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想出去,不想待在这个冰冰冷的村里,这里一点希望都没有,没有激情,一切都在衰败。这是老头们的村子,不属于我们年轻人。我要往前走,我要发现生活,前面就是东莞。”
《我们村的凯鲁亚克》
作者:李伟长
一
好些年前,那时候我还年轻,十五六岁的年纪,手里握着大把时间,只嫌日子太长,无处可用。因为无所事事,“黄昏时,我信步走去。觉得自己像是这个凄凉的红色地表上的一个斑点”。既自怜,也自傲,还有隐藏起来的自卑,深陷于难以言状的百无聊赖和不甘心,对未来生活既恐惧,又无所谓。关于应该怎么生活,我也不是全然没有概念,梦想着像个侠客一样行走江湖,这显然是读多了武侠小说的后遗症。
第一次遇见凯鲁亚克,是在路过一个三轮车书摊时,摊子上摆着一大摞《在路上》,插着一块牌子,涂着两行毛笔字——五块一本,一本五块。少年穷,五块钱,我也得精打细算。有人在最穷的年纪,买最贵的书,我见过这样的人,但我不是,因为囊中一直羞涩,总是捉襟见肘,就没有宽裕过。
我是很多年以后才读了这本书,至少有三个发现,一是《在路上》的确讲了在路上的故事,此言不虚。第二,凯鲁亚克真的流浪过,此言也不虚。第三,我回想起自己也经历过同样躁动不安的时刻。在厌学的年纪,我迫不及待地想离开此时此地,幻想骑马上路,仗剑天涯,过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就是去打工。我把这个想法,拐弯抹角地告诉了父亲,期待他能理解我的心思,并幻想得到他的支持。显然,我高估了父子的关系和他的宽容。父亲当然不会理解,更不会支持。用父亲的话讲,他还没有放弃我。当一个父亲对孩子不再抱有任何期待时,才可能放任他自作主张。他的反应是当场勃然大怒。愤怒的父亲和执拗的儿子,冷战多日。我们彼此都需要一个台阶。
台阶来了。村子里的一条好汉,也是我族叔,自东莞逃工回来,听说我想退学,主动请缨,上门来做思想工作。
他近乎咬牙切齿又苦口婆心地教训我:“听讲你要去闯荡?你真以为走江湖啊?小后生,听我讲,这个世界上,一没有江湖,二没有侠客,三没有行侠仗义,四没有红尘女侠。”我叔边说,边掰手指,掰到第四个,剩下一个孤单的小拇指,翘出来,有些异样,停顿一会儿,继续往下掰,“第五,什么都没有。只有工厂,只有生产线,一天你得干十几个小时,干不完就扣钱。”说完,他挥舞了一下拳头,以示不容置疑。
我对他的到来很意外,究问他:“叔,你怎么了?我好歹还读了两年高中,你高中都没读,你还来劝我。再说离家打工,你不是最积极吗?老实说,你是不是和人打了架,回老家来躲仇人?”
我叔一愣,讪然一笑:“打架是有的,都是王八拳,拿着铁棍和刀子,不分轻重,弄不好会死人的。总有人无缘无故就消失了,我怀疑是没了,不知扔到哪儿去了。要是哪天我也不见了,你们都别去找我,找也找不到的。在城里,人山人海,一个人消失了,多半就是死了。不过你们一定要堵住厂里老板,讹他几万块钱,他不敢不给。找不到尸,就埋几件衣服,给我弄一个衣冠冢就行。”
我说:“好的好的,听你的,我们不去找你,但肯定会上门要钱。这个你不要操心。不说棺材了。你不想干活,怎么不跑?”
我叔瞬间恼了,没好气地说:“你他妈的就是个二百五,蠢得像石头。想跑?可以啊,没人拦着你,随你跑,工资不要了?扣押的身份证不要了?你说还能跑吗?你他妈的就是想多了,哪有什么自由,莫做梦了。还自由飞翔,你他妈的真当自己是一只鸟啊?麻烦你记住,你不是雷震子,没有好果子吃。你没有翅膀,你他妈的飞不起来。”
我说:“叔,你好好说话,别老说他妈的他妈的,听着一点都不以德服人,我的确不是鸟,没有翅膀,可我想飞啊,就想闯荡。你倒给我出出主意,去闯荡不打工行不行?”
一听这话,我叔倒认真了起来:“行啊,有钱就行。可你有钱吗?你没有。你爸有钱吗?你爸也没有。你们都没钱,都是穷光蛋。还想去流浪?流浪也他妈的要花钱。听我讲,你还是好好读书,争取考个大学,再去打工。”
听他这么一说,我也很生气,就顶了一句:“都考上大学了,还要去打工?”
我叔看我有点躁,就没响。多年后我才知道他是对的。打工和上不上大学没有关系。这工不仅要打,还得打一辈子。当时我不理解这一点,但我叔的一句话提醒了我——我们缺钱,寸步难行。我内心辗转不下一千遍,退学去闯荡的念头慢慢就萎了,终至偃旗息鼓。再说,早晚要去打工,有什么好急的。
我叔见游说有了效果,便不再多劝,转而讲起他背井离乡的动人篇章。之所以说动人,因为实在悲惨。先是因为偷懒,我叔被老板炒了鱿鱼,赶出了工厂。他心情郁闷,在大排档喝酒解闷,大骂老板有眼无珠,不知不觉就喝多了。不知怎的就和邻桌吵起来了,吵着吵着就出手了。我叔年轻,哪知江湖险恶,掣出双掌,与对方战在一起。对方人多,他就一个。战不到数个回合,我叔不出意料地被人击倒在地,围起来群殴,一番拳打脚踢,饶是我叔护着脸面,还是被打了个鼻青脸肿。
可能真打疼了,那么大的一个男人,抱着头蹲在地上放声大哭,任人家的拳脚如雨点般相加。也许是想起了什么,我叔越哭越伤心,哭声越来越大,几乎到了号啕大哭的地步,这倒把对方弄蒙了。这架打不下去了。对方有人踢了我叔一脚,很嫌弃地吼他,你他妈的别哭了,一个大老爷们,再哭弄死你。吼也没用,我叔根本不搭理他们,继续沉浸在一个人的痛哭中,置身边万物于不顾。对方倒没辙了,再英勇的汉子,如果对一个哭泣的男人不依不饶,会让人笑话,便悻悻然走了。走之前,竟然还把我叔的夜宵账结了。
一个突然爆发痛哭的男人,和瞬间放声大哭的女人一样,都让人手足无措。我叔的这次爆发,到底是为了躲避挨打,还是想起流离的身世,抑或不得志的遭遇,已不得而知。哭罢一场,我叔平静了下来。事实上痛哭的确救了他,否则指不定要被人打断几根肋骨。偌大个城市,哪里是容身之所。夜深了,该往何处去。更紧急的,今天晚上睡哪儿?我叔顾不得挂彩的脸,拉起一袋行李,穿过粉红色弥漫的街道,钻进了黑夜,身后人声照旧鼎沸。
说罢这些,我叔撂下酒杯,陷入沉默。
我说:“叔,你说没有江湖,人家虽然揍了你,但帮你结账了,这就是江湖儿女。”
我叔不响。
我又问他:“然后呢?当天夜里你到何处睡的?真去流浪了?”
一问三不知,我叔不肯多说。想来必定是经历了一番苦风凄雨。
我叔后来的故事,我都是听来的。五次进城打工,五次逃回村里。五进五出,只少不多,演义一样。
关于他为什么明知赚不到钱还要去打工,我叔自有理由:“就是想出去,不想待在这个冰冰冷的村里,这里一点希望都没有,没有激情,一切都在衰败。这是老头们的村子,不属于我们年轻人。我要往前走,我要发现生活,前面就是东莞。”这番话听着不像是一个初中生能讲得出来的,是我根据大致意思改写的,方言有方言的精妙,换成普通话就显得过于正经。
事实上,我叔一般只能坚持“发现生活”半年左右,便会逃工返回村子里,“忍受”半年缓慢的没有激情的乡村生活。回村的日子里,他天天打牌,煎熬着挺过这半年。打牌是打发时间的好方法,我叔脑子不错,总能在赌桌上赚钱。虽然不多,但足够安抚他的好胜心和面子。他通宵达旦地战斗,乐此不疲,似乎忘记了煎熬。反正我也看不出他的痛苦。乡下伙食不错,我叔把他妈养的走地鸡,吃了一只又一只,还有乡下一喝就上头的烧酒,喝了一瓶又一瓶。打完牌,就吃鸡喝酒划拳,和几个同好谈天说地。如此滋润的生活,我叔咋就不满足。半年后,他野心又起,便重整旗鼓,去寻找新生活的热切和想象中的似锦繁花。如此反复了许多年,我叔就老了。
最后一次回到乡下,我叔已过不惑之年,就此收身,再也没有出门远征。用他的话说,突然间就发现自己老了,不再是年轻人了,老了就要有老的样子。自此,我叔和老母亲生活在乡下,成了远近有名的单身汉。偶有人上门来相亲,一看我叔那怎么都收拾不干净的潦倒,说这人已经废了,相亲自然没有结果。
二
十年之后,我读过了《在路上》之后,猛然间意识到,我叔不就是我们村的迪安嘛!精力无穷,天真烂漫,不断地躁动,不断地上路,不断地自毁,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塌糊涂,连带着家人也一起遭殃。不同的是,迪安大多数时间是开车出发,我叔是坐长途大巴上路。迪安一路上总有兄弟和姑娘同行,生产了许多荷尔蒙情事。我叔一路上有没有遇见姑娘,我并不知情,但他至今还单身着,又不像心里有人的样子。当然,心里有人表面上也看不出来,那些经受千难万险的人,表面上都已经安然平静。从身无分文和胸无点墨这两点来说,我叔不太可能深入桃花林,但路过林边,偶摘桃花肯定少不了。
用村里老人的话讲,我叔就是一个不肖子孙,上不养老,下不养儿,就顾自个儿一张嘴,吃了上顿,也不管下顿。对此,我叔有不同的意见,表示了严重抗议:“说我是不肖子孙,何谓肖?像他们一样吗!这帮老家伙,一派胡言。人老了总是觉得自己的话天经地义,也不看看他们自己,有什么值得我去像的。事实上他们的一生乏善可陈。注意,我可一点都没有过分,就是乏善可陈。我怎么过日子,与他们何干,又没吃他们的,喝他们的。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有米有灶,还能饿死?再说吃饭多大点事,人生还有更大的事情需要我去操心。”
这话道理是不差,但何谓更大的事,我叔也没细说过,只怕是他的托词。我隐约觉得,我叔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心里肯定藏着风云,守着秘密,只是不肯讲。一个常被老板驱赶的人,一个深夜痛哭的男人,一个打麻将总能赢钱的聪明男人,一个不断出村又回村的人,即便他生性的确懒散,我天真地想,总还有别的缘由。我没追问,他也懒得说,不说也罢。
不是谁都能上路的,我就不敢。没钱是一个原因,还怕找不到活干,就会挨饿。对挨饿这件事,我有着莫名的恐惧。我之所以没能坚持退学,父亲的反对是一回事,更深的原因还在我自己对挨饿的恐惧。按理讲我也没经受过饥荒岁月,怎么会对饥饿有如此大的忧虑。直到现在,每天不吃一碗饭,就觉得不踏实。和朋友们喝酒后,一定要加点一碗蛋炒饭,已成一则笑话。换个文艺的说法,不是肚子需要一碗蛋炒饭,是灵魂需要。
还有更致命的,我不会开车,迪安就会开车。不会开车,怎么上路,怎么抵达?必须有汽车,或者搭车,最好还是有车,哪怕是偷来的车。迪安不断上路,车就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终于说到了迪安,迪安就是一个混蛋。一个成色十足、劣迹斑斑、可怜兮兮又十分可爱的混蛋。没关系,谁又不曾混蛋过,抑或至少像过一个混蛋。何况做一个混蛋,并不需要教科书,有人生来就会,人人皆可肆无忌惮、绘声绘色地谈起,就像谈论不断上路的迪安一样。
必须说到汽车,在迪安的上路中,有一个时刻出现的参与者和同谋,还没有被更多的读者注意的,就是汽车。开始是搭车,通常是各种卡车,偶尔能搭上轿车,到迪安自己搞来一辆车,最有戏剧张力的就是那辆豪华的凯迪拉克,最后被迪安一众人开废掉了。书中写道:“汽车已经面目全非;刹车失灵;保险杠塌了进去;手柄咔嗒咔嗒直响。遇到红灯也停不住,引擎老是回火儿,猛烈震动。与其说它是一辆闪亮的高级轿车,不如说是一双沾满污泥的破靴子。”在他们接手前,这是一辆新车。
关于驾驶汽车的书写,凯鲁亚克提供了绝美并富有思索的段落。迪安们马不停蹄地放纵和寻找,去哪儿?传说中的城市,要去做什么,并不重要,有个大概方向就行,走着瞧就是了,重要的是保持行动感,以及保持时刻在飞驰的失重感,由此汽车就成了必要的工具,是汽车给了他们速度,给了他们跨越不同空间的可能,将本来需要一周的行程缩成了十七个小时。细心看迪安驾驶这辆凯迪拉克的过程,哪是正常的开车,更像是在随心所欲地虐待、操控、蹂躏一辆汽车,就像暴力般地使唤和折磨一个奴隶,从中获得了快感,越是超车和碰撞,快感也就与之俱增,只要没被撞死就一切都很好。别忘了汽车是现代工业的产物,是代表现代生活方式的机器,是现代文明造就了此等便利。这是一个悖论,工业文明被发明,被驱使,也被虐待,这与暴力的使用是同一个逻辑。工业文明反而可能增强了人自毁的便利。迪安们通过身体的虐待和自虐,收获了性价比更好的满足。
凯鲁亚克意识到了这点吗?也许是的,但迪安们的沾沾自喜和满足感也是真实的。如果可以,他们会以折腾汽车的方式,同样折腾一个人,譬如他们自己,由此获得狂欢般的乐趣,事实上他们确实也在寻找可以合作的汽车式女人,文明表现出来的唯一抑制就是他们还没有完全肆无忌惮,彻底置法律于不顾,而是以花言巧语寻找合作者,寻找同谋者,毕竟他们还没有把自己视作胆大包天的亡命之徒。同样,他们也毫不犹豫地对自己下手,想尽办法进行自虐。汽车是一个道具,提供了便利,缩短了空间和时间,并额外赠送了操控感,一种现代意义上的操控感,也是人性中隐藏的欲望。迪安们无处不在,现在依然如此。
据说有人上路前,会带一本《在路上》在身边,祈求保佑,也学习观摩,记录一路上的所思所想。我很羡慕,也佩服这样的人。一辆车,几个伙伴,在路上晃荡一年半载。我相信,如今的上路者,多会备足粮草,不太会像迪安当年那么狼狈。
三
一切都在坍塌。凯鲁亚克被视为“垮掉的一代”的精神偶像,尽管凯鲁亚克自己并不承认这一点,甚至用枪将慕名而来的青年们赶出院子。相比“垮掉”,我更喜欢“坍塌”这个词。它比“垮掉”更富有现场感,隐有表演给众人看的意味。精神的坍塌和坍塌后的重建,是两件事,在凯鲁亚克这里,坍塌之后,重建还远未到来。不知道被凯鲁亚克赶走的那些青年们怎么想。
迪安们的灵魂受困于一辆快车,一个需要抵达的地方,一个等候在路上的女人。在来来去去的路上,“他们找到了,他们失去了,他们拼命寻找,他们又找到了,他们欢笑,他们呻唤”。整本书的主题似乎就是寻找并失去着。迪安经常“谈论他的性爱问题,因为对他来说性是生活中的头等大事,虽然他为了谋生还得卖力工作”。性爱一词的原文是loveproblems,性则是sex,这是两件事,有时候也被混为一谈。这是典型的凯鲁亚克式句法,先营造一种严肃的氛围,谈论一个话题,譬如谈论情爱,却不自觉地指向另一个看似荒诞的目标——性,紧接着再往前一步,指向生存。性与爱与生存之间的多重张力由此产生,随之而来的还有戏剧性,推着小说人物往前走。
凯鲁亚克的叙述方式,其精妙在于不断解构,以下坠式的转折,瞬间拉大词语之间的张力,虽然偶有粗鄙,但因为写的是年轻人的生活,自有其粗糙的迷人活力。年轻人嘛,总是毫无道理地崩溃,总是理所当然地自毁。
“我一辈子都喜欢跟着让我感觉有兴趣的人,因为在我心目中,真正的人都是疯疯癫癫的,他们热爱生活,爱聊天,不露锋芒,希望拥有一切,他们从不疲倦,从不讲些平凡的东西,而是像奇妙的黄色罗马烟火筒那样不停地喷发火球、火花,在星空像蜘蛛那样拖下八条腿,中心点蓝光砰的一声爆裂。”
这一段文字的表现力胜在展现了青年人的生活态度,疯癫和燃烧。小说原文比译文的句子更有节奏感,凯鲁亚克用了一个立场极为明显的单词mad,并铺陈为三个排比句:mad to live, mad to talk, mad to be saved。紧接着作者还用了一个更为激烈的单词burn(燃烧),并重复了三次:burn, burn, burn like fabulous yellow roman candles eploding like spiders across the stars。这就是凯鲁亚克文字的魅力,热切的词语如火如电般地奔腾而至。mad和burn这两个词正是小说人物的精神密码。
疯子一样的迪安在社会中奔突,寻找面包和爱情。他不关心以什么方式获得这两样东西。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常常觉得,迪安完蛋了,不断把生活搞砸,敏感又无能,自私又自负,他心中有理想的生活,为此不断上路去追寻,把自己燃烧掉,纵欲纵酒纵大麻,还有刺激感官耳朵的音乐,可感官生活仅仅是感官生活,宿醉之后一切如旧,并不构成真实的精神世界。所有不断的上路,与其说是寻找安慰与希望,不如说是逃避现实和日常,是将生活悬置在飞奔的车轮上,在夜晚的酒杯里,以及年轻的身体里,获得短暂而虚幻的满足,随之而来的必然是更大的沮丧,和更迅速的下坠,最终是难以避免的自毁。这种毁灭感觉对生活还没来得及展开的年轻人而言具有致命的吸引力,是他们可以自己决定的不多的内容之一。迪安不是精神领袖,他是撒旦,是每一个人心中隐藏的破罐子破摔的阴影。
幸好,彻底的完蛋擦肩而过,并未如期降临,因为还有电影和小说,将陷落的精神角落照亮了。“我们一晚上把两部影片各看了六遍。我们醒的时候用眼睛看,睡的时候用耳朵听,做梦的时候用心灵感受,到了早晨,我们彻底渗透了西部古怪的灰色神话和东部离奇的深色神话。”“从阿马里洛到柴尔德里斯的一路上,迪安和我应斯坦的要求把我们看过的小说情节一本一本地讲给他听。”这是我读到过的最极致的精神生活,是凯鲁亚克作为小说家令人称赞的地方,他对生活细节有着非凡的捕捉能力,并予以还原,这能激活许多人的记忆,那些烂熟于心的电影镜头和台词。凯鲁亚克调动了所有感官,在非常规的时间内,让视觉、听觉和心灵感应轮番登场。这样的细节,或曰场景,具有瞬间打动人的火花。可以被回忆的电影,可以被复述的小说,可以安放人们的精神生活。我还记得旅途中,曾经的绿皮火车上,动辄八九个小时的车途中,读过的武侠小说。
责怪迪安吗?拿什么责怪这样一个疯子?责怪他是一个骗子吗?迪安不是骗子,他很真诚,即便许诺时也很真诚,不过他是在以不断许诺的方式兑现更早些时间的承诺。疯狂过后,燃烧过后,必须面对日常生活,一日三餐。迪安“正常”了,回归了日常生活,结婚生子,暂时停下了脚步。这个女人是他喜欢的类型,话不多,是的,话不多,笑一笑,迪安表达过对这类女孩的欣赏。是这个女孩改变他了吗?我不确定,可以确定的是,至少她没有刺激迪安单独逃跑的念头,“今年夏天,我们要去宾夕法尼亚,住在一个农场——我要弄一辆旅行车,有时来纽约玩玩,我们要一幢宽敞的大房子,今后几年里要生许多孩子”。
四
这当然是一部杰作,一部多年以后都会被反复阅读的书。从出版周期来看,此书过了时间之河,已经获得了永生。这份荣誉属于凯鲁亚克,属于无数蠢蠢欲动的读者,更属于那些不羁爱自由的青年流浪者们,甚至可以说流浪者们比凯鲁亚克更为伟大。即便没有这部一气呵成的霰弹式小说,即便曾经的流浪故事被尘封在路上,都无法阻止他们被反复提起。即使某一天,故事都已流散,放纵自我生活的想象还可以被瞬间点燃被蛊惑。
迪安的旅行和不断上路的决心,在不断得到和失去之间的摇摆,何处安放那任性一回的灵魂?不,这个问题不能这样问。事实是不需要安放,只有路上和远处未知的风景才是方向。经历过自由的灵魂无法被日常生活困住,只要他的双脚还能动弹,就不会放弃上路,而上路的代价就可能辜负亲人和朋友的期待。当然,也有可能,经历过自由的身心从此安土重迁。迪安从无知无觉的放纵,到荒唐刺激感官之后对生活有所领悟,这是一代人的轨迹,也是任何一个充满活力年轻人的必经之路。曾经年轻过的人,只要他还能直面年少时的轻狂,就能理解责怪迪安的不负责任多少有些轻率。
更应该感叹的不是迪安们的命运,而是生活本身。真正伟大的是生活,被摧残了这么多回,还能死去活来,还能柳暗花明,才是最有意义的事情。未被摧毁的生活,之所以值得纪念就在于此,无论是来自外界的刺杀,还是内心的自毁,都已无关紧要。虽说见识了生活的残酷,还能热爱生活,是勇士的表现,但上升到勇气多少显得无奈,事实上除了继续热爱生活,还有别的选择吗?没有,别无选择,除非选择结束它。不,结束更需要勇气。除了演好一个色厉内荏的勇士,别无他途,就像迪安们那样,折腾完了还是回归到日常生活去了。
回到日常既是惨淡的胜利,也是温柔的投降。战争一结束,英雄就进入穷途末路。所谓日常生活里的英雄,仅仅是一种修辞。一个人的日常生活中没有英雄,只有平民,需要扮演很多种角色,负责的父亲或者母亲,做决定的上司,孩子的家长,总有角色会让人疲惫不堪。我们所念念不忘的生活又是什么呢?我理解为一个动词,就是去生活着,以及奔赴未来的疲倦之后又复燃的欲望。
在城里溃败之后,我叔回到了村里。城里无他立锥之地,他无路可去,回村是唯一的归途。村里,他还有一幢老屋,虽然破旧,足够安身,至少不会再有风吹雨淋。屋已经很老了,比我叔的年纪大了好几轮,早被岁月磨得败旧,木头结构也年久失修,我叔没钱修整,也无心去修。家里还有几亩田地,顺着时间种下去,多少都有收成。耕作了几年,趁着集体承包,流转出去了,一年有个四五千块钱收入,日子过得紧紧巴巴。好在乡下开支不多,勉强度日,酒也喝得少了。屋旁有个菜园子,老母亲还种着,蔬菜也够吃。此外就没有更多需要他打理的了。我叔回村前,蓄起了长须,不茂密,比较稀疏,虽飘飘然,但并不好看,完全没有美髯公的样子,吃饭时容易沾上油,不好清洗,时间一长就有一股子怪味。
回村后,我叔决定剃掉,家里没有剃须刀,别说电动的,连手动刀片也没有,没有法子,将须按在长凳上,用菜刀一剁了事,剩下的用菜刀一根一根割,最后捏两个硬币,拔胡楂,疼得龇牙咧嘴。我叔开始读书、写毛笔字,读的书也没什么特别,就是《三国演义》《水浒传》之类的老书。写字也不临帖,想到写什么就写什么,现在旧报纸少了,就买了一本水写的书帖,不用墨水,沾水写几行,干了接着写。时间多,不着急,慢慢写。
我叔就这样继续生活着。身体还算健康,五十多岁的男人,衰老也是正常。我有次问他,想不想把过去的事情写下来。我叔笑着讲,写来干什么?谁都写下来,这世上的纸都不够了。他抖抖手里早已没了扉页的书,念了一句——梁山泊林冲落草,汴京城杨志卖刀。
“啥意思?”我问他。
“没啥意思呀。”他答道。
“还想结婚不?”
我叔不说话,就笑。
如果有一个女人,像沃尔特的妻子,“从不说难听的话,从不抱怨,或者发脾气;她的男人可以夜里随便几点回来,可以随便带什么人,可以在厨房里说话喝啤酒,可以随便什么时候走人。这才是真正的男人,那才是他的堡垒。”连浪子迪安也感叹,“老兄,你们明白,这才是适合你们的真正的女人。”
不知我叔会不会期望遇见这样的女人。问题在于,她是真的宽容,还是已经无所谓?
本文节选自
《未被摧毁的生活》
链接;http://www.handanwenhua.net/chuangzuozhongxin/2021-09-18/5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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