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可”(Michael)是一个很常见的英文名字,在北大勺园里,我就有两位美国朋友的名字都叫麦可;其中一位麦可是义大利裔,来自纽约;我住在勺园四号楼2-222室时,他就住在我隔壁的2-220室。以美国人来说,纽约麦可的个子不算高,大约在176公分左右;他是一位典型的义大利裔帅哥,长得很像好莱坞明星小劳伯‧道尼(Robert John Downey Jr.)与安迪‧加西亚(Andy Garcia)的混合版。
纽约麦可从纽约大学商学院毕业后,在华尔街工作了数年;他说有一天,他突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要待在办公室里,面对着那些变化起伏的数字;他想不通长期担心他人财富的增减,对自己的生命有什么意义。麦可说在华尔街工作,看起来高大尚,但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就开始感觉无聊,甚至是升起了一种厌烦的情绪。他不明白他的有些同事,为什么能够以一种类似躁郁症发作的状态,长期的疯狂投入这一份工作。他说或许那些人,真的就是患有某种程度的躁郁症也说不定。
纽约麦可辞职后,决定到中国学习汉语;但实际上,他并没有给自己设定任何必须完成的目标,或许无目标的生活一段时间,就是他想要的状态。2001年上半年,我几乎每周都和麦可进行一到两次的语言交换,上课的地点都是在他的房间;以一个男人来说,他的房间不算乱,而且一直飘着一种挺好闻的古龙水香味儿。我们的语言互助方式,就是他改我的英文作文,我改他的中文作文。印象中,我帮他改过的中文作文有将近二十篇。当时我确实是非常认真的指导麦可怎么进行初级的中文写作,包括为他解释中文的语法结构、修辞习惯,以及中文的语境等。不过麦可学习中文的态度十分佛系,学了一整年的中文,还没法儿真正用笔写几个像样的中国字,一直处在只能画中国字的水平。
纽约麦可在北大汉语中心遇到的作文老师十分奇葩,向来是只管收作业,却从不发回作业。麦可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他曾经问过他的老师数次,什么时候会把批改过的作文发回给他们?每次他的老师都是说,下次会发,但是那个下次一直都没有到来。我告诉他,他的老师肯定没有批改他们的作文作业,他们的作业或许老早就被扔进了垃圾筒。
纽约麦可和我一样,也有一辆旧款28吋的自行车,他除了经常骑车去教室、食堂,以及五道口外;心血来潮的时候,他还会骑着他那辆自行车到朝阳区国贸一带找他以前在华尔街一起工作过的同事。从北大到国贸,一来一回差不多有六十公里,从这一点来看,麦可的身体素质相当好。
要判断纽约麦可是否在屋里十分容易,因为他的动静比较大;他的笑声豪迈,讲电话的音量与中国农民没有什么不同。每到傍晚时分,麦可经常会以较大音量放送爵士乐,他似乎总是在提醒大家,弟兄们,我们已经干了一天的活儿了,该是时候放松一下自己了。我如果正在学习或休息,就会在自己的屋里大喊一声Michael,他就会把音乐的音量调小。在勺园这个小环境里,第一语言是英文,第二语言才是中文。这儿住有来自全球七大洲五大洋的留学生,有时候在隔壁屋的爵士乐旋律的烘托下,会让我有一种时空错置的奇妙感觉,搞不清楚自己是否人在中国。
纽约麦可在2002年的春天,自己一个人从北京出发,搭绿皮火车,乘硬卧到新疆去旅游。他在乌鲁木齐附近的南山牧场骑马时,放意驰骋,速度太快,从马背上翻了下来;麦可被送至乌鲁木齐的医院救治,诊断结果:大腿挫伤,小腿撞击岩石骨折,上臂脱臼。医生给他打了石膏,在当地住了好多天医院后,他拄着柺杖回到北京。即便遭此意外,麦可还是决定,应当按原计划在五月上旬去西藏旅游;他将与从伦敦飞来的朋友在拉萨会合,两人同行,在藏区自助旅行。
我想只有专业登山者,去过西藏,或是至少看过vertical limit(颠峰极限)这类电影的人,才能体会出我所说的要在西藏自助旅行的真正意思。1997年,我随着台湾的大愿朝圣团(陈履安先生主持的佛教基金会,他曾任台湾的“监察院长”,是陈诚的长公子;我在台大当研究生的时候,与陈履安的几个儿子常有交流;他的几个孩子都很优秀,靠自己的能力分别在哈佛、普林斯顿、麻省理工学院取得了本科与硕士学位,也有获得博士学位的,陈履安本人也是纽约大学数学博士,陈履安的官声非常好),去西藏参访时,由于行前未做任何准备。因此,我充分感受到了高山症的威力,头痛、发烧、外加流鼻血,连指甲的上半部都因为缺氧而呈现黑紫色。可是有些外国老太婆却似乎不当回事,至于来登山探险的人就更不必说了。
其实上了年纪,或是有心脏病、高血压的人是不适合到高原上来的,在西藏十天,是我这辈子连小跑步也没有尝试过的唯一一段日子。西藏景色极其优美,随意取镜均有意想不到的奇幻之处,初夏时节,随处可见雪山溪涧,满山遍野穿梭牛羊,爱琴海般的蓝天,卷柔的白云,特别是日影西斜时,一望无际的雪山顶峰,让玫瑰紫红般的晚霞映得通红,白玉晶莹般地矗立在暮色中的暗蓝色的苍穹下,显得瑰奇莫测,景色之美,震撼人心。
我问麦可:“你打算跟谁一起入藏?”他说:“我的一个在英国上班的好朋友”;我再问他:“你的腿都断了,怎么旅行?”他说:“没问题,过一阵子石膏就能拆了。”我又问他:“你的中文能力十分有限,遇到困难了,怎么办?”他说:“这没问题,到了当地,一切自然能解决。”我提醒麦可,要注意人身安全,他居然说:“西藏没有发生战争吧?只要不是正在打仗,就没问题。”麦可所展现的勇气,应当也是出自美国个人主义精神的发扬,无论如何,这种冒险精神,让我深感敬佩。
纽约麦可有一个小本子,他经常会用铅笔在本子里写些东西,我问他:“你在本子上写什么呢?”他说:“我在记录中国,中国有很多神奇,有趣的事情。”或许是因为对北大汉语中心教作文的老师太失望了,2002年底,麦可转学去了北京语言大学;由于麦可十分英俊,他转学的时候,有不少同样住在二楼的台港澳女生,沮丧了好一阵子。自从麦可转学后,我们的联系就少了;在我毕业之后,我和他彻底失去了联系,所以我至今也不知道麦可有没有把他这一段中国经历给写出来。
在以中国为主题的纪实文学界里,有一位著名的美国作家彼得‧海斯勒(Peter Hessler),他的成名作是《江城》(River Town: Two Years on the Yangtze)。1996年,彼得被“和平队”(美国政府在发展中国家推行其外交政策的组织,由具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组成。)派至重庆涪陵的一所师范专科支教两年。他以真诚,富有感情的笔触,生动的记述了他在涪陵的生活。彼得是美国人,所以他对中国社会的观察,自带文化比较色彩,而这也正是他的作品精彩处。我自诩对中国大陆比较了解,但是这个“比较”到底能有多深?多广?既取决于个人能力,也取决于人生际遇;在纪实的过程中,尽力而为便是。
《江城》的封面,载自网路。
当年我在北大上学的时候,我常觉得我的左鼻孔呼吸的是中国境内的空气,右鼻孔呼吸的则是中国境外的空气,我的境外视角,一直影响着我对这个古老城市所发生的一切事务的判断。只是时间久了,或许真的是某种程度的融入了大陆生活,本来应该新鲜的事情,在我眼中就成了司空见惯。除了涪陵之外,彼得也在北京住过多年,我不记得他写《江城》的时候,是否住在中国境内。有时候某种程度的抽离,反而能把以前的事情回忆的更清楚。不同的地方,因为氛围不同,比较的视角,往往更容易浮现。
“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这样的境界,不是一般人能得到的;但是我常常提醒自己,下笔之际,要经常虑及“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所可能产生的盲点。在纪实的过程中,融入是必要的,出离也是必要的。远或近,都能让我们看不清楚,或是看得更清楚。远近之间的变换,需要许多助缘,我由衷的感谢我的北大本地同学,正是他们的协助,让我能够快速的了解这片土地,这个社会;但是我又何尝不应该感谢麦可呢,正是因为麦可,才让我能有更多机会,以一种类似彼得˙海斯勒的笔触与视角,重新回忆与审视我在祖国大陆所发生过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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