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对于养老产业来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新政策新规范新标准出台落实,规范了养老服务业未来发展重点和方向,也扰乱了一些人的思路和步伐;大企业持续落子养老产业蓝海,新玩法层出不穷,更多中小养老机构在大气候下徘徊与迷茫。
寒冬已来,养老产业到底怎么走?
年关将至,社会力量如何趟过各种关口?
近段时间以来,从总书记到副总理,从发改委到民政部,高层在养老领域密集发声,动作频繁,为养老产业带来一波“强刺激”。通过高层一系列动作,我们或许可以窥见养老产业下一步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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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书记: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要把政策落实到位,惠及更多老年人。
习近平在出席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和相关活动后,考察上海。在一系列考察活动中,总书记有一个重要行程,就是走进虹口区市民驿站嘉兴路街道第一分站,逐一察看综合服务窗口、托老所、党建工作站等。
在托老所内,总书记亲切向老热门问好。习近平指出,我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让老年人老有所养、生活幸福、健康长寿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要把政策落实到位,惠及更多老年人。
这是习近平在虹口区市民驿站嘉兴路街道第一分站托老所同老年居民亲切交谈。新华社记者李涛摄
总书记去看托老所,聚焦的是老龄社会,他强调“让老年人老有所养、生活幸福、健康长寿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反映出最高层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视,对社会养老服务的重大关切。总书记强调“要把政策落实到位”,这必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各地方、各有关部门着力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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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副总理、全国老龄委主任孙春兰:全面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努力让老年人老有所养、生活幸福、健康长寿。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在京举行。国务院副总理、全国老龄委主任孙春兰主持会议并讲话,她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各项部署,全面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努力让老年人老有所养、生活幸福、健康长寿。
孙春兰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高度重视,就老龄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明确了老龄事业的发展方向和任务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到位,惠及更多老年人。
关于老龄工作,副总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要按照“总揽全局、积极应对,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创新引领、开放合作”原则,加强顶层设计,深化改革创新,完善相关政策,统筹推进“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平稳渡过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创造良好条件。
要贯彻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医养资源打通使用,积极推进健康老龄化。
要弘扬尊老敬老爱老传统,树立积极的老龄观,通过“银龄行动”等充分发挥老年人作用,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要支持家庭和社区养老设施改造,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配套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机构,完善医疗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养老专业护理人才培养,增加养老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
要统筹城乡老龄事业发展,支持发展农村敬老院、幸福院、养老大院等互助服务模式,加强对农村留守、空巢老年人的救助、帮扶和关爱。
要健全老龄工作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培育壮大老年社会组织和为老志愿服务队伍,支持助老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开创新时代老龄事业发展新局面。因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是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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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副主任连维良:主持召开养老服务企业座谈会
连维良副主任主持召开养老服务企业座谈会,专题研究激发地方政府积极性,与社会资本合作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有关工作。会上,国家开发银行、诚通集团、国投健康、寸草春晖、鹤童养老、爱侬养老、华润置地、泰康健投等金融机构和企业负责人围绕企业发展需求、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以及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为何国家发改委会在此时专门召开养老服务企业座谈会?而且谈的还是在养老服务方面“激发地方政府积极性”的问题?
众所周知,到本世纪中期,中国将有近5亿人口超过60岁。要满足如此众多的老年人的养老需要,对国家和社会养老服务的供给能力无疑是巨大的挑战。
此前,2015年4月7日发改委印发《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发改办财金[2015]817号)(“《指引》”),鼓励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养老项目发行养老产业专项债券,用于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设备和提供养老服务。但是,这些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发行主体大多是地方城投公司,社会资本并未能参与到养老服务的供给环节中。
2017年3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7]21号),明确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引导社会资本以PPP模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
2017年8月14日,财政部、民政部、人社部联合发布《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7]86号)(“《实施意见》”),鼓励运用PPP模式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养老服务业培育与发展。
2018年9月20日,国务院印发“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若干意见”,强调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申办“一站式”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完善政府对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方式方法,由“补砖头”、“补床头”向“补人头”转变。
从上述各部委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来看,鼓励政策、融资支持都已经到位。为各级政府和企业以及社会资本合作,攻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提供了有力支持,但是,如何将这些利好政策化为实际行动,成长为普惠性养老产业的健康蓬勃发展,还需与各地政府以及企业、社会资本的协同攻坚。
实际上,关于如何将利好政策化为行动,国家发改委已经发过声了。10月23日,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在中日养老服务业合作论坛上表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是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发改委一直高度重视,下一步,将从三个方面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政策落实力度。推动各地将投融资、土地、税费、人才支持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政策落实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抓铁有痕,掷地有声,为社会力量参与降成本、增便利。
二是推动改革创新。加快养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养老服务综合改革、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医养结合试点、康复辅助器具综合创新等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各地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推动形成示范效应。
三是加大多元投入力度。发改委将继续推进实施“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兜底保障能力。同时,支持社会资本通过公建民营、发行养老产业专项债券等方式积极参与,持续扩大有效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此次召开养老服务企业座谈会,有利于发改委了解养老服务企业的真实诉求,搜集一手资讯,为下一步决策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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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养老服务领域要推进落实4项具体工作
民政部举行2018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民政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有关情况、介绍民政部今年前三季度重点业务工作进展及下步相关安排,并回答记者提问。
在养老服务方面,前三季度民政部主要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
l 中央财政投入资金54.4亿元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其中,3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支持地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14.8亿元民政部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补助地方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9.6亿元财政部中央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开展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l 国务院第17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在修订法律后实施。
l 联合有关部门召开2018年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进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务必实现安全隐患整治到位。
l 继续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福利补贴政策。
l 全面推进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目前已有20个省(区、市)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
l 开展了第三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遴选工作。
l 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并发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已于10月1日实施。
说完这些具体的工作,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在会上指出,接下来在养老服务领域,民政部将围绕以下四项内容开展工作:
l 一是持续深化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加快完善养老机构监管长效机制。
l 二是持续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与定期探访制度。
l 三是进一步推进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确保服务质量隐患问题整治到位。
l 四是推进《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出台与宣传贯彻,指导各地研究衔接措施,推动形成养老机构分类分级服务标准及监管机制。
这些要落实的工作也都十分具体,已经深入到到养老服务及养老机构具体工作当中了,这是一个信号,反映民政部门未来在养老服务领域更加注重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