸的命名,清代学者已有注意。王绍兰注云:
“此盖稻粱之属也。《史记·货殖列传》曰‘邯郸亦漳、河之间一都会也’。《汉书·沟洫志》曰‘史起引漳水灌邺,民歌之曰:决漳水兮灌邺旁,终古舄卤兮生稻粱。’决漳灌邺,舄卤尚生稻粱,则邯郸在漳、河间,其地从古宜稻粱可知。庄子云‘鲁酒薄而邯郸围’,更知邯郸酒厚,由于稻粱之善。其种有小大,古人因名为大邯郸、细邯郸矣。”
王绍兰谓此两种作物可能是稻粱一类,古人因为这两种作物在邯郸地区适宜种植,所以将这两种作物命名为大邯郸、细邯郸。何如璋与王绍兰观点相同:
“……大、细邯郸者,殆亦禾稷之类,以邯郸所出为佳,因以为名与?”
但晚清时期的张佩纶对二者之说并不认同,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汉书·地理志》:‘沛郡郸县’,孟康曰‘音多。’《史记》音‘多寒反’。‘郸’、‘多’双声。《说文》:‘甘,美也。’‘移,禾相倚移也,从禾多声。一曰移,禾名。’‘移’即‘邯郸’也。《诗》‘啴啴骆马’,《说文》引作‘痑痑骆马’,是其证。《夏小正》‘二月往耰黍禅’,《传》:‘禅,单也。’诸家皆以‘往耰黍’为句,而训‘禅’为‘单衣’。或改《传》为‘尽也’。既与‘大暑而种黍’之说相背,又与本传‘五月心中,种黍菽糜时也’自相戾。不知‘禅’即‘单’之借字。《表记》‘衣服以移之’,郑注:‘移,读禾汜移之移。’‘袳’之借‘移’,犹‘禅’之借‘单’矣。《说文》‘单,大也。’‘黍单’言似黍而大,在《尔雅》则曰‘众秫’。《毛传》:‘啴啴,众也。’《尔雅·释诂》:‘众,多也。’知‘甘单’即‘众秫’。在《周礼》为‘丹秫’。‘单’‘丹’音同。《考工记》‘钟氏染羽以朱湛丹秫’,郑司农:‘丹秫,赤粟。’《博物志》谓之蜀黍。《释兽》‘鸡大曰蜀’,‘蜀’有大意,在《广志》谓之‘胡秫’,‘胡’亦大也,犹《小正》之曰‘黍单’矣。《广雅》谓之‘藋梁木稷,如木如藋’,正与‘甘丹茎叶扶疏’合,故与稷相次。此即《谷谱》之高粱。字当作‘甘单’,今作‘邯郸’者,《水经注》:牛首水又东经邯郸阜,张晏所谓‘邯山在东城下’者也。单,尽也,邯山至此而尽,城郭从邑故加邑。佩纶疑邯郸本以产秫得名,因为邑,故加邑旁,不因邯山而名。尝怪释《尔雅》者不解‘众’,注《说文》者不及‘移’,今姑就己意定之,以俟君子。”
张佩纶首次提出邯郸地名并非因邯山而得名,他通过文献考证,认为邯郸就是因为《管子·地员篇》里所记载的“大邯郸”“细邯郸”这种作物而得名。张氏仅凭文献,得出这一结论,实属难得。在其论证过程中,他试图论证“单”与“多”“大”同义,且“单”“丹”音同。“甘单”即《周礼》记载的“丹秫”,这一作物便是今天的高粱。遗憾的是,由于时代的局限,张氏未尝得观战国具铭文物,我们前文已述,战国时期邯郸地名正作“甘丹”,“邯郸”的写法可能晚至秦代才出现。是以张氏关于“单”字的研究,在“甘丹”最初意义的考证方面,已经不再具有参考意义,然其对于“丹”转为“单”字的考证,则仍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这一点我们下文再述。
《管子》作为战国时期齐国学派重要文献作品,在后世书手传抄过程中,必然发生以当时文字代替过去文字的情况,“甘丹”遂转为“邯郸”,这一点毋需赘论。需要我们讨论的是,“大甘丹”“细甘丹”作为作物名称何意?对于研究“甘丹”地名则很有帮助。我们认为,还是应该从古文字学的角度来予以探讨。
张佩纶注意到了《说文》对“甘”的释义,段玉裁《注》又云:“甘为五味之一,而五味之可口皆曰甘。食物不一,而道则一。所谓味道之腴也。”知“甘”为甜美之味道,这种味道源自古人烹煮谷物之后的甜美口感。《尚书·洪范》:“稼穑作甘”,伪孔《传》:“甘味生于百谷”,孔颖达《正义》:“甘味生于百谷,谷是土之所生,故甘为土之味也。”《礼记·月令》:“中央土,……其味甘”,《淮南子·原道训》:“味者,甘立而五味亭矣。”高诱《注》:“甘,中央味也。”皆明古人以五行之土配以五味之甘味,其本乃是因土生谷物,其味甘也。而《释名·释言语》又云:“甘,含也,人所含也。”《释名》的这一解释了古文字“甘”字的字形,古文字“甘”字就作“ ”,象物在口中,为口中含物之形。丁山过去认为商代“甘”、“口”是一个字,实际上是不对的。“甘”上古音为见纽谈部,“含”上古音为匣纽侵部,“邯”上古音为匣纽谈部,三字均音近可通。
丹字是象形字,卜辞上就已经出现,古文字“丹”字作“ ”,《说文·丹部》:“丹,巴越之赤石也。象采丹井,丶象丹形。凡丹之属皆从丹。”段玉裁《注》:“巴郡、南越皆出丹沙。《蜀都赋》‘丹沙赩炽出其阪’谓巴也;《吴都赋》‘赪丹明玑’谓之越也。”古人早已发现,南方诸地多丹石,如《尚书·禹贡》就记载:“荆及衡阳惟荆州。……厥贡……砺、砥、砮、丹惟菌、簵、楛。”南方这些丹砂矿近年来有的已经开展了考古发掘工作。许慎所言的“丹”字“象采丹井,丶象丹形”,段玉裁《注》:“谓也,采丹之井,《史记》所谓‘丹穴’也。蜀吴二都赋注皆云,出山中有穴。”古时采丹,皆以井穴之法求之。《史记·货殖列传》:“巴寡妇清,其先得丹穴,而擅其利数世,家亦不訾。”丹石资源相对珍贵,有一定开采难度。古人在发现丹石矿脉以后,通过筑井穴采丹,最终经过这种开放方式获得的丹石是十分有限的。
▲卜辞上的“丹”字
宋代史料《皇宋事实类苑·风俗杂志·长砂条》就引宋人张师正《倦游录》的一条记载:
“辰州硃砂,嘉者出蛮峒。锦州界佶僚峒老鸦井,其井深广十丈,高亦如之。欲取砂,必聚薪于井,俟满,火燎之,石壁迸裂,入火者既化为烟气矣。其偶存在壁者,方得之,乃青色顽石。有砂处,即有小龛,龛中生白石床如玉,床上乃生丹砂,小者如箭镞,大者如芙蓉,光如磬玉可鉴,研之如猩血。砂洎床大者重七八斤,价十万,小者五六万。”
该文很生动地描述了采丹过程,也形象地为我们展示了“丶象丹形”的内涵,让我们在体会采丹艰辛的同时,可据此窥得“丹”字造字之来源。另按《说文》谓“丹”字古文字形作“”,尚未见于铭文及简牍文书中,而赵国布币或直刀文字“丹”字有作“”者,二者对比,恐《说文》之误,“”倒书或仍是“丹”字古义之孑遗。
▲布币
丹石珍贵而微,古人早已知之。而受时代生产力所限,当时粮食亩产亦不高,是以常用“丹粟”来指代丹石。《山海经·西山经》:“又西百七十里,曰南山,上多丹粟。”“西南三百八十里,曰皋塗之山,……其阳多丹粟,其阴多银、黃金,其上多桂木。”郭璞《注》:“细丹沙如粟也。”丹砂微小,是知古人常以“粟”类丹砂也,故言“丹粟”。除此之外,“丹粟”还见被形容作物。《周礼·冬官·考工记》:“钟氏染羽以朱湛丹秫”,郑众《注》:“丹秫,赤粟。”“赤粟”,丹粟也。由此可知,古时粟有“赤粟”之品种,亦可曰“丹粟”,也借指丹砂。
准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甘丹”的含义,正是指口味甜美的作物。那么这种作物是高粱、粟还是黍,抑或其他?这仍需要我们回到《管子·地员篇》中去寻找答案。
王念孙曾经指出:“此篇凡言其种某某者,皆指五谷而言。若草木,则于五谷之外别言之,不得称种也。”王说甚是,是知甘丹必为当时种植的五谷别类之一。从《管子·地员篇》对“大甘丹”“细甘丹”的描述来看,“茎叶如枎櫄”,张佩纶误作“扶疏”来进行考释,实际上“枎櫄”是两类树木,类似樗树,今为林业学常识。这一点十分关键,据此可知“大甘丹”、“细甘丹”的茎叶是类似于木质茎的一类作物,古人根据肉眼观察,可以轻易做出划分,这是这两类作物与五谷的其他类别完全不同之处。
而在五谷之中,符合这种特征的,很显然,只有大豆类作物的茎叶符合《管子·地员篇》的这种描述,菽叶在生长过程中与樗树类似,都是羽状复叶,菽茎直立粗壮,虽然不是木质茎,但是五谷当中最具木质感的作物。同时,在《管子·地员篇》在介绍垆土之上的“怷土”时,就已经明确指明“怷土”适合种植粟、麻、稷等作物,因此适合于垆土的作物,也应该是五谷中的其他作物。而垆土属于中土的一种,不适宜种稻。毫无疑问,只有大豆符合“大甘丹”“细甘丹”的作物特征。
根据考古材料显示,距今7500年前,先民就已经开始栽培大豆,华北地区栽培大豆也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龙山时代以来,人们发现邯郸地区适宜栽培大豆,先民以“甘丹”命名这一培育出来的大豆品种,寄寓良愿,并最终以这一作物名直接命名这一地区。
而“甘丹”这一地名的出现,很有可能是在西周时期甚至更晚。因为直到西周以后,“大田作物的一个大变化是菽与粟并列为主要粮食作物”。《战国策·韩策》也记载道:“韩地险恶,山居,五谷所生,非麦而豆。民只所食,大抵豆饭藿羹。”上党一带旧属韩国,这一地区与邯郸毗邻,农作物种植有一定程度的类似。综上,我们认为,“甘丹”作为地名,可能与这一地区大豆栽培种植有密切关联,其作为地名出现的时间,可能在西周中晚期甚至春秋早期。
▲邯郸上库戈
三 结论
综上所述,可将本文要点厘定如次。
一,张晏“邯郸”释义不足为训,然后来诸说亦皆存误识,探究“甘丹”本意,仍需回归文字直训。“甘丹”即甘美如丹之作物之意。
二,《管子·地员篇》所载“大甘丹”“细甘丹”两种作物应为大豆,是适合于垆土的作物。
三,古邯郸地区土壤肥力有限,《汉书·地理志》:“赵、中山地薄人众,犹有沙丘纣淫乱余民”。《史记·货殖列传》更称当地“民俗懁急,仰机利而食”。这都说明,迟至战国秦汉时期,太行山东麓河北中南部地区农田耕地基础地力仍然较差,生产障碍因素较多,只能种植一些如大豆之类的易培作物维持生活,西周时期的情况恐怕更不容乐观。古人在长期的农业生产活动过程中,因地制宜,选育出了两种大豆品种在邯郸一带进行种植,“甘丹”更是作为地名被使用并延续至今,是我国古代农业技术发展历程的见证。
▲邯郸丛台公园 图源:河北日报
丛台亦名“武灵丛台”,
相传建于赵国武灵王时期(公元前325—前299年),
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