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主义在今天很尴尬。一方面是读者不买账,主要是业余读者,他们似乎更倾向于认为“生活比小说精彩”,既然小说已经严重滞后于生活,我何不直接生活或者观看纪录片呢?何苦要读小说呢?另一方面,专业读者习惯于将现实主义与意识形态捆绑在一起,往往更多地在审美以外提要求。比如某种功能性,或者用特里·伊格尔顿的话说:“他们正在论辩的乃是文学有用(use)。”不管是业余读者还是专业读者,在面对现实主义文学作品时,会从文本本身出发最后又回到文本本身的人并不多。
我作为一名文学期刊的编辑,很多时候也会考虑文本之外的意义。但在编辑稿件的时候,首先考虑的是作品的文学性。比如我编彝族作家吕翼的中篇小说《穿水靴的马》,在编稿过程中,我几乎没想过题材的问题。直到读完整篇小说,填写稿签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是一篇反映易地扶贫搬迁的现实主义作品。
《穿水靴的马》原发《边疆文学》2021年第1期,先后被《小说月报·大字版》2021年第3期和《作品与争鸣》2021年第4期转载。作为原发刊物的责任编辑,这篇小说首先吸引我的是它的语言。
语言是文学作品的全部。有时候我退稿会说:“您这个小说,人物、情节都很好,可惜语言差了点。”这样说显得客气,不至于让彼此太难堪。在我的内心深处,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对作品的全面否定。
说到语言,我们往往会联想到“质朴”“朴实”“华丽”“诗化”等形容词。但在我看来,这些词都是在锦上添花,而不是“锦”本身,没有锦,花添在哪儿去?语言的首要道德应该是尽可能地准确。前辈作家汪曾祺先生也持相同的观点,而且比我更坚决,他说:“语言的目的是使人一看就明白,一听就记住。语言的唯一标准,就是准确。”他用的是“唯一”。
吕翼的中篇小说《穿水靴的马》的语言无疑是准确的,比如,“野草坪的山,高,高得鸟雀大多都只在山腰飞。”这样的语言不仅准确,而且生动,这种生动来源于小说人物。从沈从文到汪曾祺,师徒俩都强调“贴着人物写”。遗憾的是,他们并没有具体阐述该如何贴着人物写,或者说,贴着人物写是怎么操作成功的。在我看来,贴着人物写,首先就表现在叙事语言上。
《穿水靴的马》是用第三人称写作的,叙事者通过主人公陇启贵的视角展开叙述。那么,叙事者在叙述过程中就应该尽可能地使用陇启贵的语言,而不是自己的语言。陇启贵作为一名“初中毕业后,就没再跨进校门半步”、从未走出大山的农民,他衡量山高的标准自然是他熟悉的事物,如鸟雀的飞行高度,而这种高度又是以大山为参照物的。一旦叙事者使用了准确的数字和数学单位,如多少米,那么,陇启贵的身份就会显得可疑,叙事者的叙事语言也就失败了。
关于小说的语言,人们很容易联想到小说中人物的语言。人物的语言必须符合人物的身份和性格特征,这似乎没有争议。而人物的语言,通常体现在对话中,《穿水靴的马》也不例外。当陇启贵视若珍宝的那匹唤作“幺哥”的马偷嘴时,陇启贵说的是:“幺哥,只晓得吃!”他用的是“晓得”,而不是“知道”,尽管这两个词的意思是一样的,但如果用“知道”,人物的语言就不符合人物的身份了。乡镇小吃店店主骆二一心想让幺哥为他的小骒马配种而不得,他的语言是:“杂种!这么帅气,得生一群小马驹才行啊!”粗口爆得恰到好处,信息量很大,有一种含蓄的美。
我在编稿过程中,遇到过很多不成熟的作品,人物的语言都存在问题。农民说话的语气、强调、词汇,要么像知识分子交流学术问题,要么像领导讲话。于是,有些作家会通过技术手段来规避这一问题,具体做法就是不让人物开口说话,不直接引用人物的话语,而是改为间接引用,通篇都是叙事者的语言。比如,上文提到了陇启贵责备幺哥的话,他们就会改成陇启贵嗔怪幺哥只知道贪吃。看似只是一个双引号的差别,其实考验的是一个作家的写实能力。
关于这个问题,我曾跟一些前辈编辑探讨过,他们认为中国作家普遍没有写作剧本的经验,所以直接写人物对话有困难。而在我看来,这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原因是作家对他笔下的人物的熟悉度不够。在《穿水靴的马》中,不管是主人公还是其他功能性的人物,吕翼都让他们开口说话,每个人的话都很准确。这是作家写实能力的体现。
小说需要虚构,但也需要写实。一味地写实,作品的文学性必然会打折扣;而一味地虚构,严格来说,这是不可能的。在《穿水靴的马》中,陇启贵带着幺哥去看他位于19楼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陇启贵不忍心也不放心把幺哥单独留在楼下,他牵着马走楼梯,文中写道:“步梯的台阶间距并不是很大,陇启贵走起来很合适,但幺哥就很吃力。对于它来说,一级台阶不够,两级台阶却又多了点。步梯的台阶面上贴了瓷砖,幺哥的铁蹄踩上去,就像踩到野草坪冬天的冰凌,滑呢。而且蹄声很大,很难听。上到第三层时,幺哥居然踩滑,跪倒了。膝盖磕破,暗红的血从皮毛里沁了出来。”于是,陇启贵不得不选择让幺哥坐电梯。马走楼梯这一段,显然是写实的,即便走的不是小区里的楼梯,在农村,石台阶路很常见,遇上下雨路滑,马匹滑倒很正常。马滑倒是跪下去的,不像人那样前扑或者后仰。而马坐电梯,还在电梯里大小便,这一情节无疑是虚构的。虚构的原则在于可信,就像《西游记》中孙悟空上天下地无所不能一样,谁都知道是虚构的,但我们选择相信。跟《西游记》不同的是,《穿水靴的马》在现实主义的语境中进行,虚构的情节要让读者信服,就必须通过写实来实现,虚中有实。我看稿时,读到这里,一个疑问立马就跳进了脑海:“电梯装得下一匹马和一个人吗?”于是,又从头读,看看作者事先有没有交代。很快我就发现了,在陇启贵和骆二的对话中,已经明确说了,幺哥是一匹乌蒙马。乌蒙马也就是“云南十八怪”中所说的“袖珍小马”的一种,体型不大,所以装进电梯是可信的,如果是文中提到的“外地马”,马坐电梯的情节也就不能成立了。这充分说明,吕翼熟悉乌蒙马。而这种熟悉,是生活的积累造就的,就像吕翼自己说的那样:“马坐电梯这个细节出来后,我就特意跑到安置区看电梯的大小,还行,一匹马站进里面,绰绰有余。站在高楼里,看窗外的远山和白云,都很真实,很具体。”我认为,写实能力的大小跟作者对所写生活的熟悉程度成正比。熟悉生活的过程,我称其为“做功课”。只有功课做足了,该写实的地方才不会露怯。
汪曾祺先生说:“我认为要获得创作自由,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一个作家对生活要非常熟悉,熟悉得可以随心所欲,可以挥洒自如,那才有了真正的创作自由了……一个作家不但要熟悉你所写的那个题材本身的生活,也要熟悉跟你这个题材有关的生活。”对于汪老的这番话,作为文学期刊编辑,我深以为然。在《穿水靴的马》中,吕翼就做到了熟悉题材本身的生活,也熟悉跟题材有关的生活。
早在20世纪50年代,钱谷融先生就提出了“文学是人学”论断。遗憾的是,一些现实主义作家在写作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偏离了“人”的方向,尤其是在面对“重大题材”的时候,他们似乎更热衷于图解政策、设计宏大的或感人至深的场景、营造令人热血沸腾的氛围,而忽略了人,笔下的人物显得干瘪、模糊。在《穿水靴的马》中,作者吕翼不仅成功解决了语言和生活的问题,还成功地塑造了有血有肉、有个体生命特征、有个性的人物。主人公陇启贵的形象显然是立体的、清晰的、令人难以忘怀的,面对即将开始的城市生活,他丑态百出,连城市最起码的规则都搞不清楚,然而在幺哥、如花、骆二,甚至是素不相识的高速公路收费员面前,面对一个个具体的生命个体,他内心深处的良善不自觉地流露了出来。“整个社会的转型,如江海涌流。任何人都只是大潮里的一粒沙”,可贵的是,吕翼选择了重点突出这“一粒沙”,而不是江海涌流的大潮本身。如果要写易地扶贫搬迁这个现象本身,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媒体人比作家做得更好。世界之所以需要作家,尤其是现实主义作家,就是因为他们塑造了时代背景下一个个鲜活的个体,而这些个体又具有某种典型性。《穿水靴的马》中的陇启贵,既有独一无二的个性,又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乌蒙山区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民群体;如花这一人物形象也是在易地扶贫搬迁的大背景下打工妹的典型。
从我的编辑经验来看,很多少数民族作家容易犯两个毛病,从而影响作品的质量。第一个是语言,很多少数民族作家用汉语写作时,往往会加入大量的方言俚语和少数民族语言音译。这是需要警惕的。苏联作家康·帕乌斯托夫斯基曾说:“一个作家如果滥用方言,就说明这位作家艺术修养肤浅、幼稚……只有形象的、悦耳的、易懂的方言俚语,才能丰富文学语言。依靠枯燥的释文或者脚注来使人们看懂方言俚语是不行的。”这个观点,我深表认同。在文学作品中,只有无需括号和注释的方言,才是有效的审美表达,否则倒不如直接用普通话。另一个问题主要体现在情节的设置上,一些少数民族作家为了展示本民族的文化符号,生硬地将情节设置在本民族的重大活动里。在我退过的稿件中,就有作者非要将男女主人公的相遇安排在火把节上,然后大段大段地描写节日的盛况,毕摩是怎么念经的、篝火是如何点燃的、人们的舞步是怎样的,先出左脚还是右脚,以及为什么要围着篝火跳舞,为什么先出左脚或右脚等。可是,把这些内容删除后,故事依然成立,甚至把场景改在都市的酒吧里或者某人的生日宴会上,都不影响男女主人公的相遇。为了展现民族文化而刻意放慢叙事节奏,其性质,跟电视剧插播商业广告没什么两样。吕翼是一名彝族作家,在《穿水靴的马》中,这两个问题都没有出现。里面的方言词汇,比如“苦钱”“老表”,无需解释读者就能明白是什么意思。至于民族文化的标签,他压根儿就没有贴过。他非常清楚,小说的题材和内容跟他本民族的传统文化没有必然联系,他要写的是易地扶贫搬迁大背景下乌蒙山区农民的命运,至于这个农民是不是彝族“阿老表”,并不重要。
总之,作为一名文学期刊编辑,我之所以推崇吕翼的中篇小说《穿水靴的马》,主要是因为我看到了,在当今的语境下,现实主义小说创作的一种可能性。这种可能性至少包括三个因素:语言是否准确、功课是否做足,以及如何处理大背景(或大事件)与小人物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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