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日电 (记者叶紫)人社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近日在两部门官网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6月12日。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职称层级,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专业设置到正高级。进行专业分类,将艺术系列职称专业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创作类、艺术管理类和技术保障类。完善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评价能力和业绩,推行代表作制度,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改进评价方式,畅通评价渠道,下放评审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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