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大先生,小日子》
《鲁迅:大先生,小日子》
作者:菜馍双全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1年08月
ISBN:9787521214277
定价:58.00元
鲁迅的酒量
鲁迅的作品中,“酒”实在是重要的元素之一。正因了酒精的作用,他笔下的人物立马活灵活现起来。
即便阿Q这般贫穷的落魄人物,亦是常常需要饮些酒的,因此,与之有关的话题和行为,也常在酒店里展开。而形容枯槁的孔乙己的首次出场,索性直接安排在咸亨酒店中:“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迂腐之态,跃然纸上。而近乎写实性质的小说《在酒楼上》,从头到尾,整个故事的发生与展开,都是在酒楼上,酒一入愁肠,便成了倾诉情感的道具。
如果不喝点小酒,这些人物的生动性怕要差上三分。
酒于鲁迅,亦是成长中深刻的记忆。
或者说,他的每一滴血液、每个毛孔里,都有酒的分子存在。
鲁迅的家乡绍兴,乃是著名的绍兴老酒的产地,乡邻街坊几乎家家可以自行酿制,于这样的氤氲香气里成长,与酒的接触必不会少。可以想见的情景是,在鲁迅的少年时代,或者是悠闲的时节,或者是年夜的饭桌上,父亲或其他男性长辈,鼓励迅哥儿与他们喝一杯——这是制造其乐融融的欢庆气氛的重要手段之一。
鲁迅的父亲好酒,酒量极大,无人对饮时,叫上大儿子与自己饮上一杯亦在情理中。
周作人说:“我的父亲是很能喝酒的,我不知道他能喝多少,只记得他每晚用花生米水果等下酒,且喝且谈天,至少要花费两点钟,恐怕所喝的酒一定很不少了。”
绍兴老酒属于酿造酒,它以精白糯米酿造,酒精浓度在14度至18度。按其酿造方式可分为元红酒、加饭酒、善酿酒及封缸酒(又称为“香雪酒”)。
绍兴老酒风味独特,香醇厚道,这得益于当地甘洌的泉水、酿造的技术以及岁月的淬炼。
据说,绍兴当地爱酒的人,甚至可以将一年所收糯米,全部用于酿酒。
由此可见,好酒者在这块土地上从来不缺。
酒坛子打开,香气四溢,鲁迅的思绪必然无法停下,文采亦来得迅猛。因之,鲁迅的文脉与故乡,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周作人说,绍兴人吃酒,几乎全是黄酒,吃的人起码两碗,称为一提;若是上酒店去只吃一碗,那便不大够资格;实际上普罗大众都有相当的酒量,平常之所以少吃,还是因为经济关系,一般人吃上两碗,不成任何问题。
对鲁迅而言,亦是如此。种种迹象表明,他的酒量也着实不一般。
但他的酒量到底有多大?快成了一个谜。
与鲁迅过往密切的亲友,对这个问题大都闪烁其词,语带含糊,鲜有几个人说清楚他的酒量。只有周作人曾明确讲过这件事:鲁迅的酒量不大,可是喜欢喝几杯,特别是与朋友对谈的时候,例如在乡下办师范学堂那时,与范爱农对酌。
许广平的回忆称,鲁迅“绝不多饮”,但未交代酒量大小:“人们对于他的饮酒,因为绍兴人,有些论敌甚至画出很大的酒坛旁边就是他。其实他并不至于像刘伶一样,如果有职务要做,他个守时刻,绝不多饮的。他的尊人很爱吃酒,吃后时常会发酒脾气,这个印象给他很深刻,所以饮到差不多的时候,他自己就紧缩起来,无论如何劝进是无效的。但是在不高兴的时候,也会放任多饮些。”
曹聚仁的回忆,则显得糊涂:“我和鲁迅同过许多回酒席,他也曾在我家中喝过酒,我知道他会喝酒;他的酒量究竟多少,我可不十分清楚。”
曹聚仁因此揣测,鲁迅小说《在酒楼上》的描述,便是鲁迅自己的酒量:“‘一斤绍酒,十个油豆腐,辣酱要多!’而好友范爱农要比鲁迅能喝一些,要两斤多。”
鲁迅日记里,也常见到与朋友宴饮的记录,他和郁达夫、许寿裳、萧红、萧军、林语堂、李小峰等人,都曾一起饮过酒。从这些人的文字来看,几乎无人认真留意过鲁迅的酒量,这至少可以说明两点:一、鲁迅是理性的饮酒者,很少酗酒,少豪饮,以适度为宜,基本不多喝;二、鲁迅喝酒,多为怡情,少作发泄,享受是其要义。
鲁迅爱喝几口,倒是不争的事实。曹聚仁评价他“会喝酒”是对的,没有相当的饮酒经验和体会,肯定“不会喝”,只有经过切身体验和感悟的人,才能体验酒之妙处,才称得上“会喝酒”。“会喝酒”不是一般的评价,大约也有两层含义:一是爱喝能喝,二是知晓酒中真义,喝到恰到好处。
真正能体会酒之妙处的人,才称得上“会喝酒”。
酒和毒品类似,能引人上瘾,易成为精神的寄托物;但酒亦能提神,轻啜细品,酒入喉咙,然后又进入五脏六腑,爬满每一个细胞,令它们都鼓舞。五六分醉时,便可以忘记人世间一切烦恼,求得短暂的温柔乡,排解掉内心的寂寞和孤独。但饮酒却要有个分寸,倘若拿捏不住,使自己酩酊大醉,便会伤肝伤胃伤身伤心。
会喝与不会喝,便是看这分寸的拿捏。显然,鲁迅是会喝的人。当然,也不能不说偶有例外,谁还没个失去理性的时候,鲁迅是人,自然也有一般人之缺点。
当年鲁迅独身一人来京,到教育部做无聊乏味的公务员。他先寄居于冷僻清静的绍兴会馆,人地两生,不免常被孤独侵袭,又不开伙做饭,大多时候自个儿在附近的餐馆里解决,因此,寄情于酒,喝上几口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到后来,情况渐次好转,身边有了三五好友,常在一起把酒言欢,与住处绍兴会馆毗邻的广和居自然成为他们常去的酒馆,广和居主营鲁菜,菜品未必对他的口味,但因为近,也算一件省心的事了。
教育部同事齐寿山对鲁迅崇拜有加,鲁迅也喜欢他的脾性,二人性格相投,一见如故,常于公事之余,神侃天下,尽得妙语,十分相得。因此,鲁迅在日记中夸张地记载“晨头疼,与齐寿山闲话良久始愈”,好的朋友如一剂良药,友谊之融洽可见一斑。
在生活上,齐寿山称得上鲁迅的帮手,三十余次借钱给鲁迅,助其摆脱困境。与这样的朋友相处,十分快意也哉,不喝点小酒怎么行?
因此,鲁迅日记里,便常可以读到二人一起喝酒的记录。试举两例,1915年9月10日晚,鲁迅应邀去齐家吃蟹,席间痛饮,深夜才归,但并不见有喝醉的提法;1925年8月14日教育部下令免去鲁迅职务,三天后“晚往公园,寿山招饮也”,鲁迅猝然遭难,受到当局打击,朋友仗义置酒为之去惊,可见其用心良苦。
在北京的酒友中,除去齐寿山外,还有三位也着实亲密,一是许寿裳,一是沈兼士,一是钱稻孙。许氏是鲁迅的绍兴同乡,留日同学,终生挚友,曾参与鲁迅人生的许多重大转折;沈氏系北大国文系教授,著名小说家;钱氏则是鲁迅的教育部同事,著名翻译家。
酒要和好友一起喝,饭也要好友一起吃,鲁迅虽则理性,但也是性情中人,痛饮之时,并无忌惮,放开而为之。但大多时候,他还是相当理性,细饮慢品,在友情的包围中,体味酒之妙处。酒在此时,真有为友情加温、为聊天助兴之功效。
因此,若要较真,探究起鲁迅真正的酒量,还真是难说清楚。即使身边亲友的记录,也未必见得确切,因为各人凭了记忆去验证,却恰是未见另外场合下之鲁迅。
一般的说法,大都认为鲁迅酒量有限,不胜酒力——但这种说法未必靠得住。
他的亲密酒友沈兼士的话就推翻过这个论断:“酒,他不但嗜喝,而且酒量很大,天天要喝,起初喝啤酒,总是几瓶几瓶的喝,以后又觉得喝啤酒不过瘾,‘白干’‘绍兴’也都喝起来。”
许钦文的回忆也支持沈氏的说法:“他的喝酒实在也有点凶,且不说在酒的本身上面;有一回,他把酒拿到老虎尾巴里喝(老虎尾巴是指鲁迅的住处,笔者注),下酒的是小小的一碟炸馄饨,他把胡椒粉接连加了三次。”又说,鲁迅常叫人“买十个铜子的白干!”,十个铜子,在当时差不多买一斤左右便宜的白干,这酒量可谓不小,当然,他也未必一次给喝完。
其实,凡爱喝几口的人都明白,饮酒这事,跟天时地利人和有关系,在什么地方喝,在什么时间喝,和什么人喝,都很重要,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一杯两杯可以醉,一瓶两瓶却也可以清醒如初。同一个人,不同年纪,酒量也有很大差异,所以酒量大小这件事无法一概而论。
酒桌上的交往是鲁迅与人交往的重要方式,许多的文人和朋友,便是在这酒席之上相识并相知的,但也是这酒桌,令他与人产生罅隙和矛盾。
唐弢在《次会见鲁迅先生》中,记述了这样一件事:在酒桌上,鲁迅批评林语堂,说他“每个月要挤出两本幽默来,本身便是件很不幽默的事”,这隐隐让林语堂不快。终于,又一次酒桌上,因相互间久存的误解,俩人大吵一架,自此双方隔阂甚多,终成陌路,不再联系。
鲁迅向来是酒桌上的中心人物,他对于任何事,本就有自己鲜明的主张,因酒精的刺激,则这主张更显精辟。与知心的朋友一起喝酒,他向来是谈笑风生,逗人发笑,根本不是表面上看到的那样严肃。
鲁迅饮酒的次数甚多,据萧振鸣《鲁迅与他的北京》统计,鲁迅日记中仅与广和居相关的宴饮记录就有六十四次,其中不乏“甚醉”“颇醉”“小醉”。
如此一想,鲁迅只在北京一地参加过的酒局就颇为可观了。
《两地书》中,他与许广平关于饮酒的探讨也颇不少,随手便可摘出几例。
我已不喝酒了,饭是每餐一大碗。(鲁迅1926.9.14)
祝快乐,不敢劝戒酒,但祈自爱节饮。(许广平1926.9.18)
是日,不断的忆起去年今日,我远远的提着四盒月饼,跑来喝酒,此情此景,如在目前,有什么法子呢!(许广平1926.9.23)
我身体是好的,不喝酒,胃口亦佳,心绪比先前较安帖。(鲁迅1926.10.28)
这几天全是赴会和饯行,说话和喝酒,大概这样的还有两三天。这种无聊的应酬,真是和生命有仇,即如这封信,就是偏私里三点钟写的,因为赴席后回来是十点钟,睡了一觉起来,已是三点了。(鲁迅1927.1.6)
他今天还要办酒给我饯行,你想这酒是多么难喝下去。(鲁迅1927.1.6)
果然是“酒精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家!
好在他有一点,对自己酒量有比较科学和正确的认识,到一定程度,别人再怎么劝酒,他是决不再喝了。
鲁迅自认并不嗜酒,这一点他曾多次强调。
1925年,他在文章中交代:“我向来是不喝酒的,数年之前,带些自暴自弃的气味地喝起酒来了,当时倒也觉得有点舒服。先是小喝,继而大喝,可是酒量愈增,食量就减下去了,我知道酒精已经害了肠胃。现在有时戒除,有时也还喝,正如还要翻翻中国书一样。但是和青年谈起饮食来,我总说:你不要喝酒。听的人虽然知道我曾经纵酒,而都明白我的意思。”
1926年,时在厦大教书的鲁迅在写给许广平的信里说:“酒是自己不想喝,我在北京,太高兴和太愤懑时就喝酒,这里虽然仍不免有小刺戟,然而不至于‘太’,所以可以无须喝了,况且我本来没有瘾。”
可以看出,对酒,鲁迅基本没有特别大的瘾,虽一度“曾经纵酒”,情绪起伏时、“太高兴和太愤懑时”喜欢来点,但基本是点到为止。
但酒一度成了论敌攻击他的理由。
1927年始,创造社对鲁迅有一波声势浩大的攻击,这波攻击持续了足足有三年时间。
如叶灵凤,曾在上海《戈壁》杂志第1卷第2期上发表过一幅题材为《鲁迅与酒》的漫画,据《鲁迅全集》注释,这是一幅模仿西欧立体派的讽刺鲁迅的漫画,并附有说明:“鲁迅先生,阴阳脸的老人,挂着他已往的战绩,躲在酒缸的后面,挥着他‘艺术的武器’,在抵御着纷然而来的外侮。”
鲁迅曾在《革命咖啡店》里回应:“叶灵凤革命艺术家曾经画过我的像,说是躲在酒坛的后面。这事的然否我不谈。现在我所要声明的,只是这乐园中我没有去,也不想去,并非躲在咖啡杯后面在骗人。”
如冯乃超,批鲁迅“常从幽暗的酒家的楼头,醉眼陶然地眺望窗外的人生”。
鲁迅1929年6月1日写给许广平的信里也提到:“在上海,创造社中人一面宣传我怎样有钱,喝酒,一面又用《东京通信》诬栽我有杀戮青年的主张,这简直是要谋害我的生命,住不得了。”
1934年,鲁迅给萧军萧红的信中说:“我其实是不喝酒的;在疲劳和愤慨的时候,有时喝一点。现在是不喝了,不过会客的时候,是例外。说我怎样爱喝酒,也是‘文学家’造的谣。”
按理说,别人喝不喝酒、喝多喝少,也并不关创造社什么事,但因为他是鲁迅,他那么“醉眼陶然”地来一下,就成了别人攻击他的理由,确实冤枉。
鲁迅对酒虽然没大瘾,却总爱喝点,许广平亦曾因此特别担心他的身体,尤其是到上海后。
就鲁迅的饮酒问题,她曾向郁达夫求教:“周先生平常喜欢喝一点酒,还是给他喝什么酒好?”
郁达夫提供的答案是黄酒。
许广平很无奈,告诉郁达夫鲁迅喝黄酒老要喝很多,所以换给他喝五加皮泡的黄酒了,但五加皮酒性烈,她便在平时把瓶塞拿开,好让酒气消散些。
郁达夫借此机会,很是认真地为许广平普及了一番酒水的常识,并告诉她,选择是优质的陈黄酒,第二选择是啤酒。至于五加皮泡的酒,为健康计,还是不要喝了。
我的结论是,鲁迅的酒量比一般人大不少,也能喝、会喝,但他大多时候适可而止,酒品不错。
链接:www.handanwenhua.net/chuangzuozhongxin/2021-08-04/4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